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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爱JESUS”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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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呵呵!感谢主!你对“一元论”、“二
元论”、“三元论”蛮清楚的吗!!

????????????

发表于 2006-5-16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灵与魂与身子

按着平常的说法,一个人是分作两部分的:一,‘灵魂;’二,‘身体。’灵魂就是人里面不可见的那一种精神东西,身体就是人外面可见的躯壳。这是堕落人类的思想,虽然也有一点理由,但总不能准确。除了神的启示之外,世上没有一种的思想是可靠的。身体是人外面的躯壳,当然是个不错的事实。然而圣经并不将灵魂相混,以为它们是相同的。除了字面上的分别,灵和魂的实质,并不一样。神的话并不是把人分作‘灵魂’和‘身体’两部分。乃是把人分作三部分:灵、魂、和体。帖前五章二十三节说,‘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使徒在这个地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信徒的全人整个成圣。他说一个人的完全成圣是什么呢?就是他的灵、魂、和体的蒙受保守。这是很明白的。这一个完全的人,是包含灵、魂、体三部分的。并且这节圣经,也明以为:灵与魂是有分别的;不然,就不会说,‘你们的灵、与魂,’必定说,‘你们的灵魂’了。神既然这样说,就人的灵,和人的魂,必定是有分别的。所以说,人是分作灵、魂、体三部分的。

分别灵和魂,实在有什么关系呢?有,有顶大的关系。关系于信徒的灵命生活顶多。因为信徒若不知道灵的界限到那里为止,他怎能明白灵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灵性长大的生活呢?就是因为信徒不分别,或是不知道怎样分别灵与魂,就叫他们的灵命不会长大成人。并且在许多的时候,就要以属魂的算为属灵的,因此就长久居在属魂的生活里,而不更去寻求属灵的。神所分开的,我们若混乱了,就不能无损失。

属灵的知识,在属灵的生命里,是有极大的关系的。不过有一最要紧的点,就是信徒是否谦卑,是否愿意受圣灵的教训。若然,圣灵将要在经历上,叫信徒有魂与灵的分别─虽然不一定在知识上都知道这真理。最无知识的信徒,可以丝毫不知魂与灵的分别,而有此二者分别的经历。最有知识的信徒,可以完全知道魂与灵不同的真理,却无一点的经历。最好的,就是不特有这知识,并且有这经历。信徒都是没有这样经历的居多数,所以最好就是让他们知道灵、魂不同的工作,而后追求那属乎灵的。

不特帖撒罗尼迦前书将人分为三部,就是圣经的别处也是有这样的分别。希伯来四章十二节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使徒在这里,把人非物质的要素分作两部分:‘魂与灵;’又以为物质的部分,就是包含有骨节与骨髓,即思念主意之官的。祭司如何将一个整个的牺牲,用刀完全剖解分开,以致里面没有一点能以隐藏;照样主耶稣也要用神的道,将那归向祂的人完全分开,无论是属灵的、属魂的、属身体的,都要一一刺入剖开。魂与灵是可以剖开的,那么,魂与灵必定不是一样的。所以在这里也是以为人是灵、魂、体三元素合组而成的。

因为我们平常所用的圣经,不将灵和魂严格的按着字面译。(许多的时候,原文是灵,被译为灵魂,原文是魂,也被译为灵魂。)以致读者难以在字面上分别灵和魂。固然在我们的国语里,单说‘灵’还可以,若单说‘魂,’好像就不成话。但我们实在不应当让我们的语言有这个缺点。我们应当在翻译圣书时,将此字直译出来,好叫后来通行。并且我们看人们翻译属世的书的时候,都是新造出许多名词,怎么我们销行最广的圣书,还不能如此呢?神既然在默示圣书时,分别用灵和魂这两个字,我们就不应当混了它们。对于灵字的状词,我们还看见圣经中曾译为‘属灵的。’(林前二15,三1,加六1。)但对于魂的状词,就竟然不译为‘属魂的。’林前二章十四节,原文是‘属魂的,’却译为‘属血气的。’雅各书三章十五节的‘属情欲的,’在原文也是‘属魂的。’犹大书十九节,就是最末了一处说到‘属魂的,’却被译为‘属乎血气。’这是因为译经的人,不敢直译为‘属魂的,’并且将同样的魂的状词,译成数式,以致信徒读经的时候,就更难于明白灵和魂的分别。

人的创造

创世记二章七节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型,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相接触,就生出魂来。这个魂,是人的体和灵的总结,所以圣经就称人为‘活的魂。’这‘生命的气,’就是人的灵,就是人的命源。因为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叫人活的乃是灵。’(约六63。)这生命的气,乃是从创造的主那里来的,然而我们切不要将这个‘生命的气’的灵,与神的圣灵相混。圣灵和我们人的灵,是有分别的。罗马八章十六节表明:人灵如何与圣灵是有分别,而非相同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生命的气’的‘生命’二字,在原文为‘才因,’乃是双数的。这个告诉我们:这这样的吹气,乃是发生两个生命:(一)属灵的,(二)属魂的。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产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但是我们应当分别一下,这个灵并非神自己的生命,不过乃是‘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三三4。)并非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人的里面。这里所接受的灵,并非我们在重生时所得的神的生命。我们重生时所得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生命。这个人的灵是永存的,但并没有‘永生。’

‘用尘土造人,’这是说到人的身体。‘将生命的气吹入他鼻孔里,’这是说到人的灵是从神来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这就是说到人的魂,因为灵叫身体活起来,所以人成为一个活魂,一个活着而有自觉的人。一个完全的人,是三合一的─灵、魂、体,合成一人的。照这一节圣经看来,人是用两件独立的质造的:(一)灵,(二)体。灵进入了土壳的体之后,就生出魂来。魂是从灵与体联合而后生的。体原是死的,因为生命的灵,与之相遇,就生出第三的魂。无灵,体是死的;有灵,人才会活。有灵在体,就有生机,这种的生机,就叫作魂。

