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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给死了的人行鞠躬礼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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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有朋友或亲戚的长辈去世,我们可以去给死者行鞠躬礼,送花圈,鞭炮吗?
发表于 2006-4-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1Co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Co 10: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这些做法于死人无益, 只是为了尊重其他亲友的风俗习惯,和满足他们的情感安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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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6-4-8 9:56:00的发言:
1Co 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1Co 10:24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但是我们应该知道,这些做法于死人无益, 只是为了尊重其他亲友的风俗习惯,和满足他们的情感安慰的需要。

犯罪不包括在你所说的"凡事"里 这些做这些事显然是拜偶像或是在拜偶像的行为上有份 是神所憎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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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以选择一些更为合适的方式表示我们对于离开的人怀念和对其家属的安慰,我建议可以送一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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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可以?
这是尊重的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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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幸运草在2006-4-8 13:53:00的发言:
为什么不可以?
这是尊重的礼节.

那你会不会因为尊重一个佛教徒 而送他个佛像 顺便帮他烧烧香?
基督徒应该为人的接纳而赞同悖逆的行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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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曾经碰过这样的困惑!
但后来,Marylu姊妹帮助了我!你看看下面的文章(其实这些文章论坛里有过的,可惜我找不到位置了,如果斑竹能找到,可以提供链接,删除此文章,也没有关系!)任何时候,只要我们是用心灵和诚实,存着敬畏神的心,神会用各种方法帮助我们!!


祭祖与敬祖
——(台湾)朱台深牧师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 神来的。(罗马书二章28-29节)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信息是“祭祖”与“敬祖”,到底祭祖由来为何?我们要怎样尊敬祖先?怎样来记念我们的祖先才合乎神的心意?请看罗马书二章28-29节“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在这两段经文中,可以发现一个相对性,一边正的,然后一边反的,相对性在哪里?先是外面,然后里面,在外面即使做了很多,没有从心里面记念,那只是仪式,由里面产生出来的尊敬,才是真实的。还有另一个相对性;一边真的,一边假的。

  有次参加一个安葬礼拜,本来从头到尾都进行的顺当,到了要把将逝者用土覆盖时,突然有人大哭,哭声实在很大,可是又好像不是逝者亲人,回想起来才发现,这三位妇人从头到尾都不见他们伤心,她们跟着告别式的队伍走到墓地,等到泥土覆盖棺木时才嚎啕大哭,而且哭得呼天抢地、凄惨异常,我想她们那么伤心,为何没有人给她们安慰?后来整个礼拜都结束以后,才知丧家付给她们每人1500元谢仪(不知有无已付订金?),请问那是真哭还是假哭呢?没有遇见的人实在无法了解!哎呀!哭的真是惨烈(就算自己的亲人都不见得如此伤心)!一个真的、一个假的;一个里面、一个外面;一个是内在心灵、一个是外表仪文;这就相对性。

  通常在我们的文化里,亲人离开了,我们不作什么事情好像是不行的,好像就是不尽孝道,然而这其中就牵涉了不同内涵层面,一个是心灵的,一个是仪文的;这相对性表达出,一个是从人来,一个是从神而来的。在“祭祖”和“敬祖”当中,要看看神怎么来带领我们才是,每一年我们都会有一次“清明敬祖”的聚会,教会也制作节目单,利用清明节的时候,把这个节目单带回去,你可以把这个内容或者长短稍作修改后,带领你的家人“记祖”。待会我们要讲这段“祭祖与敬祖”时,你就会发现很有用的,我们来看投影片;“祭祖”,到底是怎样而来的呢?很多时候我们做的事都变成了仪文,只知其然却不知所以然,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


壹、祭祖的由来


  祭祖的由来,首先是“源于善意”。就是说祭祖原为“慎终”、“追远”,立意甚好,这“慎终追远”的意思,原是“敬天”、“法祖”,意思是尊敬神,然后效法我们祖先的好榜样。那么,发展到现在我们仅知“慎终追远”,却不明白它的意思就是“敬天法祖”,亦即是尊敬神、效法祖先的懿行美德,有“寻根”的意思,又有“天人合一”的意思。

