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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教会宪章,大家来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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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教会宪章第2章的一部分,是关于非基督徒的,我个人不赞同其中的观点。不知道弟兄姐妹见解如何,请各位弟兄姐妹发表自己的见解。



非基督徒

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则由各种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其中首推那曾经领到盟约和承诺的(以色列)民族,按血统基督就是从此出生(罗:94-5 )。这一蒙选的民族,为了他们的祖宗,也是极可爱的,因为天主对自己的恩赐和选择并无翻悔(罗:1128 29 )。可是,天主救人的计划,也包括着那些承认造物主的人,其中首推回教徒:他们自称具有亚巴郎的信仰,同我们一样地钦祟惟一的、仁慈的、末日将要审判人类的天主。

至於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的人们,天主离他们也不远,因为赏给众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徒1725 28 ),而且救世者愿意人人都得救(提前24 )。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

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们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会都视之为接受福音的准备,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与的。不幸多次有人为恶神所骗而神志昏迷,把天主的真理视为虚妄,舍造物主而事奉受造物(罗12125 ),或醉生梦死好似天主不存在一样,陷於失望的绝境。因此,为了增加天主的光荣,并为促进这千万人的得救,教会便切记着吾主「往训万民」(可1616 )的命令,用尽心思去推动传教的工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18 23:26:30编辑过]
发表于 2008-4-19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写的没有问题呀?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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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都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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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教徒:他们自称具有亚巴郎的信仰,同我们一样地钦祟惟一的、仁慈的、末日将要审判人类的天主”。

我觉得回教徒和我们信的不是同一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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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於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的人们,天主离他们也不远,因为赏给众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徒1725 28 ),而且救世者愿意人人都得救(提前24 )。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

我个人认为“在幽暗和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的人们”,如果听到过福音而不去相信的话,是没有永生的。

如果听到过福音,按照良心的指示,是可以的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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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此可以看出,上帝不放弃每一个人,愿意所有人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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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9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的人们”,如果这些人没有听过福音,却去拜偶像,那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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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善的复活得救,作恶的复活定罪。”

神的话永不改变!

让那些骗人的说什么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假基督见撒旦去吧!古蛇也是这么说话的,呵呵!

务必要行道,圣经的道理你懂得越多,就应当行得越好,而不是拿圣经当砖头教训弟兄,这样的人是可耻的。神给人不同的恩赐,也按不同的标准来要求人,神的公义不容质疑,恩赐越多的人,理当做得更好,神对他的要求也是更高,因为神不偏待人。

狂顶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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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是,听到福音而最终未信基督的,因着选择信自己行为或其它,将按福音审判。

未听过福音的,则按律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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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家之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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