这里所说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意思不只表明灵和体的联合,生出魂来;并且是说,灵和体联合生出魂来之后,灵和体就都合并归入魂这一部分。换一句话说,魂与体完全与灵相结合,灵和体是归纳入魂这一部分。当日亚当没有堕落,自然不像我们现在的灵与肉体这样的天天交战。他全人的三元素,乃是完全和合的。这三个彼此调和,魂居中间作结连的环链,作人格的原因,叫一个人有独立存在的可能。魂就是灵和体的总结,就是人元素的集大成。因此灵与体完全和合之后,就叫人成了一个活魂。这个魂不是别的,就是二者相合的结果,就是一个人的人格。这可引一个(不完全的)比方:放一点墨在一杯水里,墨和水一调和起来,就成功墨水。说它是墨,不错,现在还是墨。说它是水,不错,现在还是水。然而墨和水已经和合,成功为第三件的东西─墨水了。(不过,灵与体联合所生的魂,成为独立不受分解的元素,如同灵与体一样。)照样,灵和体不过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但它们和合之后,就叫这种的和合,成为活魂。

神就是以魂为全人的特点,因为在祂的创造里,人的特点就是他的魂,好像天使的特点,就是他的灵一般。他不只是一个身体,不只是一个有生命之气的身体,乃是变成一个活的魂。所以在后来的圣经中,我们要看见神多是称人为‘魂,’所以不说人,而说‘魂’者,乃是因为一个人如何,就是看他的魂如何。魂就是人的代表,表明人个格的特点。魂是人自由意志的机关,灵和体都是合并在祂里头。它是自由意志的,所以它若顺服神,它就可以按着神的安排,叫灵为一切的主;但它也有权柄可以叫灵受压制,可以叫它所喜爱的那一部分为主。这灵、魂、体三者,好像一个发光的电灯泡一般。一个灯泡里,有电、有丝、有光。身体好像丝一般;灵好像电一般;魂好像光一般。电是光之因,光是电之果。丝乃是物质的体,以藏电,以发光。灵和体联合,就生出魂来,而魂又为灵与体二者相合的特点。魂乃是二者所结合的。灵作魂的主动,体作魂的发表,好像电作光的来源,而丝作光的寄托者一般。

不过我们应当记牢:今生,魂是我们人的总结;来生,在复活的时候,灵就作我们人的总结。所以圣经记着说,‘所种的是属魂的身体,复活的是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但是我们现在乃是与复活的主相联合的,所以我们能彀靠着主,叫灵现在就管理全人。我们不是与‘首先的人亚当成为活魂’的联合,乃是与‘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的联合。所以才能如此。

灵魂体的作用

体就是‘世界知觉’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觉’的所在。灵就是‘神知觉’的所在。身体有五官,叫人有五种的知觉。由这物质的身体,人能与这物质的世界相往来,所以叫作‘世界的知觉。’魂就是人智力的部分,帮助人有存在的可能;爱情的部分,叫人与对方的人和东西发生恋爱;刺激的部分,就是从知觉中所生出的。这是属于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觉。’灵是人与神往来的部分。在这部分里,人知道怎样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关系,所以叫作‘神的知觉。’神就是住在灵里,己就是住在魂里,知觉就是住在体里。

魂是聚会的地方:灵和体就是在这里联合。人藉着灵与属灵的世界和神的灵往来,而接受发表灵界的能力和生命。人藉着体与外面知觉的世界相接联,彼此互相影响。魂是居在这两个世界中间,并且属于这两个世界。一面藉着灵与属灵世界相通,一面藉体与物质世界相通。魂有自主的权柄,对它环境中与它有关系的事物,能以主意决定去取。灵直接管理身体是不能的,所以必定应该倚赖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魂,就是灵和体接触时生出来的。这魂是在灵与体的中间,把灵与体束缚在一起。灵可以藉着魂来治服体,叫它顺服神的力量;体也可以藉着魂吸引灵来爱慕世界。

在人这三个元素里,灵与神联合,是最高的。体与物质相接触,是最卑的。居在此二者的中间,就是魂。它是以此二者的性质,为它自己的性质,作此二者的联络。魂叫它们藉着它彼此能交通,能工作。魂的工作就是保守灵和体在它们所当有的次序里,叫它们不失去它们彼此正当的关系;叫那最卑的身体顺服灵,叫最高的灵能彀藉着它而支配体。魂实在是人中坚的要素。魂乃是仰望灵赐给它以灵从圣灵所得的,以叫它完全,并将它所得的传递给体,叫体也能有分于圣灵的完全,而成为一个灵体。

人的灵是最尊贵的,居在人的最里面。体是最卑贱的,居在最外面。魂就是居在灵和体的中间,作它们俩的媒介。体就是魂的外身,魂就是灵的外身。灵要支配体的时候,就是靠着这居间的魂。在人未跌倒之前,是灵管理─藉着魂─全人;灵要有动作,就达意于魂,魂就运动身体,以服从灵的命令。这是魂作媒介的意思。

魂是最有实力的,因为灵和体都和合于它里面,以它为个格,受它的影响。但是此时人未犯罪,魂的实力乃是完全受灵的管理的。所以魂的实力,也就是灵的实力。灵自己不能遣动体,惟有藉着魂才可以。这个我们可从路加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看出来:‘我的魂尊(现今式)主为大,我的灵曾(完全过去式)在神我的救主里喜乐。’这里原文时式的改变,就是表明灵当先(曾)喜乐,后来魂才尊主为大。灵先把喜乐通达到魂,魂就利用体的觉官表明出这喜乐。

总括来言,魂就是人格的出产地。人的意志、智力、情感,都在魂里。灵是与灵界来往的部分。体是与天然界来往的部分。魂是站在这两部分的中间,运用它的判断力,以决断是灵界掌权呢,或者是物质界掌权。有时,魂照着它智力和刺激来掌管全人,这就是理想界掌权。如果不是魂肯给灵掌权的地位,灵就不能。是魂决断要灵掌权,然后灵能掌管魂和身体。这是因为魂是人格的出产地。