  祭祖的由来,其次是“约定成俗”。虽然我们“慎终追远”、我们“敬天法祖”,但是人类原就有“精灵崇拜”的倾向,看到天上有风、雨、闪电,就想到拜风神、雨神、雷公、电母;看到五谷不丰收,就想到拜土地公;看到地上有管区(警察),当然灵界也要有管区,你说天上管区(警察)又是谁呢?城隍爷!还有,当一个人死了会怎样?会不会变成厉鬼?还有,看见一颗石头很大、形状很奇怪(说不定还长有须须),人们叫它什么呢,石头公!还有,一棵树长了一百年、一千年,想必很有灵性,拜它的人称它大树公!任何东西都可以拜,这就是源于人性中的精灵崇拜。那么我们的祖先呢?他们可不会变成厉鬼吧?他应是比较善意的,比较好的,因而产生了“祖灵崇拜”。

  我们生前要孝顺,身后当然也要孝顺,可是身后之孝究竟要如何表达呢?请问我们生前怎么孝顺父母?顺服父母的意思嘛,要奉养父母、光宗耀祖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任意毁伤”啊,要晨昏定省啊,这是生前尽孝,那么身后要如何孝顺?“子欲养而亲不待”,所以来不及啦,既然来不及,我们只好死后祭之以礼了,这就是祭祖的由来。


贰、清明与祭祖


  前面既说祭祖“源于善意”,清明当然也有如此影响,华人多于清明节期祭祖或扫墓。是慎终追远、也是敬天法祖。论语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意思是,我们祭拜他,好像祖先就在那里,先人的精神与你长相左右;还好是“祭如在”,如果是“祭真在,祭神神真在,祭祖祖真在”那我们每天都会很紧张了。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可见这本来是美好、善良的习俗;但是不是祭他,就真的他在呢?不是的,记得有故事说道:一位弟兄信主了,妈妈最反对的理由就是,“你信耶稣就不能拿香拜我,死了就没人拜了。”他说“妈妈,你真的要人拜吗?”这小孩子不知道怎样跟他妈妈解释,有一天趁他妈妈睡觉的时候,拿了三牲五果供到妈妈的床头边,烧了香,插了一朵花。

  他妈妈一醒来吓了一跳,他就说:“妈妈,你不是要我祭拜你吗?”“妈妈,你还没醒来时,我祭拜你,你知道吗?”“我的水果你能吃吗?”这位妈妈突然了解,想起来也是蛮有道理的嘛,其实我想的是什么?我不是真的想要儿子祭拜我,实在只是想要儿子孝顺我啦。祭祖跟孝道有些关系,我们必须在这上面有些澄清。

  第二个,清明跟祭祖的关系也是“源于习俗”。因为清明原来自于节气,中国有二十四个节气,元宵、端午、中秋也都是节气,清明就是二十四个节气的一个,这个节气原来只是习俗,后来到了秦汉,开始有“墓祭”——到祖先坟墓祭拜。到了后唐,有位名臣叫“介之推”,违背皇帝之命,不肯在朝为官跑到山上隐居,皇帝命人放火烧山,想逼出介氏,结果他宁愿烧死不愿出来,人们为记念他的忠孝节义,相约在那天不吃热食以为记念,这是寒食节由来,以后人们上坟、祭扫也将寒食习惯普及民间。因为民间信仰慢慢将它误用,原本“记念”先人却转变为“祭拜”先人。

  原本人们对死后世界就心存恐惧,我若对亲人不好,死后是否他会不会对我怎么样啊?加上一些民间信仰穿凿附会,祖先有的变善鬼,有的变恶鬼,有的变厉鬼,就开始有些惧怕,怕这些东西对我不利?就开始想办法贿赂它,生前没房子给他住,就烧个三栋五栋,生前都让它坐公车,这会儿就烧汽车给他,谄媚他,这样进行到最后就演变为祭拜亡灵,所以这就是因为习俗源流,产生祭祖的原因所在。

