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奥志愿者——特奥运动的基础 (一)志愿服务与志愿精神 1、什么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和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个基本特征。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志愿服务不仅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而且成为各国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
2、志愿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也是吸引人们参加志愿服务的动力所在。志愿服务的经历是让参与者不断获得人生感悟的极有价值的实践。“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在志愿服务的追求中,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与充实自己、提升自己、感悟人生同等重要,“助人自助”正成为当今社会的新理念。
和谐社会注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力,注重维护社会的稳定、公平和公正,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追求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志愿服务可以扩大社会参与的范围,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提升社会文明的程度。其所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恰恰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的融合、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也曾说过:“基于爱心的呼唤是最深沉的呼唤,出于自愿的事业是最有生命力的事业,服务他人的行为是最高尚的行为,奉献者的语言是最易沟通的人类共同语言。”
(二)志愿者与特奥运动 1、志愿者是特奥运动的基础 在特奥运动发展的历程中,每一次成功都离不开志愿者的辛勤服务。如果没有百万名志愿者用他们的时间、精力、热忱和责任心为特奥运动员提供高质量的训练和竞赛的体验,就没有特殊奥运会良好的秩序和氛围,也没有特奥运动的辉煌。因此,志愿者对特殊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际特奥会现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布鲁斯·帕斯特纳克曾满怀深情地说道:“如果没有我们身后的这些志愿者队伍,我们不可能获得目前的成绩,也不可能在完成我们未来的目标的过程中取得进步。谢谢你们,不仅感谢你们加入到我们的活动中来,更要感谢你们帮助我们实现梦想。在你们的支持下,特奥会将继续努力,满足智障人士的需求,改变着这个世界,创造出一个融合、互敬、没有偏见和歧视的世界。”
2、志愿者在服务特奥中成长 服务于特奥的志愿者在帮助智障人士获得成功和成长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人生,升华了自己的精神。做特奥志愿者可以奉献自己的才干,通过为智障人士服务实现个人的价值;做特奥志愿者能从特奥运动员的参与和拼搏中感受成功、获得教育,并以此激发自己努力向上。
二、特奥志愿者的服务要求与内容 (一)特奥志愿者的基本要求 一名合格的特奥志愿者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服务态度 志愿者必须平等对待智障人士,尊重并理解他们,而不要对智障人士有偏见,对他们有不敬的语言和行为。虽然智障人士在智力上比正常人群落后,但他们同样有自己的喜好和感情,他们需要他人的理解和尊重。
作为志愿者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虽然每位特奥志愿者承担的服务项目不同,但所服务的内容都同样重要,正是这些内容串起了整个运动会。为使特奥训练和比赛取得成功,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尽力服务。
特奥志愿者还要有高度的热情和耐心。特奥运动员大多存在着交流上的障碍,因此特奥志愿者应该学会倾听、讲解和示范。除此之外,特奥志愿者还应以满腔的热情服务于运动员家长,努力使运动员家长接受并认可自己的服务。
2、服务能力 由于特奥运动员是智障人士,他们的言行举止在某些方面可能与非智障人士有所差异,特别在社会交往方面存在着障碍。为更好地为智力障碍者服务,特奥志愿者首先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服务对象,了解他们的思维特点,熟悉他们的交往方式,并学会与之沟通的技巧,帮助他们完成任务。
3、行动规则 根据国际特奥会规定,作为一名特奥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行动规则: (1)为所有的特奥运动员和志愿者提供福利、健康和安全。 (2)自始至终衣着得体,举止文明。 (3)遵守特奥会所制定的规章和指导原则。 (4)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刻采取救助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确保参赛者的健康和安全。 (5)在参与特奥运动比赛、训练或项目期间,坚决杜绝任何酒精、烟草及非法物质。 (6)不与特奥运动员、志愿者或其他参赛者发生非正当的接触与关系。
(二)特奥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 特奥志愿服务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根据国际特奥会东亚区提供的资料,特奥志愿服务主要有以下服务内容: 1、在训练中 (1)成为合格的特奥教练员。 (2)帮助组织特奥露营活动。 (3)组织、训练融合运动队伍及安排比赛。 (4)为特奥运动员寻求合适的体育器械。 (5)建立体育项目指导或特奥训练学校。 (6)通过机能训练计划为重度智障者提供训练。 (7)帮助特奥运动员成长为合格的特奥教练员。
2、在竞赛中 (1)担任司机、餐饮服务人员,或协助注册、电脑操作及数据处理工作。 (2)任运动会总监、委员会成员、官员或团队管理者。 (3)为运动员组织一些活动,如“社区(城镇)接待计划”。 (4)为新的竞赛项目提供指导或动作演示。 (5)帮助特奥运动员成为合格的特奥官员。
3、在学校 (1)在现行的残疾人教育课程中加入特奥体育训练计划。 (2)在课外体育活动中使用特奥体育技能指南。 (3)组织特奥融合运动团队。 (4)开放学校设施,帮助特奥活动的开展。 (5)为特奥会活动提供帮助。 (6)组织学校运动团体的成员成为合格的特奥教练员或官员。 (7)在正常的体育活动中举行特奥体育竞赛或演示。 (8)以校方名义致信特奥运动员。
4、在筹款中 (1)通过赞助或者筹款活动支持特奥执法人员火炬跑。 (2)通过个人或者商业事务进行财政或实物捐赠。 (3)在学校或者通过公民团体、教会以及其他组织举行筹款活动。 (4)如果将特奥会作为人寿保险的受益者,将抵减个人所得税。 (5)雇佣特奥运动员或提供志愿者机会。
5、作为职业者 (1)在工作地点设立特奥组织,雇佣智障人士。 (2)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免费体检和X光检查,或法律咨询、财务服务。 (3)通过特别技能帮助特奥会。 (4)资助特奥团体。 (5)为当地特奥组织提供实物捐赠、服务或必须的办公条件。
6、公众认知 (1)撰写有关特奥运动员、家庭以及教练员的文章,或作为特奥发言人。 (2)义务为各级特奥组织进行广告宣传、摄影或者提供公关方面的帮助。 (3)通过电话向公众宣传特奥会。 (4)在特奥会活动期间帮助处理媒体方面的事务。 (5)通过“萨金特·施莱佛全球特奥使者计划”训练特奥运动员在公关场合进行演讲。
7、在管理中 (1)在特奥组织的董事会或者区域委员会中任职。 (2)帮助特教教师或特奥会教练员准备注册及医疗表格。 (3)在特奥组织办公室义务打字、填表或使用电脑处理事务。 (4)在特奥活动中分发材料。 (5)帮助特奥会处理大宗邮寄事务。
8、在公民团体中 (1)支持特奥组织。 (2)资助特奥团体。 (3)组织将团体成员与特奥运动员组队进行特奥融合运动。 (4)鼓励团体成员为特奥组织义务提供职业服务。 (5)鼓励特奥运动员成为公民团体的成员。
9、作为特奥运动员的朋友 (1)在特殊奥运会上作为接待人员、陪同人员以及拉拉队员。 (2)和特奥运动员一起参加诸如远足、郊游之类的娱乐和社会活动。 (3)为特奥运动员提供交通方面的帮助,以便他们进行实践和竞赛。 (4)在团体或机构中担任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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