魂是一个人的主人,因为人的意志是属于魂这一部分的。灵管治全人,乃是魂愿意自居卑微。魂若反叛,灵就没有能力可以管治。这就是‘人是自由意志’的意思。人是完全有自主的权柄的,他并非一个机械,随着神的旨意而转动。人有他自己主意的机关,他可以决断愿意遵行神的旨意;也可以决断反对神的旨意,去跟从魔鬼的旨意而行。按着神的安排,乃是灵的部分最高,应当管治全人。然而意志─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属魂的。人的意志(魂)能有自主的权柄,到底是灵应当掌权,或是体应当掌权,还是己应当掌权。因为魂是如此有权力,是人格的机关,所以圣经称人为‘一个活魂。’

圣殿与人

使徒在林前三章十六节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看了这一节圣经,我们就知道,使徒乃是受默示以人比作圣殿。神从前如何住在圣殿里,圣灵现今也如何住在人(信徒)里头。圣经在此,乃是叫我们将人与圣殿相比较。这样作,我们就要看见,人的三部分元素,要何等显然表明出来。

我们知道殿乃是分为三部分的。第一就是外面的外院,为众人所看见的,也是众人所可进去的,所有外面的礼拜,皆是在此献上给神。再进去,就有圣所。这里惟有祭司可以进来,将血、油、香、饼,奉献给神。他们虽然很近了,但他们还不是最近的,因为尚是在幔子外面,他们尚不能进入神的面前。神乃是住在至圣所里,发出祂无限的光辉,(至圣所里原是黑暗的,)没有人能到祂的面前。虽然大祭司曾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然而此举不过表明幔子没有裂开之前,至圣所里总是没有人的。

人也是神的殿。在人里面也有这三部分。身体好像外院一般,是在外面的,为众人所见的生命。就是在此,人应当遵行神所有的命令。就是在此,神的儿子代替人死。再进去,就有人的魂,就是人内里的生命,包含有人的感觉、意志、心思等等。这就是一个重生的人的圣所。因为他的情爱、思想、愿望,都在这里,乃是满有亮光、明明白白的,好像祭司来往事奉神一般。再进去,就有幔子后面的至圣所,为人的亮光所照不到,眼目所看不见的地方。‘这是至高者的隐密处,’是神的居所,为人所不能到的地方─除非神愿意将幔子裂开。这就是人的灵。人所有的,不只体与魂而已,人也有一个灵。这个灵乃是在人的自觉更深的地方,为人所感觉不来的。乃是它与神联合交通。

至圣所里是没有光的,因为这是神的居所。圣所里是有光的,因为里面有七枝灯台。外院是光天化日之下。这是一个重生之人的影像。他的灵如同至圣所一般,为神所居住的。这是藉着信心,完全黑暗的,因为这是相信的人所不见、所不觉、所不能领悟的。魂如同圣所一般,有许多理会的能力,有思想、有知识、有规则,明白理想和物质两世界中的事。这好像灯台的光照一样。体如同外院一般,为众人所看见的。凡它所有的动作生活,都是众人所能看见的。

神所给我们的秩序,是不错的:‘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帖前五23。)不是‘魂、与灵、与身子’也不是‘身子、与魂、与灵,’乃是‘灵、与魂、与身子。’灵是最高贵的,所以先说;体是最卑下的,所以最后说;魂是居在中间,所以就将魂字安在灵和体的中间说。我们看清楚了神的秩序,我们就看见圣经将人比作殿的智慧。我们看见至圣所、圣所、和外院如何与灵、魂、和身子的秩序和贵贱,一一相合。

殿的工作乃是随着至圣所的启示而转移。圣所和外院的一切行为,乃是因着至圣所的神的同在而规定。殿最圣洁的地方,以及殿其他的地方所归服、所倚赖的,就是至圣所。至圣所里好像没有工作一般,是很黑暗的,所有的活动都是在于圣所,外院的工作也是受圣所祭司的支配;但是,就是在这安静无为之中,圣所所有的主动,不过都是受至圣所的默示的。

这个灵意,是不难明白的。魂乃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包含有心思、意志、情感等。全人所有的工作,好像都是魂为主人的,身体乃是受它的差遣。但是,当人未堕落之前,魂虽然有许多的活动和工作,不过都是受灵的支配而已。神的秩序是:一,灵;二,魂;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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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灵和魂


信徒知道他自己是有一个灵的,这乃是一件最要紧不过的事。因为不久我们就要看见,神所有与人的来往,都是在这个灵里面。如果信徒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灵,就不知如何在灵中与神交通,而误以心思,或情感的属魂部分,来代替灵的工作,以致始终属魂,不能达到属灵的境界。

林前二章十一节说到:在人里头的人的灵。
林前五章四节说到:我的灵。
罗马八章十六节说到:我们的灵。
林前十四章十四节又说到:我的灵。
林前十四章三十二节说到:先知的灵。
箴言二十五章二十八节说到:自己的灵。
希伯来十二章二十三节说到:义人的灵。
撒迦利亚十二章一节说到:耶和华造人里面之灵。

这几节圣经,足以证明给我们看,我们人是有一个人灵的。这个灵并不是我们的魂,也并非圣灵。我们就是藉着这个灵来敬拜神。

按着圣经的教训,和信徒的经历来看,人的灵乃是分作三部分的,或是说有三种大功能的。此三者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

良心就是分别的机关。良心的分别是非,并不靠心思里知识的影响,乃是有一种天然直接的判断。在许多的时候,虽然在理由是说得通的事情上,良心也是有所判断的。良心的工作多是单独的,直接的,并不是随着外面的说法而转移的。人的行为如果错了,就是良心要发出控告的声音。直觉就是人灵里的知觉。这与体的知觉,魂的感觉,是绝对不同的。其所以称为直觉者,乃是因为这一种的知觉乃是直接的,无所倚赖的。我们里面不必有心思、情感、意志相帮助,而后才生的知识,就是由直觉来的。人藉直觉得以真‘知道’一件事,心思不过叫人‘明白’而已。神所有的启示,圣灵所有的动作,信徒都是在这直觉里知道。良心的声音,和直觉的指教,乃是信徒所当跟从的。交通就是敬拜神。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都是属魂的机关─是不会敬拜神的。神不是由思想得来,感觉得来,欲望得来的。神是要在灵里直接知道的。人们的敬拜神,和神与人们的往来都是直接的在灵里,就是在‘里面的人’里,而非在魂或外面的人里。