  清明与祭祖第三个关系是“移风易俗”,其实真正先圣先贤也不是这样教导我们的,曾子说:“椎牛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就是说,扫墓的时候把整只牛都拖去祭拜,倒不如在他还活着的时候,给他一块鸡肉或鸭肉,好好来孝敬他,这是先圣先贤的意思。这样发展到了民间,因为亡灵、祖灵的崇拜而逐渐变质。其实我们的文化倒不是教导我们这样的,欧阳子说:“祭之丰不如养之薄。”与其在他死后以丰盛蔬果、鱼肉祭祀,不如在亲人还活着的时候,好好的孝敬奉养他就够了,这应当我们文化中表达的含意。


参、祭祖与敬祖


  接下来我们要讲到“祭祖跟敬祖”的关系,这一点才是我们最关心的,过去在我信主的过程中没有人教我如何面对祭祖的问题,问一些属灵的长辈、牧师也没有具体的答案,理论上大家都懂,可是要如何行出来才能表达应有的分际?这几年我们有“清明敬祖”主日,目的就是为此,其实是与我们文化没有太大的冲突,重点是你要如何表达。以下是当注意的重点:

  1.尊重性

  祭祖与敬祖、我们要注意到,当尊重传统文化所留下来的习俗,免得福音未传反而先变成"对立",我的表情、我的肢体语言反倒成为福音的拦阻,要知道你尊重别人,别人自然也会尊重你。但是在这个尊重当中,仍然要分辨,分辨民俗中的宗教意义;香烛、祭品是代表祭拜鬼神的供物,因为有人对死者怀有恐惧,不晓得死者对是怀善意还是恶意,其次也怕死后有没人祭拜,台语说“死没人拜”。

  在旧约里,也有这样的仪式,也拿香、也献祭,为什么旧约里可以,我们就不可以呢?主要是内涵有着极大的不同,一是敬拜主、一是祭拜人。若有人“祭祖”,实际上应是“敬祖”、“记祖”才是。

  另外,我们也当“接纳传统文化的善意面”,接纳也要分辨,这二者间是有不相同的;若说传统文化的善意面,是因为它原来就是要人尽孝道而已,在我们的信仰诫命里,很清楚的要人孝敬父母,这一点在传统文化中是没有冲突的,要孝敬父母,而且要从孝敬中来表达生命的内涵,不是单从仪式上来表达孝顺,我们是应当去孝敬,而不是去祭拜偶像。

  早在康熙时代,天主教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了,康熙甚至接受基督信仰,他写有“十架宝血歌”,许多有影响力的人都信了主,但在过程中被一个问题掐住了,就是“祭孔”跟“祭祖”,当时的“方济各会”、“多明各会”主张,对于先祖不应该有任何祭拜、祭祀的仪式,因为那是祭拜鬼神,但“耶稣会”则赞成应该包容,因为这是中国文化中的一部份,而他们可能不存在祭拜鬼神之意,两派协调不好,后来就讨论到梵谛冈教廷那儿,教宗下令,不准信徒祭孔,康熙要求教宗解释,当康熙收到教廷的公文后说道:“欧洲人没有资格批评中国人的礼节”,不久后就拒绝了这个信仰,因着这个冲突,使得我们的信仰产生了断层,虽然我不晓得当时神是如何的带领,如果那时有一个好的协调,也许那是更早得着中国百姓的机会,但话说回来,这样子经过了几百年之后,如今中国人反而是在极权、压力下有几千万人信主,这又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这也许就是神的美意,只是,知道当时曾经发生这样一个很大的对立。

  2.取代性

  其实我们并不需要造成如此强烈的对立,应该先建立尊重别人的观念,第二个才讲到取代性。取代性有两种,一是观念的取代;也就是我们要看重“生前的孝道”,弟兄姐妹,我还是要说,要记念你的祖先,最容易表达的一个方式就是孝顺你的父母,这是我们一定要作的,是生活的见证。第二个是仪式的取代;仪式的取代重点在“身后的参与”,如果有亲人、长辈过世了,你一定要参与他的身后事,你不要说,我不想参加,因为我不拿香、我不拜拜,千万不要拒绝,这是很伤人的,如果人家想要进入你的信仰中,他一定是尊重你信仰所带来的一切,无论是仪式或者是理念,但是我们要把人领到我们中间,不需要因着不好的态度成为福音的拦阻,你可以去扫墓,参加家祭,你不要小看这些事,父母、亲人是会放在心里的,如果连祖父母的清明祭祖或者是丧礼都不参加,人就会想说,那我死了你还会关心我吗?道理很简单,他从你的行为来看,从你表达的动作来看。

