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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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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鲁益师(C.S.Lewis)的一本书叫做『四种爱』,描述和分析了人类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来自神的圣爱,里面有段话说得很好,拿来跟大家分享也可以讨论,这个应该是会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可能只把一段话抽出来不那么容易理解,我尽快的把一整章打出来以便更容易理解。



约翰的名言是“神就是爱”,长久以来在我心中,可用一位当代作家罗吉蒙特(M.Denis de Rougemont))的话加以补足,即“爱惟有在不妄想做神时,才能免于沦为魔鬼";换句话说,也就是“爱一旦被奉为神,当即成为魔鬼”。我认为,惟有加上这句话,才能免于误解。没有它,原本是真理的“神就是爱”,可能一不留神地就变成相反的意思--爱就是神。

这件事只要经过思考,罗吉蒙特的话便不难明白。所有人类的爱,发展到极至,都不免会妄想拥有神的权威。其语气听来就仿佛直接发自上帝的意志,它教我们不计代价,它要求我们全部投入,它企图凌驾一切其他需求,并且暗示,只要是以爱为出发点,诚心去做,什么事都是对的,甚至都值得嘉奖。男女之爱、国家之爱、常藉此企图“变成神”,便可谓众所皆知。亲情也可能有同样的企图。友情也不例外,虽然方式不同。

选自鲁益师(C.S.Lewis)『四种爱』

发表于 2007-10-2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是呀,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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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近神和与神相似

有两种情况,都可以视为“接近神”(Nearness to God),我们必须加以区别。一是形象上与神相似(Likeness to God)。我想神在创造万物时,在每一件作品上,都留下自己某方面的特质。空间与时间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反映出神的伟大;其他如万物之生生不息、动物之活跃行动等。人类所获得的特质则更为重要,那便是理性。我们相信天使则接受了神的不朽与直觉,这是人类所没有的。因此,人类(不论善恶)以及天使(包括堕落的)都比动物接近上帝。他们的本性从这方面来看,较“接近”神性。另一种接近,我们称之为对上帝趋近上的接近(nearneee of approach)。如果这才是我们对接近的定义,那么当我们非常“靠近”神时,必然能迅速地与神结合。朝见祂的面光、享受在神里的喜悦。一旦能分辨相似上的接近(nearness-by-likeness),与趋近上的接近(nearness-of-approach),我们便可看出二者未必吻合。有时候相同,有时候不同。

在此打个比喻来说明。假设我们由山上走向在村子里的家,中午我们到达一处悬崖顶上,由于村子就在底下,在空间上,我们已经非常接近了。石子一丢就到。但是,我们并非攀岩专家,不能顺势直下。必须绕段远路;就算有五哩远吧!在这条迂回的路上,就静态的距离而言,许多路段离村子反而更加遥远。但这仅就静态而言。以行进的观点来看,我们就快要到家,可以洗澡喝茶了。

神与人的极端对比

在崖顶上,固然离家不远,若是坐着不走,待再久也洗不了澡,喝不了茶,因此,在某些受造物身上,以及其生命中,神所留下自己的痕迹,虽然使它接近神,却是与生俱来且不会增长。仅由这点看来,凡本性离神不远的,绝不会因此而能走得更近,相对的,趋近上的接近,照理说才能增加接近的程度。本质上的相似乃是天赐,不论受者心存感激与否,也不论加以善用或滥用;接近的工夫,即使有神的恩典引领与扶持,实际上仍有待我们自己努力。万物生来便各自拥有了神的某部分形象,不但不曾出过力,甚至没机会表示意见。万物并不因此而成为神的子民。要成为神的子民,必须超越本质上的相似,在意志上与上帝完全结合;而这点也呼应了前面所说的一件事。即神与人之间必须维持极端的对比。有位学识渊博的作家曾说,人在这一生中,除了先天领受神所赐予的近似神的特性以外,想要仿效上帝,便要仿效一个具有人身的神:那便是耶稣,不只是受难中的耶稣,也是在工作中、在奔波中、在人群中、在质问的声浪及强烈的排斥中、在毫无平静隐私的环境里、以及因厄纷至时的耶稣。虽然这一切比之想象中的神,是如此令人诧异的不同,但却能告诉我们,如何在人生各种处境中,活出神的生命。

说到这里,有必要解释,为什么讨论各种爱,有必要区分两种“接近”。
约翰的名言是“神就是爱”,长久以来在我心中,可用一位当代作家罗吉蒙特(M.Denis de Rougemont))的话加以补足,即“爱惟有在不妄想做神时,才能免于沦为魔鬼";换句话说,也就是“爱一旦被奉为神,当即成为魔鬼”。我认为,惟有加上这句话,才能免于误解。没有它,原本是真理的“神就是爱”,可能一不留神地就变成相反的意思--爱就是神。

这件事只要经过思考,罗吉蒙特的话便不难明白。所有人类的爱,发展到极至,都不免会妄想拥有神的权威。其语气听来就仿佛直接发自上帝的意志,它教我们不计代价,它要求我们全部投入,它企图凌驾一切其他需求,并且暗示,只要是以爱为出发点,诚心去做,什么事都是对的,甚至都值得嘉奖。男女之爱、国家之爱、常藉此企图“变成神”,便可谓众所皆知。亲情也可能有同样的企图。友情也不例外,虽然方式不同。
这里就不赘述了,在往后的章节里,我们会一再遇到这个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27 12:12: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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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似不等于相同

