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论的发展史中,两种关于反省基督的不同程式曾一次又一次的出现:降生神学(THE THEOLOGY OF THE INCARNATION)和十字架神学(THE THEOLOGY OF THE CROSS)。
降生神学来源于希腊思想,后来在东西方的天主教传统中占主导地位;十字架神学以圣保罗及早期形式的基督信仰为基础,后来在改革派的思想中有了关键性的突破。 降生神学宣讲“存有”,此种神学是以这样一种事实为中心:这里有一个人是神,同时神也是这个人;这个惊人的事实被认作是最关键的事实,在这个“神与人的合一”,神之成为人的事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当所有随其后发生的事件都面对这个事件时,它们都只能成为从属性的。神与人的彼此交融被视为真正决定性 救赎性的因素,它是人类的真正将来,所有发展思路都必须与此汇合。 另一方面,十字架神学与此种本题论无任何关系;它所宣讲的是“事件”。这种神学步尘早期的见证,那时人们并没有就“存有”发问,而就神在十字架上的复活时的“活动”发问——这种活动曾经政府了死亡,并且把基督看作主和人类的希望。
这两种神学的不同发展趋势源自于它们各自不同的研究角度。 降生神学更趋向于一种静止的,乐观的观念。人的罪恶很容易就被视为一个过渡性阶段,显得并不十分重要。这样最关键的因素就不是这样一种事实:人生活在罪恶的状态中并且急需救赎:这种神学超过任何一种对过去的补赎,它的目标在于向神于人交融的方向上努力进取。 另一方面,十字架神学引人走向一种富有活力 面对现在并且批评世界的基督观点——这种观点将基督信仰只理解为对人及其社会机构(包括教会)自信 自立方面的一种断续而时常的挑战。 任何对这两种基督徒自我理解的历史模式完全熟悉的人都不会试图将它们检点结合。降生神学和十字架神学的基本架构形式各自表现了一种极性,它们所表现出的极性时不能被跨越 联合在一个整洁的合成命题中而同时又不失他们各自关键的组成成分的。 这两种神学必须保持他们各自的极性,相互纠正,也正是在在它们之间的互补关系中,它们才可以指向全面的真理。
因此,我们的反省或许已经让我们看到了那使两个极性可能 并防止它们分离的而成为矛盾命题的统一性,因为我们已经发现,基督的存有是ACTUALITAS,是“走出自己 超越自己”;这个存有不是止于自我的存有,而是一个“被派的行为”,一个“圣子的行为”,一个“服务于人的行为”。反过来讲,这个“行为”不是简单的“做”而是“存有”;它深入到存有的深处,并与其同一。这个存有是一种游离(EXODUS),一种变化(TRANSFORMATION)。 因此到此为止,一个恰切理解的存有神学和降生神学必须进入十字架神学,并与之联为一体;反过来讲,一个完全的十字架神学也必须进入子的神学及存有的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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