我们看了以上之后,我们就知道良心、直觉、和交通这三部分是如何深深相联合,而彼此连带着工作的。良心和直觉是相连的,因为良心是藉着直觉而判断的。良心要判断不照着直觉而行的行为为非。直觉和交通或敬拜也是相连的。因为神乃是在直觉里被人知道的,也是在直觉里启示祂的自己和旨意的。盼望和推想,是不能知道神的。因为将来我们还要详论这些,所以现在就不多说了。

灵有良心的功能,(并不是说灵就是良心)我们可以看以下的经文:

‘神使他灵中刚硬。’(申二30。)
‘拯救灵痛悔的人。’(诗三四18。)
‘使我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一10。)
‘耶稣说了这话,灵里忧愁。’(约十三21。)
‘看见了满城都是偶像,就灵里着急。’(徒十七16。)
‘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罗八15。)
‘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
‘我灵却在你们那里…判断行这事的人。’(林前五3。)
‘我灵里没有安息。’(林后二13。)
‘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灵。’(提后一7。)

灵有直觉(或知觉)的功能,我们可以看以下的经文:

‘灵固然愿意。’(太二六41。)
‘耶稣灵中知道他们。’(可二8。)
‘耶稣灵里深深叹息。’(可八12。)
‘耶稣灵里悲叹。’(约十一33。)
‘保罗在灵里为道迫切。’(徒十八5。)
‘这人灵里火热。’(徒十八25。)
‘我往耶路撒冷灵里被捆绑。’(徒二十22。)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
‘他们叫我和你们灵里都快乐。’(林前十六18。)
‘使提多灵里畅快欢喜。’(林后七13。)

灵有交通(或敬拜)的功能,我们可以看以下的经文:

‘我的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7。)
‘真正拜父的,要用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3。)
‘我用灵所事奉神。’(罗一9。)
‘叫我们事奉主按着灵的新样。’(罗七6。)
‘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呼叫阿爸,父。’(罗八15。)
‘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罗八16。)
‘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
‘我要用灵歌唱。’(林前十四15。)
‘你用灵祝谢。’(林前十四16。)
‘我在灵中被天使带到。’(启二一10。)

读了这些经文,我们知道灵所包括的最少有良心、直觉、和交通这三大部分。未重生的人,虽然他们还未得着生命;然而他们也有良心、直觉、和敬拜。(此时他们所拜的都是邪灵。)不过有的人,他灵的表显多一点,有的少一点而已。然而,这并不是说,当他们还未重生时,他们并不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的。新约圣经并不以良心活泼,直觉伶俐,或者有属灵的倾向和趣味的人,就是得救的。这些不过证明给我们看,人是有一个灵的,是在他魂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之外,另有一个灵的。当人还未重生的时候,他的灵乃是与神的生命隔绝的;乃是等到他重生之后,神的生命和圣灵才住在这灵里面,而叫他活过来,成为圣灵的工具。

我们查考灵的要点,就是要信徒知道我们人是有一个独立的灵。这个灵并不是人的心思、意志、情感,乃是包含有良心、直觉、交通的功能的。神就是要是在这里重生我们,指教我们,而带领我们进入祂的安息里。信徒因为已经过久被魂所支配,所以对于灵的知识,就非常薄弱。我们应当战兢的在神面前,求祂在经历上指教我们什么是属灵的,什么是属魂的。

信徒尚未重生时,他的灵堕入魂里面,而为其所包围,而与之组织,合为一起,以致灵的作用和知觉,就与魂调和起来,叫人不能分别什么是从魂来的,什么是从灵来的。加之灵向神方面主要的技能,已经丧失了,已经死了,所以它好像成为魂的附属品。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一刚强起来,自然灵的功用,就不大能为人所知了。所以就是信徒重生以后,还应当有魂和灵分开这一步的工作。我们若查读圣经,就能看出一个未重生人的灵,好像和他魂的工作,(等一下我们就要看见,)乃是一样的。以下几节的圣经,可为证据:

‘法老灵里不安。’(创四一8。)
‘以法莲人的怒气(灵)就消了。’(士八3。)
‘灵暴躁的大显愚妄。’(箴十四29。)
‘忧伤的灵,使骨枯干。’(箴十七22。)
‘愚妄人怒气(灵)全发。’(箴二九11。)
‘灵中迷糊的。’(赛二九24。)
‘因灵里忧伤哀号。’(赛六五14。)
‘你们灵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十一5。)
‘你们所起的这心思(灵)。’(结二十32。)
‘但他灵也刚愎。’(但五20。)

这几节圣经,将未重生的人灵的作用告诉我们。我们看见它的作用,与魂的作用,是何等相像。这里所以说是他的灵如此,而不说他的魂如此的缘故,乃是表明这些人,在他‘人’的最深处,乃是如何。这样,人的灵,乃是被他的魂所支配、所影响,所以灵就发出魂的作为来。虽然如此,他的灵还是在的,这些还是从灵出来的,人并不因魂掌权的缘故,就失去灵这个机关,叫灵归于乌有。



人除了他与神往来的灵之外,还有他的魂。这魂就是人的自觉;人们觉得有个自我的存在,这就是魂的工作。魂就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凡我们人格所包含的,就是那些叫我们成为人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我们的智力、心思、理想、爱情、刺激、判断力、意志等等,不过都是魂的各部分而已。

