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神造的头一个人的性情和神相似,神和人便能有交往契合的可能。而彼此所处的不同生命层面,却决定了神人相互关系的基础。神是创造者,亚当是被造者;神是主宰,亚当是臣仆。因为这个关系,亚当在智能、情感、和意志上的生活,完全在神的管治范围内。神的主权,透过他的旨意彰显出来,这旨意就成了亚当的生命范围。神给亚当在思想、爱心和意志上,有无穷的自主权。但却附带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他所思、所爱和所作的意愿,必须是在神的意愿之内。 这个加在亚当身上的限制条件,目的不是要使神成为一个满有威荣的专制君主,好让他能够随着自己的意思行事,不必顾念臣仆的幸福。相反,这项限制乃完全是为着人类的益处而设下的。这项限制的惟一目的,在于使人不致越过范围。因为人惟有在这范围内,才能够保持作一个完全人,才能够十分清楚自己生存的意义,并且能够时常和神交往同工。 整本圣经的要旨,在于表明神要人达到一个地位,这个地位是远胜于伊甸园未堕落时头一个人亚当所处的地位。亚当是照神的形象造的,他有神儿子的地位。人最初受造的时候,不仅是照着神的形象,神也要人与他联合,使人所受的限制,可以从永生神的无限生命里得着全面补充。我们若以为神创造人后,就随便地把他安置在一个地位上,此后他或上进或堕落,全要凭他自己的性情而定,这样我们便错了。我们应当记得,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而造,他被安置在一个“考验”的地位上,人若肯和创造他的神联合,就能平安地通过“考验”,进入更丰盛的生命。人如果不肯与神联合,要独立地生活,那么他就会从恩典中堕落。(参阅《基督徒的危机》,摩根博士) 神创造的头一个人,他会作出怎样的抉择呢?他会否甘受限制,与神联合,活在神的旨意范围内?还是他会违抗神的旨意,断绝与神生命的关系?要知道答案,只有一个途径,就是让这头一个人去接受考验。于是神便给了他这样的考验。 创二8-9:“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里。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 创二16-17:“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于,你可以随意吃”,这是在神旨意里面所无限制的,可随意选择。“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这是神的旨意要限制人的地方。 “耶和华神吩咐说:你不可……”这就是神与人之间的大分界,这个分界定出了创造者的主权和受造者的服从两个范畴。一个范畴是神的意旨之内,另一个范畴是神的意旨之外。一方代表与神联合,另一方则代表与神分离;一方是生命,另一方是死亡。神以此来考验人,亚当必须自行取决。神已发出命令,亚当可以选择遵从或者不遵从。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在亚当的性情上,作更深入的研究,看看他在抉择时,有什么是帮助或拦阻他的。神造亚当的时候,是否使他能够选择完全地活在神的意旨范围内?他的全人的每一个部分,是否都能够活泼地追随自己的抉择?神造亚当,在亚当的全人里有没有赋予他一种能力,使他能够甘心乐意、始终不渝地完全顺从神呢? 圣经对于人类的三重本质,不多提及,但却极明显精确。圣经告诉我们,人是如何被造的。 创二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 人是神造的,圣经已清楚地把组成人的各样质素逐一点说。 帖前五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创二7记载了神造人的这些组成质素的先后次序: 身体的组成 “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地是给人住的,为要使人能与所居住的外界接触,所以人的身体是土造成的;并且具备视、听、味、触、嗅五觉。由于身体属乎地,所以身体是人最低下的部分。然而,身体却拥有一个宝贵的特权,它是“灵”的居所,并且是与感官世界沟通的惟一途径。身体可说是人与外界往来的“港口”。 灵的由来 “神将生气吹入人的鼻孔里”。这位神圣的陶匠,将人的躯体造成后,便把生气吹入人的里面。这个从神直接赋予的生命质素,即为人的“灵”。有人这样说:“人是神吹气存活的尘土。” 神亲自为人的“灵”作出这样的定义:“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能鉴察人的心腹。”“灵”是人的冠冕,也是神创造中的杰作.人与看不见的属灵世界的关系、与神的交往,全凭这个“灵”维持。我们认识神、敬爱神、敬拜神,也是凭着这个“灵”。比迩荪博士说:“‘灵’透过魂和体收受外界和实质的印象。‘灵’是属于较高的地位,借着较魂和体为高的感觉及本能,可以直接明白神的事情。‘灵’在未堕落之前,好象一个巨大的了望台,能够望见属天的一切。”(参阅《圣经与属灵生命》) 魂的创造 “人就成了有‘魂’的活人。”“魂”是居于“体”之上、“灵”之下,介于“灵”与“体”之间。就“魂”与体及体的感觉关系而言,“魂”好比摄影师的暗房。人借着体的感觉,从外界接收印象,好象拍摄物像一般,然后在魂里,就象底片经过冲晒,把这些经由感官接收的印象,逐一呈现为思想、感情和意志。 就“魂”与灵及灵界的关系而言,“魂”又好比审判台。关于神和灵界实情的证明,经由灵接收后,便会送到“魂”的审判台,听其决定接受或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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