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754|回复: 5
收起左侧

人的给人,荣耀归给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与一些非基督徒聊天,发现他们对我们很多基督徒的做法非常不理解,甚至作为笑谈。
       比如:一个老主内姊妹自己生病的时候,他的儿媳妇很仔细的照料她,她对人说:感谢主啊。其儿媳妇不信主,所以就很不理解,不是我努力照顾你吗?从来不说自己的儿媳妇好,在她看来赞美必须归给神,感谢同样是。
       一名基督徒赞美感谢归给神是自然的事,在人的心里的这种真诚的感谢和赞美不需要语言的表达,神就接受了我们的赞美和感谢。我们的语言说出来是要造就人,让人欣然与我们一起感谢赞美神。
       你完全可以说:感谢主赐给我这么孝顺的儿媳妇。她当受的是对她工作的肯定,这并不过分啊。这样你就完成了一名祭司的责任,最起码你让她知道:你是上帝赐给我的,我喜爱上帝赐给我的。作为一名祭司,要常常宣扬上帝的美德。人当有的感谢,要感谢!当有的赞美要赞美!并且要让人知道人美好的品性是神的恩赐。
       我觉得:基督徒不该有这种人不应该接受赞美和感谢的心态。
发表于 2007-12-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

这可能也决定于个人修养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儿媳妇只看成是上帝(自己?)的工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基督徒不但每天要赞美上帝,感谢上帝,但亦要称扬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罗16:3 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
罗16:4 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1 14: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