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主义
今天来讲一下女性主义(Feminism)。这个词偶尔也有翻译成“女权主义”的,但基本上属于误用和误译。我首先要做的是界定一下名称,在论证之前先讲一下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否则名不正则言不顺矣。
女性主义是对女性自身状况及出境所做出的分析和/或解决方案。它的背景是整个社会,参照物是男性和男性话语,而其支持者则没有性别要求。从历史上看,体现在女性文学中的的女性主义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Feminine, Feminist and Female. 实际上第一阶段中体现出来的女性主义还不是很明显,因为在这个时期,女性仍然遵循着男权社会的种种规则和限定,把自己定位在贤妻良母 “angle in the house”的角色之上,没有反思和独立的声音。但因为这一阶段女性作家的作品很重要,所以一定要提及。在第二阶段之中,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发出了要求正当权力的呼声,比如财产权和选举权。为什么要提到财产权呢?因为直到19世纪末期,英国等国家的女性还是没有资格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而她们自己就是男性的财产。这一阶段标志性的作品是凯特·肖邦的《觉醒》,塞内加瀑布会议上提出的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 and Resolutions等等。由于在第二阶段中女性提出对正当权利(注意,不是“权力”)的要求,所以也有人称之为“女权主义”阶段。当然,如果现在用这个词来表示女性主义,要么是明显的误用,要么是指过激的、颠覆性的追求权力的行为。但这是极个别和反常的,就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畴了。
我自己是学文学的,对女性主义的了解基本限于文本和文学评论。文学之中所呈现的女性主义很多是属于“血泪史”和“抗议史”系列,就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和“被封杀与被遗忘的”。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女性没有自己的声音,或是被扭曲和压制,而女性本身则是男性“欲望的对象”(object of desire)。从文学史来看,这一点在女性主义的第一阶段尤为明显。纳撒尼尔·霍桑曾经撰文抱怨过自己的小说不好卖,而那些(用他的话说)“乱写乱画的女人”(scribbling women)却占据了出版市场的大片席位。但是,现在我们仍然可以读到霍桑的《红字》和《有七个尖角的房子》等等,但那时的女性作家的作品却湮没而无迹可寻。也许有人会说那些美眉的文笔向来是不如霍先生,但第一这死无对证,第二从可能性上来看既然发行量如此之大的书籍,又出版于美国第一次文艺复兴的时代,不像今天基本卖得好的全是斯蒂文·金的惊险小说和丹·布朗的悬疑小说之流,那么这些女性作家的作品的水平也未必就在霍桑之下。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经问世即引起轩然大波,无论是从政治影响还是文学水准在当时都是无可置疑的Top 1. 斯托夫人是贫苦牧师的女儿,嫁人还是嫁给了贫苦牧师,生了一堆孩子,不得不写些东西贴补家用,但她本人的才华是有目共睹。他的父亲曾经很怜惜她,说她的兄弟都不如她,她要是男生就好了。现在我们都听说过或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但有谁知道这本书是经过考古一般的发掘才在二战之后纳入经典系列的?在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人们已经淡忘了这本书。类似的例子的还有加斯盖尔夫人,《玛丽·巴顿》的作者。到今天我们还是以她们丈夫的姓氏来称呼她们,而她们的教名和父家的姓氏则被缺省。她们的名字是依附丈夫而存在的,而她们的作品也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人心安理得地遗忘。其他的女性作家的作品往往是托了男性笔名的福才得以流传,比如《简·爱》《呼啸山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等等。
