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我毫不犹豫地说。 [不,是第二个。]他回答,然后就告诉我这两人的故事。 第一个人生长在很好的家庭里,家人早都已认识主了。他在一间兴旺的教会中成长,然后就读于一所声誉卓著的圣经学院。他蒙主赐下他一百份的爱,但这人只用了百分之七十五。 第二个人生下来就是聋子,饱受虐待,被家人关在又冷又暗的小阁楼里,一直到八岁时才被外界发现。然后他就被人从一个机构转到另一个机构,而且继续遭到虐待,最后变成街头的流浪汉。为了让他能胜过这一切,主只赐给他三份的爱,而他却尽其所能地全用了出来,以抵抗心中的怒气,不让自己去伤害那只小猫。 以上是故事原貌,很抱歉因为自己记忆力的偏差,给大家的误导!其实我引用这个故事的重点不是探讨谁更有爱心,只是为了说明我在3楼的观点:多给谁的,就像谁多要,就如主在十锭银子中的比喻一样,还如同主对投两个小钱做奉献的寡妇的认可一样。“爱心”,或者其他的一些东西,在我们中间,更多是一个相对数,而不是绝对数的概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1 14:20: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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