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有个话题,很久都想发了,但我羞于启齿,我知道我们所做的是不讨神的喜悦的,是罪孽深重的。 我在信主之前,已经和我女朋友在一起同居了,但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我们彼此是真心相爱的,并且准备结婚的。我很爱她,那是我们大学毕业后一起考研。她先我一年考上了,在考上了后信的主。我那是还没有信呢,就在我又一次考研后,就在考试结束的那个晚上,她和我提出了分手。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在考试后也信主了,我知道我们在一起同居是违反主的旨意的,是犯罪的。在耶稣的世界里,我们彼此都是不纯洁的了,我还很爱她,我想要她和我在一起。我们当初分手我一点都不怪她,我们那时太难了,她吃了很多的苦,我们彼此家庭也都很困难,她告诉我她想生存下去,想以后过好点的日子,并且她说我妈妈对她不好,我家是农村的,可能是文化差异的因素吧,我妈妈虽然说话和行为上又很多不对的地方,当我敢对上帝发誓,我妈妈绝对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儿媳了。她说要是和我在一起,一辈子就为了一个房子奋斗,她很不甘心。可是我太爱她了,我现在每天都在想她。放不下她。我既然和她同居过了,虽然那时候还没有信主,但我想承担这个责任,爱是什么,不就是责任嘛。我想她回来。可是,她现在又个男朋友了,但是也不温不火的,她也挺挂念我的,我们也总联系,我现在是,想忘忘不掉,想恨恨不了,想爱爱不了,想得得不到。这份感情天天在折磨我,我想她回到我身边,我想给她一生的承诺,我想对她的一辈子负责,我该怎么办?弟兄姊妹们啊,帮帮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