我们已经说过,灵和体二者,本都是和合在魂里面,所以魂就成为人的个格,成为人格的总枢。就是因此,圣经就单单称人为‘魂,’好像人只有魂一样。例如:创世记十二章五节的‘人口,’在原文就是‘魂’字。当雅各带他全家下埃及的时候,圣经就记说,‘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个魂。’(创四六27。)原文圣经中还有不胜枚举的地方,用‘魂’字来代替人。这无他,因为魂就是人格,和人格里的要素。一个人如何,乃是看他的人格如何。一个人的存在、特性、生命等等,都是因魂而有的。所以圣经就称人为魂。

我们一个人的人格所包含的,有三个最大的要素:就是我们意志、心思、和情感。意志就是出主意的机关,就是我们的判断力,表明我们愿不愿,要不要等等。没有这个意志,人就变成一个机械。心思就是我们发出思想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智力。我们的聪明、知识、以及一切用心的,都是从这心思而出。没有心思,就叫人变成完全愚笨。情感就是我们的爱好、恨恶、感觉的机关。我们所以能爱人,能恨人,能感觉得喜、怒、哀、乐,都是藉着我们的情感。没有情感,人就像木石一般的没有感觉。我们若细查圣经,就知道这三个人格最大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都不过是魂的各部分而已。因为圣经章节太多,现在不过略举几节,作为例子而已。

魂包含有意志的部分:

诗篇二十七篇十二节说,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原文,魂)。’
诗篇四十一篇二节说,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
以西结十六章二十七节说,使他‘任意’(原文,魂)待你。
申命记二十一章十四节说,就由他‘随意’(原文,魂)出去。
诗篇三十五篇二十五节说,遂我们的‘心愿’(原文,魂)了。
民数记三十章二节说,约束‘自己’(原文,魂)(本章共用十次)。
历代志上二十二章十八节,…现在你们应当立定魂寻求耶和华。
耶利米四十四章十四节说,他们举他们的魂,要寻求归回居住之地。
约伯记六章七节说,我魂不肯挨近。
约伯记七章十五节说,我魂宁肯噎死,宁肯死亡。

这里的‘愿、’‘意、’‘心愿,’就是人的意志。‘立定、’‘要、’‘不肯、’‘宁肯’等,都是人意志的作用。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看见魂是包含有意志这一部分的。

魂也包含有智力、或心思的部分:

以西结二十四章二十五节说,‘心’(原文,魂)里所看重的儿女。
以西结三十六章五节说,‘心’(原文,魂)存恨恶。
箴言十九章二节说,魂中无知识的,乃为不善。
诗篇十三篇二节说,魂里筹算。
诗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四节说,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魂深知道的。
哀歌三章二十节说,我魂想念。
箴言二章十节说,魂以知识为美。
箴言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这样,祂必作你魂的生命。
箴言二十四章十四节说,你魂得了知识。

这里所说的‘知识、’‘筹算、’‘看重、’‘想念、’‘存’等等,都是人们的心思、或智力的作用。圣经以为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知道,魂乃是包含有人智力、或心思的部分的。

魂包含有情感的部分:

魂里有情爱:

申命记六章五节说,以全魂爱耶和华你的神。
撒上十八章一节说,约拿单的魂,与大卫的魂,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魂。
申命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随魂所欲…凡你魂所爱慕的…。
撒上二十章四节说,你魂里所求的。
诗篇八十四篇二节说,我的魂羡慕渴想主的院宇。
以西结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魂中所爱惜的。
诗篇四十二篇一节说,我的魂切慕你。
雅歌一章七节说,我魂所爱的阿。
以赛亚二十六章九节说,夜间我魂中羡慕你。
马太十二章十八节说,我魂所喜悦的。
路加一章四十六节说,我魂尊主为大。
路加二章三十五节说,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

这几节圣经说出魂的一种作为,就是魂会爱慕。我们人爱慕的行为,乃是从魂来的;所以我们人的爱情,乃是魂的一部分。

魂会恨恶:

约伯记三十三章二十节说,魂厌恶美味。
撒下五章八节说,我魂里所恨恶的瘸子。
撒迦利亚十一章八节说,我的魂厌烦他们。
约伯记十章一节说,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
诗篇一百零七篇十八节说,魂里厌恶。

这几节圣经教训我们,恨恶是魂的作用。

魂会受刺激:

撒上三十章六节说,众人的魂苦恼。
王下四章二十七节说,魂里愁苦。
士师记十章十六节说,魂中担忧。
约伯记十九章二节说,搅扰我的魂。
以赛亚六十一章十节说,我的魂靠神快乐。
诗篇八十六篇四节说,魂里欢喜。
诗篇一百零七篇五节说,魂里发昏。
诗篇四十二篇五节说,魂里烦躁。
诗篇一百十六篇七节说,我的魂阿,你要仍归安乐。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节说,魂碎。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八节说,我的魂因愁苦而消化。
箴言十六章二十四节说,魂觉甘甜。
以赛亚五十五章二节说,魂中喜乐。
约拿书二章七节说,我的魂在我里面发昏。
马太二十六章三十八节说,我魂里甚是忧伤。
约翰十二章二十七节说,我现在魂里忧愁。
彼后二章八节说,他的义魂就天天伤痛。

这几节圣经,将魂如何会受刺激告诉我们。刺激乃是从魂来的。

看了以上所说,我们就知道,我们情感中所有的作为:‘爱情、’‘恨恶、’‘刺激、’‘感觉’等等,都是从魂来的。这样,叫我们明白我们的情感也是魂中的一部分。

魂的生命

有的读圣经的人指明:在希腊文里有三个‘生命’字:(一)‘比阿司,’(二)‘朴宿刻,’(三)‘奏厄。’这三个字虽然都是说生命,但它们所说的生命,却各有不同的意思。‘比阿司’是指着肉体的生命说的。当主耶稣说,寡妇将一切养‘生’的,都献给神,就是用这字。‘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灵的生命。圣经用永‘生’的地方,都是用‘奏厄’这个字。‘朴宿刻’就是叫人有生机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圣经中说到人的生命时,就是用这一个字。