  那么,你说,我可以作什么呢?可以作的事很多,他预备三牲五果,你帮一点忙没什么关系,当作是服事家人,还没有祭拜,你就帮他预备的蔬果洗一洗。家族扫墓,可以开车带大家去,东西要搬,出点力气又何妨?到了墓地,可以打扫、除草,他一定没有想到你会带把扫把,带把镰刀是吧?把草割一割,把地扫一扫,墓整一整,弟兄姊妹你可以作的事很多,如果水土保持不好,祖坟老旧受损,花点钱修好嘛!我不是要你做虚假的事,而是我们尊敬我们的祖先。你也可以献花,那不代表你在敬拜什么,应该想到一个取代性,别人献香,你可以献花,没有什么关系,弟兄姐妹,你可以作很多事情,让家人对你的信仰有认同、有放心,这是轻而易举。

??每到清明或忌日,你可以举行追思礼拜,若到坟前扫墓,你就把"荣耀堂"的程序单带去嘛,或者你自己写一张修改修改,从前还没信主之时,根本就不想扫墓,我为什么要去记念一个跟我不认识的人,到我信主以后,我发现,活着的人比躺着的人重要,活着的人要看你怎么作,至于那死者就没有感觉了,以后若是扫墓,我就唱些旋律较熟的诗歌(如奇异恩典、耶稣恩友…等),读段经文、带个祷告。今年,你可有如此准备?到坟前祷告吧!唱诗歌吧!弟兄姐妹,当你作这事,别人会认识你的信仰,会尊重你的信仰。

  也许,有一件事情可以有不同的考虑(如果你认为有冲突你可以不要作),礼拜完后,有的人向逝者鞠躬,有的人没有,我想了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文化里,鞠躬算不算是敬拜偶像呢?不算对不对,礼仪中的鞠躬,是代表对他的尊敬,所以你可以大胆的去作。另外一个则是参与家祭,尤其我们亲人离开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仪式,如果家人尚未信主,任何仪式都没有关系,但你要记得,我们也当用我们的方式表达就是了。当你这样认真时,家人知道我们真正尊敬祖先,勇敢的去作,让这文化的冲突减低,基督有没有家谱?有啊,你也可以找出家谱啊,因为我们看重源流、看重家风,不要怕尽管去做,家祭时可以献花,可以守灵,守灵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或许会有一些仪式,别人念经,你就唱诗嘛,若是影响别人,那就心里面唱嘛。中元、除夕、忌辰都可以举行礼拜啊!

  今天所产生的问题,是我们没有去作合适的表达,我们不仅是生前孝顺父母,身后的纪念也很重要。请将这些存记在心,当作的去作,好叫我们所信的跟我们的文化有一个好的调和,一起祷告:“神啊!谢谢你帮助我们明白,当如何来记念我们的祖先,才能把好行为显在人前,好把荣耀都归给你,听我们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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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可否祭祖?——(龚天民)(ZT

  凡父之父以上皆称祖,所谓祭祖,亦即祭父之父以上者。古代天子祖七庙,亦即祭其父之父以上者六代及其始祖。但若广义言之,所谓祭祖,实亦包含祭祀一切已死之亲人在内。我国民间每逢祭祖节日时,实在不单祭祀父之父及更上之祖先,亦同时一起祭祀已亡之父或母、妻子或儿女,甚至兄弟姊妹、伯叔婶侄以及他们的配偶在内。

  根据我个人二十几年来之小小研究与仔细观察结果所得,从广义立场来看,认为祭祖之风,原是一种普及于全世界的民间通俗信仰。起先盛行于民间,以后被异教吸取利用而成了一种好像十分“名正言顺”的仪礼。

