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信主的时候,带领的弟兄告诉我,第一重要的是要在神面前认“罪”。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没有罪”。是啊,我为人诚实、工作勤奋、相夫教子、贤惠持家,我又不是坏人,哪里有什么“罪”?弟兄笑了起来:“我们都是罪人,你说自己没罪,这本身就是罪。”我不理解。弟兄说:“好好读经,以后你自己会知道。”
后来我果真切切实实地知道了我们从亚当继承来的天性里就有罪,我渐渐学会仰望神、求神的赦免。但是,当我向其它不信或初信的朋友说到要认“罪”、而朋友的第一反应照例是“我没有罪”时,我却一直苦于无法向他们说明什么是“罪”。
我诚然知道,这“罪”,不是世界的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而是许许多多不讨神喜悦的事。罗马书一章29节说,“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以及“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还有“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所有这些,都是罪。但是这样念出来时每每太繁琐,听的人头都大了,马上就觉得基督徒既迂腐又麻烦,自己找这么多条条框框来约束着。
所以,今天读江守道牧师的《从罗马书看神永远的旨意》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第一章中,江牧师由“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章23节)这句话来解释什么是罪,江牧师说,罪的定义是什么呢?就是“亏缺了神的荣耀”。“荣耀”,就是神的自己,就是神自己的性情。换句话说,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中,凡是与神的性情不吻合的,就是罪。
但是神的性情是什么?这仍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倒是在江牧师的另一部著作《基督是一切(新约各卷精华)·路加福音》中,有一个相关的表述。根据创世纪第一章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5-49节,亚当是世上第一个人,神造亚当是照着他自己的形象试图造一个合他心意的完美的人,但是出自尘土的亚当被撒但诱惑而堕落,从此带上了罪的因子。我们同属亚当,这世界世世代代的人都带着罪的因子。神试图恢复他那“完美的创造”,这才有了世上的“第二个人”,就是耶稣。所以在耶稣身上,体现的是神完全的心意,是神所有的性情。
江牧师把耶稣的人格、也即神的性情作了这样的归纳:
第一,他是一个透明的生命。耶稣是一个透明的人,在神面前怎样,在人面前也是怎样;在敌人面前怎样,在朋友面前也是怎样。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如此透明,因为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生命可以如此圣洁。自从亚当、夏娃偷食禁果而用无花果叶遮掩自己的身体开始,罪就使我们污秽,使我们不得不隐藏我们自己。我们不堪被公开,不堪透明化,因为我们有太多东西不可以在人面前展露。
第二,他是一个恒切依靠神(他的父)的生命。在所有福音书中,我们不断地看见耶稣的祷告,他从不依靠自己,而是向他的父神支取力量。他的心思意念,全在于父的旨意。我们却不是这样,我们习惯于那些励志类读物所告诉我们的,要自信,要凭一已的力量去打拼。殊不知在茫茫宇宙中人算是什么呢?芸芸众生,没有几个人明白人力所能为的是多么有限。以神子的身份,耶稣是那么心甘情愿地葡伏在神的面前,“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这样的生命,是依靠的、卑微的,正因为依靠和卑微,他也是专一的、恒定的。世人迁转如飞篷,追名逐利,怎会得神的喜悦呢?
第三,耶稣是一个大的生命。他是一个如此巨大的人,他从不为偏见所左右,他的心胸装得下整个世界。小孩子亲近他,罪人和税吏跟从他,就连最为人不齿的妓女,在他的面前也得平安。我们的生命常态却是细小的、琐碎的、狭隘的,蝇头小利、虚名浮声,一点点诱惑试探就可以扰乱我们。
耶稣的透明、圣洁、专一依靠和博大透露出神的性情,让我们不得不自省——难道我们不是在亏缺神的荣耀吗?不是那罪人中的罪人吗?
世人都犯了罪,我们也在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