谈到这里,我们必须注意一件事,人间的爱并不是在堕落到了极点,才会有如此亵渎神的要求,而是在于发展到最崇高、自然的一刻--也就是祖父那一辈所说的“纯洁”、“高贵”的时候。这点在男女之间,更是显而易见。忠贞诚心的爱情,不但会自我牺牲,还会以神般的声音训谕我们。纯粹肉欲或是逢场作戏便做不到这点。人的权威;或许有人会受这类情欲所驱使,但是他决不会加以尊重,正如同一个抓痒的人,不会对其痒处产生敬意。有一种母亲,毫无头脑,只因一时兴起,便随自己高兴,把已宠坏的孩子,当宝贝恣意纵容;另一种母亲,充满深刻、专注的母爱,可说是为子女而活;比较两者可知,前者的母爱,实在不可能“变成神”。而我敢说,要是有人喝了些啤酒,再加上乐队声鼓动,便满怀爱国情操,那他也不会因此做出什么坏事(好事)。因为待会儿再点一杯饮料,或是跑去跟别人唱首歌,这般热情便立刻抛诸脑后了。

这个自然是预料中事。而人类的爱,如果没有适当的条件,也不会争取与神同等的地位。再此请别误会,人类的舍己之爱,确实有近似神的地方;愈是能够毫无止境、取之平静的施予者,愈是具有神的模样,诗人对这类爱的描述,全然无误。而其所激发的喜悦、活力、耐心,以及其善于宽恕、为所爱付出的关怀,这一切的确与神的形象相符,但却不宜加以崇拜。能拥有这些--我们得感谢神赐予人类如此的力量。我们若说,那些广施爱心的人是“接近”神,这完全属实,而且理智。不过,这自然是指“相似上的接近”,本身不会产生“趋近上的接近”这种相似乃是天赋。与我们那段漫长、痛苦的趋近过程,没有必然的关系,我们必须自己加以承担(虽然不是完全无助),不过,由于此天赋光彩夺目,我们便把相似误以为是相同了。于是该献给神的无条件忠心,便转而献给了种种人类的爱。一旦奉之为神,它们同时也变成了魔鬼。于是不但毁了我们,也毁了它们自己。因为人间的爱在被奉为神之后,便无法保持爱的本质。名字虽然没变,实际却可能转变成种种错综复杂的恨。

各种需求之爱,或许贪婪且苛刻,却不曾自立为神,因为它们根本不像神,无法做此奢望。

如此看来,对于人类的爱,既不该当作崇拜的对象,也不该以嘲弄态度加以蔑视。十九世纪文学的一大错误,便是盲目崇拜亲情与男女之爱。白朗宁、金斯莱及巴特莫尔,在其作品的语气中,有时似乎把坠入情网与成圣当作同一件事;而小说家总是习惯把家庭与世界放在对等地位,忘了应该是天国与世界。这种想法,在今日已遭到反作用力。那些标榜以冷眼看世事的人,把上一代对爱所做的赞美,绝大部分丑化成空谈与伤感主义。他们总是一再挖出人类的爱那不洁的根部,并公诸于世。不过我总是认为,凡是人言,不论是聪明过头或愚蠢透顶,都不足采信。极高与极低必然相互依存。任何植物必需下有泥土生根,上有阳光照射,沾土的部分自然是不洁了。泥土本来就该留在花园里,只要别老是把它带到书桌上,它们大部分仍算是干净的。人类的爱也能绽放光辉,成为神爱的形象。这一点也不假,但也仅止于此。而这种相似,有时有助于趋近神,有时有害,有时则是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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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我会陆续的把这本书打出来和大家分享,放到『好书推荐』里,盼望天父借着这本书让我们都能够思考也更加的趋近祂,朝见祂的面光,享受在神里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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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 神就是爱”不等于“ 神只是爱”,这有点像数理上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的区别。

 神是灵,在他的存在、智慧、能力、圣洁、公义、美善和诚实中,乃是无限、永恒、不变。

但:从一块大桌布上剪下一小小块,即使没有大桌布那么大,但也具有了大桌布材质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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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谢谢marylu分享,最近刚好有在想这类的问题[em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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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爱就是神,没有爱是上不去天堂的,神教导我们,最大的就是爱...爱..爱..,没有爱心,金钱,权势,地位,通通一文钱都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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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49701852在2007-10-28 8:30:00的发言:
是啊,爱就是神,


估计您也是没看完贴就回复了,可以再看看。

约翰的名言是“神就是爱”,长久以来在我心中,可用一位当代作家罗吉蒙特(M.Denis de Rougemont))的话加以补足,即“爱惟有在不妄想做神时,才能免于沦为魔鬼";换句话说,也就是“爱一旦被奉为神,当即成为魔鬼”。我认为,惟有加上这句话,才能免于误解。没有它,原本是真理的“神就是爱”,可能一不留神地就变成相反的意思--爱就是神。

这件事只要经过思考,罗吉蒙特的话便不难明白。所有人类的爱,发展到极至,都不免会妄想拥有神的权威。其语气听来就仿佛直接发自上帝的意志,它教我们不计代价,它要求我们全部投入,它企图凌驾一切其他需求,并且暗示,只要是以爱为出发点,诚心去做,什么事都是对的,甚至都值得嘉奖。男女之爱、国家之爱、常藉此企图“变成神”,便可谓众所皆知。亲情也可能有同样的企图。友情也不例外,虽然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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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就是神不对吧,应该是神就是爱,没有神,那来的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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