  凡未接受基督教新旧约圣经信仰,或未受其思想影响的世界各角落的人民,自古代至现世,大多认为人之所以死亡,是由他的灵魂脱离肉体躯壳而去所致。例如当人突然受惊失神时,即请巫师作法呼其灵魂归来,使昏者复生。人死后,肉体先予埋葬,其灵魂被推想成在到处飘荡,居无定所,十分可怜,因此,逢年过节,同其祭祀。这便是一种对灵魂崇拜。我国民间相信人死后有三魂六魄(佛教不讲),便是出于此种信仰与想像。

  未与圣经信仰接触的世界许多人民,大都认为“死”是一种极为不幸之事,因而联想到死去了的人,其灵魂一定会十分不满意自己的死去,因而嫉妒活人,同他们报复、作祟。尤其是那些“横死”者,如自杀者、被他杀者(含被处极刑而死者)、车祸死亡者、飞机失事者、突然死亡者……等等,他们的灵现成了恶鬼,极其可怖,特别在其死亡之处或与其死亡有关连之处,危害活人,或使其生病、遭灾,甚至摄取其生命,以达到死者灵魂之满足。说也奇怪,即使是自己最亲爱的人如一旦死去,其灵魂即被想像变成“鬼”。而鬼者,大多被想像为极其可怕,所谓“敬鬼神而远之”,亦即出于这种怕鬼、不要冒犯得罪鬼的思想而来。

  民间人人怕鬼,是全世界的一种共同思想。最初是由民间巫师出来为死者家属或于某地横死者作法,请鬼或赶鬼出去(即死者灵魂)离开生前住过的房子或死的地方,以免活人遭害。以后异教兴起,便由佛教僧尼或道教道士等来执行这种任务了。(关于佛教与祭祖,将于下文详述。)人死为鬼,鬼会嫉妒活人,多么可怕,于是,活着的人便设法在某一时期或某一日子,预备饮食,供祀死者,以讨其喜悦,免遭灾害,尤其是对横死者,更需大事铺张,才能满足他们的灵魂。至于延请僧、道超荐,那是以后才附加上去的。“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玄云:“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见《论语》)亦即出于这种思想。

??数年前,马来西亚之陆运涛氏于台湾台中县丰原镇上空,因飞机失事去世,同□罹难者甚多。事后当地乡民即传出有恶鬼作祟,死难家属即延请大批僧人前往举行法事,请鬼(或赶鬼)离开失事现场,勿再搅扰活人。这个所谓“作祟”、“作法”,全是出于活人想像到死人灵魂会作怪、要危害活人的心理所致。无论祭自己已死的亲人或祖先也好,或祭与自己素不相识者的灵魂也好(如祭陆氏一机中的受难者),或全部或部分,都是含有惧怕死人灵魂作怪的成分在内的。

  许多未曾接受圣经信仰的人,大多想像自己的亲人,特别是长辈于死去三、五年以后,其灵魂便失去其生前的“个性”(Personality),而变成为一种家庭的“守护神”(Family god)了。他能保护家庭繁昌,五谷丰登,诸凡远行、定婚以及碰到各种疑难问题无法解决时,都可向这位(或这些)祖宗求助。中国人的家庭都供有神主牌位,另又有祠堂,其中摆满祖宗牌位。祖宗或已死亲人的一个灵魂(Spirit or Soul),被想像为住于牌位之中,可供祈求之用。请注意,所谓住于牌位之中,不一定指住在这一块眼可见的物质的木头之中,有的人以牌位为一种祖先之灵存在的象徵,但有的人却十分迷信地相信祖先的灵就在这块木头之中。因此,每逢火灾、水灾、逃难时,别的贵重物件可丢弃不要,但神主牌位必须把它抢出或随身携走不可。

  祖宗既已成了一家之主,当然大家对其爱护慕念备至,于是,祭祖之风便自然而生。所谓“慎终追远”,以及“……春秋祭祀,之时思之,生时爱敬,生时哀戚……孝子之事终矣”(见《论语》、《孝经》),便是基于这种爱慕祖先的民间信仰而来。