在女性主义的第二阶段,一个标志性的作品是凯特·肖邦的《觉醒》,里面讲到一个叫埃德娜的主人公逐渐有了追求个人自由的想法,但在男权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下走上绝路(强力推荐!十分好看!)。另外一篇《黄色的糊墙纸》也是如此,女主人公在男权的层层禁锢和漠视下终于崩溃(这一作品有自传的性质)。与此相呼应的是社会上所发起的女性解放运动,比如争取选举权等等。如果说有过激行为的话,基本也属于这个阶段的事情。她们没有什么完整独立的理论作为指导,只是凭遭受压迫的现实发出自己的呼声,力求改变自身的境遇。
接下去的是第三阶段,其高潮是在二战之后。随着平稳时期的到来以及各种文学理论、社会理论的发展,女性主义也有了自己的理论支持。我在这里先给出两个词汇:“物化”和“内化”。物化是讲女性没有被当做一个平等的人看待,而是一个物品。对男性来说,女性的生物特质和视觉效果远远比她们的才能和心智重要,而强调她们的生物性是为了加强男性对她们的“拥有权”和“享受权”的肯定。前两天我逛街的时候偶尔路过一家影楼,外面挂着宝宝照片的样品。在那些宝宝照片里面,男孩子还正常一些,或坐或立,最多双手叉腰。而女孩子的却全部是搔首弄姿式,本来没有发育的身体硬要摆成S型。这些孩子的平均年龄才四岁。才四岁的女生就已经被灌输这样一个想法:You are the object of men’s desire. 现在网络、电视、报刊上经常有铺天盖地的丰胸广告。大家想过没有,怎么就没有男性的丰胸肌或二头肌广告,整一个裸男在镜头前摆pose? 期末的时候我在学校ftp上下了两个片:《发条橙》和《英国病人》。两个片子里面全有女人露三点。大家想想看,有多少片是男人露一点的?不要说“己所欲施于人”的金律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银律也没有人遵行。第一个词就说到这了,第二个词“内化”是指很多女性在有形无形的高压灌输之下被洗脑一样地全然接受了男权价值观,从而自我物化,自愿降低自我身份并以之为荣,视男性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为生命的全部。前两天逛街的时候扫了两眼旧书摊,翻了翻二月河的《雍正皇帝》,里面写一个叫苏舜卿的歌妓,因为被人强暴而在老公熟睡的时候喝了DDT,临死还哀怨地看着老公,心想是我对不起你,但你睡得也太熟了吧。看到此处顿觉搞笑,整个一个黑色幽默。这让我想起了袁枚的《祭妹文》。袁枚悼念他早逝的妹妹,彼因遇人不淑而被摧残致死。袁枚特凄惨地说本来妹妹可以不嫁给那个无赖的,都是妹妹读了太多的圣贤书,不然不致如此。这是一典型的自我物化并内化的个案。要是有人觉得我举的例子都是中国古代的事,那我再举个现代的。今年上半年央视的《百家讲坛》请孔祥东评金庸小说。我只看了半集,但那半集里面就有一句话很值得思考:“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是有缺陷的”。为什么呢?他说是因为杨过少了一条胳膊,而小龙女被人强暴过。可见在孔祥东的眼里,被人强暴过就成了一大生理缺陷,跟缺胳膊短腿差不多,只怕还不如。我不知观众的反应如何,但我想同意孔教授的“内化”美眉肯定大有人在。我上中学的时候看三毛小说,其中将一次沙漠遇险,三毛的丈夫荷西陷在泥沼里,几个路过的阿拉伯人见三毛孤身一人来求援就想非礼她。三毛侥幸逃脱,回去救丈夫的时候丈夫误以为她被强暴,抱住她哽咽不成声地说:“你受苦了。”读至此处本人大吃一惊,惊荷西为天人。如果天下男人都这样体贴谅解,我想女性解放运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有人说中国的女性解放运动仍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刚刚走到有点亮光让人能看到自己是被捆缚的地方。此言不谬。中国五六十年代的所谓妇女解放是使女性男性化,抹煞其作为女性的一切特点,代之以“不爱红装爱武装”,实为男权话语对女性的霸权干涉和强权代庖。