我们现在所要注意的,就是在圣经里所用的‘魂’字,和‘魂的生命’这个字,在原文都是一样的字。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旧约说‘魂’字是用‘尼法尺,’但是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尼法尺。’新约说魂时,是用‘朴宿刻,’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朴宿刻’这个字。这样我们看见,魂如何是三元素中之一,而魂又如何是人的生命,天然的生命。

在圣经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将‘魂’译为‘生命、’或‘性命,’兹举几个例于下: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九4~5。)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十七11。)
‘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太二20。)
‘安息日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路六9。)
‘为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徒十五26。)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徒二十24。)
‘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
‘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15,17。)

以上这些地方的‘生命、’‘性命、’‘命,’在原文都是‘魂’字。但不能译作魂,因为若译作魂,就读不下去,失了意思。这是因为魂就是人的生命。

‘魂’就是人三元素中之一,就是像从前我们所说的。‘魂的生命,’就是人们天然的生命,就是叫人有生存可能的生命,就是以生机给人的生命,就是人现在所藉着而活的生命,就是以能力赐给人,叫人能为人的生命。圣经既然以‘尼法尺,’和‘朴宿刻’作为‘魂’用,又作为人的生命用,我们就知此二者是若可分,而又不可分的。可分,因为在有的地方,‘朴宿刻’只可译为‘魂’字,或‘生命’字,并不可调换。例如路加十二章十九至二十三节,和马可三章四节的‘命、’‘生命、’‘灵魂’等,原文虽是一字,却不能同译为为一样的字。不然,就无意思。不可分,因此二者在人里面,是有完全的和合的。因为除了魂之外,人就再没有生机了。圣经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一个血气的人,除了魂之外,还有生命。人的生命不过就是浸透身体的魂而已。当魂与身体联合时,魂即是人的生命。生命乃是魂的现象而已。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身体的生命,乃是魂的生命,所以圣经以为人们现在的身体,乃是‘属魂的身体。’(林前十五44。)

这魂就是我们人的生命,乃是最要紧的一点,因为这与我们作属灵,或属魂的基督徒是有大关系的。这个我们到了后来再说。

我们已经看见许多的经言,证明魂所包含的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等机关。我们知道人们的思想、想像、决断、感觉、情感、刺激、爱慕等现象,都是从魂来的。所以人的生命,不过就是联合这心思、情感、意志的生命而已。人的生活,不过就是这心思、情感和意志的表显而已。人格在天然境界里所包含的一切,就是魂的各部分。魂的生命就是人天然血气的生命。以上圣经所说人各种的活动,如爱慕、厌恶、知识、谋略、烦躁、欢喜、‘立定’等,就是魂生命的作用。

魂与人的自己

我们既然看见了魂如何是我们的人格、主意机关、生命,我们自然就会下断语,这魂也就是我们的‘真我,’就是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己’就是这魂。这也是圣经所确实证明的。

在民数记三十章里,计有十次说到‘约束自己,’在原文都是‘约束魂。’这叫我们明白,魂就是我们自己。圣经将魂字译为‘自己’的地方很多,我们举几个例于下: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三节:使自己不洁。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四节:污秽自己。
以斯帖九章三十一节:为自己与后裔。
约伯记十八章四节:将自己撕裂。
约伯记三十二章二节:自以为义。
以赛亚四十六章二节:自己倒被掳去。

不特如此,出埃及十二章十六节说到‘豫备各人所要吃的以外,’原文就是‘各魂。’民数记三十五章十一节、十五节说‘误杀人的,’原文就是‘误杀魂。’民数记二十三章十节说到‘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原文就是‘魂愿…。’利未记二章一节说到‘若有人献素祭,’原文就是‘魂献素祭。’诗篇一百三十一篇二节说到‘我的心平稳安静,’原文乃是‘魂平稳安静。’以斯帖四章十三节说到‘莫想你在王宫得免这祸,’原文就是‘莫想魂在王宫。’阿摩司六章八节说到‘指着(祂)自己起誓,’原文乃是‘指着魂起誓。’这几节圣经,用各种的话语,指明魂乃是人的自己。

就是在新约里,也是如此。彼前三章二十节的‘八人,’行传二十七章三十七节的‘二百七十六人,’在原文都是魂字。罗马二章九节的‘一切作恶的人,’原文乃是‘一切作恶的魂。’警告了作恶的魂,就是警告了作恶的人。雅各书五章二十节以为救一个魂不死,就是救一个罪人。路加十二章十九节那个愚昧的富翁,对自己的魂说安逸的话,就是对自己说话。

所以圣经以为人的魂,或人魂的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乃是很明显的。因为,以上所举的几个例,若直译为‘魂,’或‘生命,’就要变毫无意思,惟有译作‘自己,’才可以。这是因为圣灵以为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我们若重主耶稣的话,就要证实这个。

马太十六章二十六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原文,朴宿刻),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朴宿刻)呢?’

路加九章二十五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什么益处呢?’

马太所记的事,和路加所记的,都是一样的。但一个说魂的生命,一个说自己。这样,我们看见,圣灵用马太来注解路加‘自己’的意思是什么;用路加来注解马太‘生命’的意思是什么。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人的自己,就是人的魂,或生命。

当我们读过圣经讲论魂的话语之后,我们知道人的魂,就是人的生命,人的自我,人的人格,和人格中所包含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等等。这样的查考,叫我们得着一个断案,就是人的魂所包含的,就是每一个人‘为人’所共有的一切事物。每一个血气的人都有魂,和魂所包含的一切。魂就是每一个血气的人所同有的生命。在人未重生之前,生命里所包含的一切,无论是自我、是生命、是气力、是能力、是心思、是主意、是爱情、是感觉,都是属乎魂的。换一句话说,魂的生命,就是人从母腹生出来所得的生命。这生命中一切本来(在未信主前)所有的,所可有的和所能有的,都是属于魂生命的。我们若认准了什么是属乎魂的,我们后来就容易知道什么是属乎灵的,就能分别属灵和属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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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唐牧师请问圣经对灵、魂、体的问题确切的教导是如何?(唐崇荣牧师归正查经讲座----希伯来书 第二十五讲)

