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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我生来就是从骨子里透着罪性的罪人,如果我说错了,求你一如往常的赦免我。弟兄姊妹们啊,我本来想保持沉默,不再多说了,但是看到“忘记背后”姊妹最后的回帖,我不得不说点什么了。如果我把人绊倒了,求大家为了祷告,求神赦免我这个早已满身是罪的大罪人。圣经肯定是对的,这点不用重申。人对圣经的理解是来自保惠师的带领,这点也不用说了吧。基督教导我们为人要有爱心、谦卑,看来弟兄姊妹非常好的具备了,从帖子的回复中就可以看出来。我在这不想引用任何的经文。我只想说,不能被别人的“信心”摧毁我们的“信心”。fhlin姊妹,我对事不对人,如果你真的那么那么坚信“另一半”可以是非基督徒的话,你也不用再开新帖,用“绝对”和“相对”来证明“另一半”可以是非基督徒。“另一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相对”要推翻了多少的“绝对”?姊妹,我是粗人一个,说话没水平,措辞也不婉转,如有冒犯,还请原谅!最后衷心祝你幸福快乐、福杯满溢!
fhlin姊妹,首先多谢你的分享,能够把自己的经历拿出来与大家共同讨论,大家看得出你对主是很有信
心的。其次,你能够如此冷静地听取弟兄姊妹的话语,实在不容易!
我个人认为,你的标题略微有点误导,让一些初信主的弟兄姊妹觉得像是你要对此事给出一个见证。看得
出,你也还在婚姻的门前徘徊,我想此时并不是太适合说,这是主的安排。
罗马书 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我坚信,只要你
的朋友是主给你预备的那一位,凭着你的信心,你们一定能够成为神美好的见证!哈利路亚!愿耶和华的
眼目永远看顾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爱的人!
关于相对和绝对的领受可以看主题 关于《上帝》的哲学辩论 (主爱,2007年3月20日) 还有小弟兄的领受是:灵性没高低,灵命无熟生之分;我们只是耶和华手中的器皿,没有主权,所谓的“理性”也叫“知识”乃是‘分别善恶的果子’就是从撒旦那来的,所以人类本来就没有悟性,也悟不出什么真理,只有从 神那里领受一点而已。神的儿子敢说:“这是主的旨意”但愿你就是 神的儿子!这也是小弟兄的领受,仅供参考.
fhlin姊妹,看到你如此为自己的观点坚持,可说是好事,也可说是不好的事。其实各抒己见是好事,将自己的看见与大家分享本是一件好事,也并非要你无条件接受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不见一人惟见耶稣,这需要安静操练全心仰望,为姊妹有这样的信心而阿们。腓2:3下 ……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我的姊妹,与其这样争论不如安静仰望,沉静学道。因为大家已经非常清楚的知道了你的观点,盼望你能靠着主在婚姻的事上荣耀见证主名,靠主得胜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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