现在来讲将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女性主义本来与福柯(微软拼音打出来是“妇科”,大笑一个先…)的东西联系得比较紧,后来发现德里达和福柯二人相比之下,德里达的东西在女性主义这方面更讲得通而且好用,就换德里达的了。现在女性主义与解构是难分彼此的,一般来说,解构理论必然涉及女性主义,女性主义必然有解构倾向。根据德里达的理论,西方哲学(实际上完全可以推而广之为普世适用,但人家德叔治学严谨,不太清楚的就不讲)传统上有着“二元对立”的倾向,而且其中的一元被认为是主导,优于和统领另外一元,比如理念-物质,语音-书写,西方-东方,基督徒-异教徒,男性-女性。但实质上二者之间仅有差别而无对立,而且人们所附加上去的价值判断和认为其拥有的带有褒贬色彩的属性也未必就与事实情况相一致。比如男性-女性这一传统二元对立之中,男性被认为是优越于女性,在思考中更富逻辑性,抽象思维的能力要更强一些,等等。沿着解构主义的思路来看,这一点就很有问题。你所说的逻辑性是什么?恐怕是男性的单向线性逻辑,而非女性的发散性多面逻辑。二者模式不同,标准不一。如果要问女性为什么不如男性逻辑性强,那还不如直接问问什么女性不使用男性的思维模式,或为什么女人不是男人。这与当年李约瑟的经典一问有异曲同工之处:“为什么中国没有发明现代科技?”李约瑟说的现代科技就是西方科技。问中国为什么没有西方科技,说白了就是转着圈自恋。吾国自有吾国之技,敢问贵国为何付之阙如?同样,女性逻辑自有女性逻辑的特点,二者既然标准不同,何以谈高下之分?再举个例子,同样是美国少数族裔的作品,女性读者读托妮·莫里森和艾米·谭的东西往往会比读理查德·莱特和詹姆斯·鲍德温的舒服一些。相比之下,前者的女性逻辑和女性叙事模式与女性读者更合拍,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说后者逻辑性较差。但乱下断言的事是很多男性沙文主义者都在做的,他们不加任何考虑就说女性不讲逻辑—不讲男性逻辑—这难道不也是转着圈自恋?而且,即使是男性作家的作品,就很符合声称的更富直线性逻辑吗?马克·吐温的Roughing It中的老淘金工堪称发散性思维一绝,一番话常常离题千里万里,而彼未必为女性也。华兹华斯的诗亦无理性、逻辑可谈,《丁登寺》一诗中忽而山树忽而云天,忽而第一人称忽而第二人称忽而第二人称,而华翁亦非女性也。即便是庄子《逍遥游》,人言其汪洋恣肆,实际上将其看作逻辑松散也未为不可。言至吾国,中文本来就无性数配合,无词尾曲折变化,无时态与分词相对应。相比西文,中文不甚严谨。这难道可以看作吾国之民皆为女性化吗?不过这倒给解构式阅读(颠覆式阅读?)大开方便之门,可以用文本中词汇的其他含义串联出与作者意旨相背的意思来。偷笑一个先…
初中时听老师讲女性解放运动中有极端者,认为history一词是由his story而来,于是愤而改其为herstory。更有甚者,将圣经中指代上帝的“他”尽数改换为“她”。在我看来,这帮人纯属大脑有病。女性主义走到今天,不断地致力于消解男性-女性二元对立,解构男性话语霸权,所以绝对不会再把二元中“女性”这一元提升起来,以之取代“男性”一元的传统强势地位。这样做不是自蹈覆辙,自找解构么?想想看,拿上帝的性别搞逆转的好事者跟唱流行歌曲 “God is a girl”的水平真是基本相当,都纯属异端邪说,无稽之谈。只可惜有些人居然拿这个极为个别的例子说事,好像女性主义就不外乎颠倒阴阳、牝鸡司晨而已。我听到这些人大发感慨的时候,感觉就像是—打个比方吧,有人讲俺们基督徒这不好那不好,仔细一听,他指的是摩门教。这真是从何说起。
写了这么多,有一个长久在心中的想法得念叨一下:教会在面对女性主义的时候,采取的是一个什么立场?我所听到的讲道中,有很多都将女性主义妖魔化,并且不断强调女性一定要顺服,顺服是本分。我们不能说这没有经文依据,不过我自己在读一点神学的时候也知道教义性的经文和文化性的经文要分开看待,问题是,“女性一定要顺服”为什么被视为教义性的而不是文化性的?教义性的经文和文化性的经文这二者如何界定?神学读本倒还不如伽达默尔或保罗·利科的诠释学讲得更明白。是传统和前见么?但传统也在改变,前见也在被消解。既然现在女基督徒不必蒙头,不必在聚会中一言不发,那么为什么还要规定女性处于类似“下属”的地位?