答:我相信按整体来说是一元。按照质料来说是二元。按照功用来说是三元。所以这样,我们相信人是一个人,一个人就不能分了,因为他得永生就是整个人得永生;他灭亡就是整个人灭亡。你不能说「他灵魂是得救,身体灭亡。」你说,在哥林多前书第五章不是说「让他的灵魂在耶稣基督的日子可以得救,让他身体交给魔鬼」(参:哥林多前书5章5节)吗?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在永恒中间,基督还没有来的时候,有一些分开的事情。所以我们是一元的,整个的,整体的。从本质来说,我们有身体的一部份,有物质,有灵魂的一部份,叫做灵,虽然以从 spritually speaking -- soul, physicial speaking -- body。所以身体是属物质的,灵魂是属灵性的本质的, 所以这是两个部份。那么功用呢?我们有对神的认识,这个叫做「灵」的功用;我们有对己的认识这个叫做「魂」的功用;我们有对物质世界接触,这个叫做「体」的功用,所以我们还是一个的。

但如果把人硬分成三种人,一种属魂、一种属灵、一种属体的话(最先这样分的,不是倪柝声,最先这样分的是诺斯底主义 (Gnosticism), 第一世纪到第一世纪全期的一个很可怕的异端,他们用希腊文说人类分成三种,属体的叫做 sarxikos。属魂的叫做 psychikon。属灵的叫做pneumatikon。他们说 pneumatikon 的人才能得救,psychikon 的人不能得救, sarxikos 的人一定要灭亡。他说psychikon 的人在得救与灭亡的中间,不知道最后命运如何,可东,可西,pneumatikon 的人一定得救,这是什么人呢?不是基督徒,是什么人?是诺斯底 (Gnostic) 。诺斯底就是「唯智派」,或者「智慧派」,这种人认为他们比基督徒更多明白上帝的真理,基督教所明白的是很肤浅的。他们认为他们知道的是深到什么地步呢?有一种圣树从上帝那里掉下来,堕落以后就变成人性 ,人性中间很多人就没有办法脱离罪的捆绑,唯有真正得到一种特殊知识的个别启示 (spiritual understanding, spiritual knowledge individually reveled),这些人知道那种知识的时候他 就得救了,所以人是凭知识得救。是不是科学的知识?不是。是不是教育的知识?不是。是从神那里一种特殊的启示给他的知识,这样人就得救,这种人就是诺斯底。基督徒在哪里呢?基督徒是「属魂人」不属灵,所以基督徒是属于「属灵人」与「属体人」的中界,所以,这样,基督徒得救前途把握是没有的。

那最坏的是什么人呢?是犹太人,因为他们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所以他们是万恶,是属于肉体的,他完全不明白。那倪柝声就照着哥林多书信里面所提到的,内在的人,还有血气的人就把他归成属魂、属体、属灵,好像先把人分成三个不同的因素,然后再把人类分成属于这个,属于那个,属于那个元素这个教训不是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提到的「属血气」,也就「是靠自己,以自己为中心」的。而「属灵」是属圣灵,不是属于你自己个人的灵,是属圣灵引导的。所以「属灵人」不是在你生命中间有三种人你是其中一部份。「属灵人」是指你整个思想、情感、意志、身体里面的意念、思念全部被圣灵引导,这个叫做「属灵人」。所以如果你说照倪柝声所讲的,魂里面有「理智、情感、意志」,灵里面有「良心」跟「对神的直觉」 (The intuitive knowledge of God and conscious),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解经的时候不可以思想的,你一用思想就属魂的,懂吗?所以你读书很多思想,很多知识,你就是属魂的,没有生命,「有知识,没有生命」。这是台湾常常听到的话,「你不要看他有知识,他没有生命!」那你问他「生命是什么?」「就是生命。」「什么生命?」「生命。」他讲不清楚什么叫做「生命」?其实当你的理性归向真理的时候,你那个「归向真理的理性 」就是「灵性」。

大家跟我说,「理性归向真理的时候,那个理性就是灵性」。你不能说「魂」里面有「理智、情感、意志」,「灵」里面好像就不管这些事情了。那如果灵里面没有理智、情感、意志的话,那请问,我们魂里面的理智、情感和意志到底与神有什么关系?你就不能用理性去明白圣经了,但圣经说「你要思想,昼夜思想上帝的话」(参:诗篇:1篇2节),「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歌罗西书:3章2节),「圣灵来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讲过的话」(参:约翰福音:14章26节),这个就又变成「属魂」的事情了, 所以这是很危险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我们不能用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五章「要保守你们的灵、魂、体」(参: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23节),有逗号,你就说「这样就证明我们的灵魂有三个不同的本质,所以我们是三元的嘛!」那如果照这样看的话,耶稣基督说「你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来爱主你的上帝」(马可福音:12 章 30 节),人变成四元了。所以这种解经是 有一点毛病的,而倪柝声最大的毛病就是「上帝的道是两刃的利剑,把人的灵与魂把它剖开来了」,关于这一点,再过三、四个礼拜,下个月,我们会解经到第四章第十二节的时候会提到这个问题,所以你们好好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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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什么好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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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唐崇荣蛮“反对”倪柝声的《属灵人》的!

而且倪柝声关于“教会是地方性的”的观点也蛮遭别人“不阿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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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唐崇荣的很多对信徒提问的解答,我发现他回答问题很少引用圣经,很多回答都是他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而不是圣经上的,而且说出来的口气非常肯定和强硬,我觉得不好,我们信的是圣经,而不是神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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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WHAT IS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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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的人不可能了解灵魂的奥秘.但我们有必要将圣经已经启示的真理搞清楚.

我们解经, 总原则就是要在整本圣经的角度解经. 既然很多经文已经显明灵就是灵魂, 而只有两处将灵与魂分开,且解经时还不完全是分开来解(参看我帖的任以撒的"系统神学"人的本质详细解经. 我们就应当同意灵或魂,或灵魂是同一意思,交互使用.