  从研究民间信仰的立场来看,便知所谓祭祖(广义),即是灵魂崇拜,恐惧灵魂,以及爱慕思念祖先或亲人的,至少融合这三种心理要素的一种死人崇拜信仰与风俗。

  现在让我们来看佛教。佛教的根本五戒中,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没有“孝”的道理(基督教的十诫中有“当孝敬父母”一诫)。日本佛教权威中村博士主张在印度佛教经典中没有“孝”这个字,以后中国人译者随意填入适当的文字以表示佛教也讲孝。中国孝道有三大思想:(一)父母在世,尽责奉养,和颜悦色,敬爱顺服,死后则居丧守孝,慎终追远。(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慎重嫁娶,传宗接代,繁荣宗族,族谱相传。(三)敦睦亲族,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

??但中国人一做僧尼后,却彻底地破坏了这三个原则:(一)僧尼已出家,无法再奉养父母。(二)僧尼剃发,且不结婚,断绝子孙,更无族谱相传。(三)僧尼出家入寺、庵后,即与亲族断绝往来,更谈不上敬长扶幼,做好人好事,显亲扬名了。佛教既然有违中国孝道,因此,自汉代传入后直至唐代,曾大受中国人的猛烈批评与攻击。中国佛教徒有识之士,一看情形不对,赶快想出“佛教本色化”的诡诈欺骗方法,把无知的中国人都圈入佛教自己所发明的祭祖网罗中去了。

??中国佛教徒伪造了一些《盂兰盆经》、《孝子经》、《父母恩重难报经》等伪经,而开始向人民强调,如若诵读这些经典,供养僧尼。并请他(她)们每逢七月十五日(或其他与死者有关之日)为死者超度,便是最孝顺的祭祖了。在五戒中虽毫无“孝”的影子,但佛教徒却强词夺理,硬说五戒乃什么孝之集合,五戒即五常,五戒乃“万物之母,万物之父,大道之原,涅盘之本”(详见宋之长庐赜禅师、宋之契嵩、明之宏等佛教徒各着作)。

  佛教原来讲“业”(Karma),强调人死后随其生前的善、恶业力去转轮回。既然如此,七月十五日的盂兰盆节,以及死后七七四十九天中的超度,当属全部无效。所以中国人的七月十五日祭祖,纯属无知,全受佛教的欺骗罢了。再者,中国人男女一件和尚尼姑后,便六亲不认(作了僧尼的女儿,见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只能称他(她)们为某居士,不得再呼父母),且不顾父母生死存活,即使在庙中努力为父母念经求福,但对尚活着的父母有何用处呢?对已死的祖宗更不必说了。从中国的孝道思想以及人之常情来看,佛教的僧尼可说是最不能尽孝道的人了。既然连佛教的领导阶层落到如此不孝地步,佛教还配来讲什么孝道吗?还有资格及颜面来讲什么祭祖,而还敢胡乱批评□什么基督徒不孝敬父母吗?

  佛教用“轮回”的邪说恐吓人,说什么人死后要去变牛变马,而使迷信、无知的群众甘愿伏在佛教之下,受其摆布操纵,而行其所谓祭祖与超度。因此,佛教所讲的祭祖(含祭祀一切死者),是基于佛教独有的怪说轮回观念而来,与上面所提的民间信仰的崇拜死人的三种心理要素又是不同的。

  中国道教以后摹仿佛教,制定了“中元节”,他们说,正月十五是上元,七月十五是中元,十月十五是下元,这三个日子,各有神明可祭,但以后道教把中元改成为亡灵来日,以及敬鬼、请鬼与施鬼的祖先与死人崇拜了。于是,道教在祭祖上也有了分了。