西蒙·波伏娃说:“女性生为女性,但被塑造成女人。”她的意思是性别与生俱来,但社会角色却在很大程度上是外界力量强加的。除了体能之外,女性哪里比男性逊色?灵魂是没有性别的,为什么在上帝面前平等的灵魂,一个要服从并服务于另一个?也许有的人说我的措辞不当,顺服不等于服从,顺服是以双方的互相尊重为前提,彼此地位并无高下云云。但这不就是对“顺服”重新下定义吗?而且这个定义与原词的一般含义和传统含义已经相去甚远了。如果你也讲完全平等,那何必用“顺服”一词?此颇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上学期写女性主义的论文,google出一堆反女性主义的文章和网站来。令我大吃一惊的是这些东西基本上全是made by Christians(基督徒制作)。上面一般都是N条口号,N节经文,N张贤妻良母照片,还高举一条标语“我们不要女性主义!”呜呼哉,哀其不幸,怜其不明。跟这些被内化的美眉有什么可说的,狗咬吕洞宾。黑人文学的初期,有很多奴隶做诗抒情,讲做奴隶就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感觉很相似噢…不过黑人解放运动比女性解放运动好搞。人类就是以血缘为亲疏纽带,以家庭、族群为单位进行抗争会容易得手一些。女性的情况就不同了,一家之中倒可能有两个“异己分子”,呵呵。单枪匹马对抗全世界么?女版亚他那修不是那么好做的。马克思讲“异化”,说从主体中产生的东西反过来奴役主体本身。这是不是也可以为女性主义所用,呵呵。(搞笑一个先…)
读文学史的时候,有时真的是很郁闷。华盛顿·欧文描写了一帮教会权威如何反对地圆说,特别坚定地声称地球是平的。倒…尼撒的格列高利和罗杰·培根早就说过地球是圆的,这是咱们自己人啊,再不济看看以赛亚书40章行不行啊?我狂晕…这帮教会权威是怎么回事?除了地圆说,日心说上也出过人命案,可怜布鲁诺就这样为了说句真话被罗马教廷烧烤了,这帐还是算到了咱们基督徒头上,说咱们滥杀“异端”。烧死的不光是布鲁诺,还有N多被控是女巫的人。现在看来,基本上全是冤假错案。不光是被烧死的,还有被淹死的。主审教会说巫婆会浮,沉底了的就不是女巫不用烧死。可人都TMD淹死了,说她不是女巫又有P用。哈勒姆审巫案(Harlem witch trial)的时候,两个月之中就吊死好几十号,关押好几百。霍桑祖上就是哈勒姆审巫案的法官,霍桑总觉得先祖的罪行会报应在后世子孙的身上,就写了本《有七个尖角的房子》表达赎罪之心。书是成了名著千古流传了,可教会曾经吊死N多人之类的事也一并流传了。再往下看,逃亡奴隶的自述之中,往往提到在美国南方越是虔诚信奉基督的奴隶主就越是苦待奴隶和坚持蓄奴,还引圣经作依据:1.含的后代(黑色人种)受咒诅,做兄弟奴仆的奴仆。2.奴隶要顺服主人。3.保罗将逃奴送还主人,并未谴责奴隶制。在我看来,这些都不可能成立或作为充分论据。所以看到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这么讲,我还不太相信,觉得俺们基督徒不会这样做。后来看了别的逃亡奴隶自述比如哈丽叶特·雅各布斯的也是这样见证,我就无语了…在当时,北方的教会是不管不帮不干涉,真正倡导解放奴隶和帮助奴隶逃亡的居然是独一神教教会(Unitarian Church),就是钱宁、爱默生那帮人。异端反而更积极,真郁闷。
在地圆说、日心说、审巫案、蓄奴制等等事件上,都有热心为主的教会干过让人脸上无光的事,还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在遵行主道,结果被人视为反理性反科学和反社会进步。那么,在面对女性主义的时候,教会应当怎样做呢?我觉得首先应该有一个开放的姿态,愿意去了解女性主义是个什么样的思潮,然后以女性主义的语词基督教的思想来对女性主义进行回应。具体如何回应我在这就先不写了。其次,在教会之中,因为大多数会众是女性,针对女性处境的讲道可以适当开展一些。在唯一一个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里,我们要做的不能只是训责和硬套经文,而是更多的肯定、关怀和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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