我无意挑起争论,但为了真理, 我宁愿放弃和睦. 中国教会需要听到更归正的声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7 7:59: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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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三元论

三元论对人的结构之观念,并不完全一致的。一般而言,他们认为,人的身体属体部分,人的魂为生命之元素,相同于一般动物之魂,而人的灵则是理性及宗教意识等的所在地。灵为最高超的部分,魂的地位是介乎灵与体之间,体则是最低的部分。三元论派所持的理由如下:

①希伯来书四:12及贴撒罗尼迦前书五:23指出,人具有灵、魂、体三部分。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②人既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而神乃是三位一体的,这似乎暗示人也是三元性的。

③一般动物都有魂,魂是动物的生命力。而人则除了生命力外,尚有理性及灵性之表现,且能与神有灵交,故是有灵的。(注:传道书三:21中译文译作:"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原文为"灵"。)

④创世纪二:7记载人的受造时,提到三种素质。"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注:原文直译应作"他就成了活的魂")

2.二元论

二元者相信,人的结构在基本上是二元性的,即包括身体和灵魂。他们认为,在论到人的结构时,"灵"与"魂"往往是两个通和的名词。这种见解的理由列举如下:

①圣经中不但提到灵和魂,也提到心,性,意等名词。若要坚持每一个名称必须代表一种素质,则人的结构将要包含六七种。

②许多经文都证明,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兹举数例于后:

㈠人有时被称为包含灵与体,而有时则被称为包含魂与体。显见灵和魂是两个通用的名词(林前七:34;雅二:26;太十:28)。

㈡论到人的死,圣经有时称之为"灵离开了",而有时则称之为"魂离开了"(待七:59;路八:55。创卅五:18;王上十七:21~22)。圣经有时称那些已经离开世界的信徒为灵,有时则为魂(来十二:23。启六:9;廿:4)。耶稣基督为罪人舍身之事,也是用灵和魂两个名词交互而论的(约十九:30;约十:15)。

㈢圣经在描述人与神的灵交时,也是以灵和魂为通用的名词。此点特别否定了三元论之以灵为人与神交通之部的说法。

玛利亚的颂赞:"我心(直译应作"魂"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荣)"(路一:46~47)。此处玛利亚显然是指她的灵魂尊主为大,且以她的神为乐(参赛廿六:9)。大卫更单独应用"魂"为他对神的颂赞。他说:"我 的心哪(直译应作"魂"),你要称颂耶和华;凡在我里面的,也要称颂他的圣名"(诗一O三:1;参诗一三5~6)。

㈣基督为人的罪而忧伤,这忧伤有时称为灵的忧伤,有时称为魂的忧伤(可八:12;太廿六:38;参徒十七:16;彼后二:8)。

㈤灵性的增长往往以"魂"字来代表的(徒十四:22;雅一:21;弗六:6:〔直译〕;西三:23〔直译〕)。

主耶教训人说,最大的试命乃是:"你要尽心,尽性(直译应作"魂"),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耶稣显然是指,人应当全心全身地爱神,然而,在他的这句话中,却并没有提到人应当以他的"灵"来爱神。

3.对三元论的批判

①三元论者称罪人为一个有魂的人,称重生的人(特别是一个虔诚的人)为一个有灵(和魂)的人,因为他们声称,人在犯罪后,他的灵就失去了功效,与神隔离,直到重生得救后救恢复活动。然而圣经并无比种划分。人确是因犯罪而败坏了,影响及全身(林后七:1;雅四:5)。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并非是重新受到他自己的灵和管辖,而是受到圣灵的管辖(林前六:19;罗八:9)。

②三元论者认为,基督徒成圣的进展,是在于让他的灵逐渐地增强对他的魂和体的控制,因此引成一种属灵之骄傲的态度,而忽视信徒的成圣,是藉着神的灵之运行和控制(排二:12~13)。

③三元论者往往认为,人在犯罪是由于他的魂控制他本身的灵所致。因此偏重于以魂的反叛犯罪的根源。而圣经则指整个的人,或称人的心(创 六:5;耶十七:9)。

④三元论对"灵"和"魂"所作的区别,是与圣经的见证相冲突的。此点可自前所举的例子上得到证实。

有两节圣经似乎是支持三元论的见解,即贴前五:23及来四:12。关于"贴前"的经文,保罗的目的是要强调,整个的人得蒙神的保守。若要坚持这段经文证明人是由灵、魂、体,人得蒙神的保守。若要坚持这段经文证明人是由灵、魂、体,组合而成的,那么他们也必须要承认,耶稣所称的试命总结上包括心、魂、意、力(体)四个不同的部分了(可十二:30),因为耶稣在该面经文中,也是强调整个的人应当爱神之原则。

论到希伯来书四:12的经文,我们应当注意下列各点:

①该处不但提到魂与灵,也得到心以及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魂与灵若是人内两种不同的元素,那么"心"岂非也应当被列为是一种元素吗?如此,三元论应当改作四元论了。

②灵与魂是代表人内心的深处,正如骨节与骨髓是代表人体的深处。骨节与骨髓显然不是代表人的身体。骨随只是包含在骨内的一种素质,而骨节乃是指骨与连接之处。希伯来书著者很可能提到灵与魂,以便和骨节与骨髓成一(两与两之)对比。而且事实上,圣经中常常应用灵与魂两个名词的。本节的重点是要指出,神的道极其有力,甚至能刺透人的最深入这处,最难接触的部分。而灵与魂,骨节与骨髓只是举例为证而已。

我们必须刻,解经的一个基本原则乃是"以经解释"。圣经中极大多数之经文,既然是以灵与魂为通用的名词,而贴撒罗尼迦后书及希伯来书中的两节经文,又并非必须按三元论来解释,二元论显然是合乎圣经的教训。但是我们再一次申明,人之为人,包括灵魂和身体,而且我们无法硬性地把它们拆开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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