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4910|回复: 66
收起左侧

有些信徒说自己看到过天堂和地狱的异像,大家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15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好多人声称自己到过天堂或者地狱,比如那个《天堂地狱启示录》等等。都声称是基督亲自引领他(她)去的。可是他们所看到的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地方互相矛盾。难道他们真的是在沉迷于做假见证吗?如果做假见证,那这也是大罪啊。
而且有些人提到说凡是不信的(包括无机会听闻福音的),统统都在地狱火中,这点我绝对不信。

发表于 2006-7-15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jellych在2006-7-15 2:34:00的发言:

有好多人声称自己到过天堂或者地狱,比如那个《天堂地狱启示录》等等。都声称是基督亲自引领他(她)去的。可是他们所看到的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地方互相矛盾。难道他们真的是在沉迷于做假见证吗?如果做假见证,那这也是大罪啊。



可能是真,可能是假,但不论真假都不要沉迷。

一个例子:灵历集光http://cclw.net/soul/linglijiguang/


妈妈的重生经过,是在苦痛的病床上。她在得重病的半年期间,时而魂游明宫,与光亮的天使拉手在乐园;时而回到人间,与骨肉相聚呻吟。医生已通知爸爸为妈妈准备后事。有一天,她告诉家人,她盼望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来临。果真就是在十二月三十一日那一天,已经奄奄一息的妈妈,听到使人起死回生的大医生主耶稣的声音:“妇人起来吃你的饭和肉吧!今晚我要赐你新生命。”妈妈忽然坐起来,向爸爸要饭与肉吃。那天晚上,妈妈还吃家乡人爱吃的米团,感谢父神,从那天晚上,妈妈的病完全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前就看过此类的文字,而且以后还亲耳听某个人讲述其‘经历’,
发现都是骗局,因为其中存在许许多多‘低级错误’。

圣经的启示已经完整无缺。
根本不需要什么‘特殊经历’。
还是好好读圣经,好好遵行神的道。

将来谁会在地狱里,圣经已经明确告诉我们,
具体每个人的最终结局如何,公义的神必以公义宣判。
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就是竭力传福音。


启22:7 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的有福了。

启22: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jellych在2006-7-15 2:34:00的发言:


而且有些人提到说凡是不信的(包括无机会听闻福音的),统统都在地狱火中,这点我绝对不信。


1、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只要按自已的良心行事,同样可以进天国。

彼前四:6 “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要叫他们的肉体按着人受审判,他们的灵性却靠上帝活着。”

2、听过福音却不接受的,必然灭亡。

21:7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 神,他要作我的儿子。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1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的回复!受益非浅。
我确实不该太在乎那些所谓的见证。
感谢神!真理已经完备地启示在圣经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的启示和生活的见证还是有区别的吧,只是如果见证与圣经的启示相矛盾的话,那这见证就需要慎思明辨了。见证是圣经真理在基督徒生活中的印证。我觉得不要一听说哪位弟兄姐妹去过天堂或诸如此类的特殊经历就加以否定。神在各人身上的工作一定不会违背他在圣经中的教导和启示。我相信有某些特殊的见证,但不相信所有的都是来自神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只要按自已的良心行事,同样可以进天国。”
我好像不敢赞同。圣经上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那我们的良心可靠吗?不是要靠上帝的标准吗?请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余典在2006-7-15 16:37:00的发言: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只要按自已的良心行事,同样可以进天国。”
我好像不敢赞同。圣经上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那我们的良心可靠吗?不是要靠上帝的标准吗?请指教!

以下这段话我认为只能应用在从前没有听过福音的人身上,今天福音已经传遍世界,今天世上的人,不信的人必然灭亡。包括我们的亲人朋友。




11因为神不偏待人。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16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http://www.sdacn.com/shuji/showtext.asp?book=luoma_l&ch=2


我们现在有这么一个问题,很多人要提出来的,我们过去的,我们的老祖宗,多半是没有听到福音的,常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的父母很好,他们做人都是凭良心,很不错的,可是他们不信耶稣,没有机会听到福音,他们去世了,他们能不能得救?”常常有人叫我作审判官,叫我来断定他们能不能得救。那么我头一句话就说:“我不是审判他们案子的,只有上帝是审判人隐密事的。这里圣经说上帝藉着耶稣基督审判人隐密事的,可是罗2:14,15就说过有一个大原则,这个原则是说外邦人,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这里所说的律法就是他们没有律法,没有听过十条诫命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做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个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我们在农村见过一些没有读过书的老农民,村子里头有人吵架了,有人有什么矛盾。就有一些老乡出来了,就给他们评一评理,“嗨!你这样做不对,你这样欺侮人。”说这话的人多半是没听过道理的,不过他能够在两个人之间断是非,谁对谁错,一个老农民能够说出道理来,这个符合这段话,就是他们是非之心同做见证,上帝给人一种是非的心,圣经上告诉我们耶稣基督是真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1:9)“一切”就包括我们刚才就说的没有读过书的,没听过福音的农民,也可以说我们过去的祖宗,在满清时代就去世的,没听过福音的祖宗,上帝的真光也曾照亮他们。

  还有一句话,请看罗8:14“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这个“引导”不一定通过一个人听福音才能被上帝的灵引导,上帝的灵能感动一个人,感动他的是非之心,他做错事了,他良心过不去,所以我们回想我们满清时代确实有这样的人,按着《罗马书》这里就说的“他们是非之心同做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3:15)。

  上帝给他的一点亮光,圣灵感化他们,他们如果顺从圣灵的感化,按照罗8:14上帝就说“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唉,这是上帝的儿子,因为他顺从圣灵的引导。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既然如此,我们不要传福音了,就让人凭良心做人就是了。不对,传福音还是必须传的,这个我留在下面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5 17:53:1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听过福音的人的结局要按其死后的审判而定,经上记着,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这个审判就是判定人死后到底去哪儿,这个审判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的,是绝对公正的。按着人类所表现出来的品行来看,我想通过审判的人一定比没有通过的人要少的多。而拯救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显明出来的恩典,这恩典是白白给的,是只有靠着耶稣才能得到的恩典。二者并不矛盾。

我们不知道死后审判的标准是什么,所以我们也就不知道到底没听过福音的人会不会通过审判,我们基督徒只知道信靠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永生这一事实,这才是我们可以确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15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6-7-15 17:57:00的发言:
没听过福音的人的结局要按其死后的审判而定,经上记着,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这个审判就是判定人死后到底去哪儿,这个审判是没有任何情面可讲的,是绝对公正的。按着人类所表现出来的品行来看,我想通过审判的人一定比没有通过的人要少的多。而拯救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显明出来的恩典,这恩典是白白给的,是只有靠着耶稣才能得到的恩典。二者并不矛盾。

我们不知道死后审判的标准是什么,所以我们也就不知道到底没听过福音的人会不会通过审判,我们基督徒只知道信靠耶稣基督就可以得永生这一事实,这才是我们可以确信的。


请看第二讲



罗马书讲座http://www.cccbbs.org/dispbbs.asp?boardid=8&id=9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9 06: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