  我们或能说,中国民间的祭祖,最早是完全出于民间信仰,儒家的祭祖便是受了民间信仰所致。佛教与道教于最后也插进了一脚,于是,便汇成了一股祭祖的巨流,泛滥全国。

  现在来看基督教。根据圣经信仰,人是上帝所造,在旧约时代,称人死去是归到列祖那里(参创廿五17,卅五28~29,四十九32)。在新约时代,基督徒都相信:凡信主者,死后上天堂,与神及众天使、圣徒一起,享受永生福乐。凡不信者,死后要受审判,并受永刑之苦(约三18;启廿11~15,廿一3~5)。圣经的第一诫与第二诫明明规定,除上帝以外,人不应再跪拜或事奉任何偶像邪灵。祖宗以及已死之任何人,他们活在世上时,曾都是“人”,而人即是上帝所造,现在虽已死了,但曾为“人”的身分并未失去,基督徒岂能祭拜与自己同身分的人吗?根据圣经的信仰,如死者(祖宗等)是基督徒,则已入天堂,那是一个灵界,别有天地,而死者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圣徒,他在天堂与众圣从、众天使一同事奉赞美上帝(启七13~17),就像一个基督徒在地上时,参加教会崇拜一般。他是归了天的圣徒,我们是在地上尚活着的圣徒,两者身分相同,怎么能去拜他呢?如果自己的亲人未信主而死去,说起来虽可怜,但他们只有被扔入地狱火湖中,昼夜受苦,直到永远。他们既然自身难保,怎么还能祭拜他们呢?

  我们相信宇宙间的一切,以及我们的生死祸福,都掌握在主耶稣的手中,因此,我们不怕任何妖魔鬼怪作祟。既然如此,除主耶稣外,还有值得我们再去跪拜的神鬼吗?没有,绝对没有。主耶稣救了我们的灵魂,成了我们的救主,因他是我的救主,所以才信他拜他。但祖先以及一些死去的人,于生前也许曾与我有某种亲密关系,但毕竟是属伦常的关系,而非宗教信仰的关系,更不是我们的救主,拜他祭他何用?

  查遍全部新旧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或明示或暗示,人曾经祭过祖宗或某些死人,或劝导信徒应该祭拜死人。因为圣经的中心信仰是神造万物与人,因此,除敬拜创造万物的神以外,其他一切受造之物(包含人类),都被放在神以下的次要地位。当然,人的地位高过万物,但仍不脱离受造者的地位,既然如此,无论什么人或生时或死后,都不应该也不值得,再使其他的活人去祭拜的。

  根据圣经的信仰,我们能大胆地说,基督徒绝对不应祭祖。如有信主耶稣的人居然祭祖,不管他如何巧立名目,自圆其说,是绝对违反圣经,背道而驰的。

  也许有基督徒要问,那么我们中国基督徒是把自己的祖先,以及已死的亲人一脚踢开,一概置之不理吗?岂非有违人情?给教外人抓住攻击批评圣经的话柄。关于这点,我个人以为在不违背圣经信仰的范围与原则下,不妨可酌量设计一些纪念的办法来,这种办法也是因为找不到圣经的根据与参考,所以很可能因人而异。(在拙着《龚天民文集》第一、第二辑中有“基督徒的敬祖之法”一文,以及另一长文“基督教的丧葬礼仪”一文,也许能供对此问题有兴趣者参考之用,在此恕不再提。)

  祭祖的问题,确已成了教外人相信基督教的绊脚石,但我个人倒认为并不那么严重。今天教会所要做的,是引领人信主耶稣得救,这是第一要紧的事,如人确信了耶稣,祭祖的事,也自然解决了。

  (龚天民写于一九七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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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照圣经的话说是不可以的,神学上也是不可以跪的,这不是形式的问题,而是你是否把神的话放在心里,并且圣灵也反对的,到那个时候神会给我们解决的办法,我的老师的母亲去世的时候,他差点挨揍了都没有跪下,其实一般没有这么严重了,村里的人都知道我们是信主的,他们知道我们是不跪的,所以这不希奇,对他们来说是正常的,就像信主的骂人的时候,不信的人就会说:"你信主的怎么还骂人呀?"我们如果真做了,对内对外都没有好处,一切听主的指示,相信神会给我们处理这些事情的聪明和智慧的!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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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必须要向死者鞠躬,当然可以! 因为这并不是说要把死者当成偶像或其他什么来拜。这样做只是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也是对在场的死者家属和朋友一种礼貌。另外,在那种场合,别人这样做了,就你一个人偏偏拒绝这样做,会让大家觉得基督徒缺少人情味。
有些风俗可能会和教会讲的一些要求所抵触,但是基督徒做事要灵活,不能过于教条。在别人的葬礼上,应该尊重他人的风俗。何况当时死者的家属和亲友已经很痛苦了,何必为了一个小小的动作再让他们难过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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