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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怎样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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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知道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向别人传福音。可是每次我跟同学讲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我很奇怪。而其实,我已经很注意我的语言了。
我想请教大家的是:我应该怎么办?是对同学们闭口不谈关于福音的事情还是有别的什么技巧?
另外,而我的男朋友,是拜偶像的。我是先有的男朋友才信的主。我能感觉到他的摇摆。我每次去教堂,他都会问我分享的经文,我都会给他讲。我俩现在是两地,我没办法带他去教堂。但我为他祷告,求主帮助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9 12:54:3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3-2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你知道什么是福音吗? 现在大多数人基督徒都遵守星期天礼拜和圣诞节,但是圣经里根本没有让我们守这样的节日.安息日是星期六 大家都知道复活节是星期天 看路家福音24章1接的话别就知道了,还有守逾越节,这个是最重要的节期 看约翰福音6章27节 47到58节.再看路加福音22章7节20节的话就知道新约是什么了,
我们必需要守律法,看马太福音5章17~18,神是不认识不守律法的人看马太福音7章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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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啊,复活节是星期天 吗?要是的话,那一年就有52个复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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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边传福因,都有进行系统传福音培训,你如果需要,可以打0591-28383358询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华堂。
E-MAIL-FHTZK@YAHOO.COM.C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9 16:46: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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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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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的弟兄,平安!律法是守不住的.保罗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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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倪柝声弟兄在<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里是怎么解释的: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罗马书六章里面所说的与基督同死,是绝对能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只是对於那个死的解释,和那个死所带来的一切,六章还说得不完全。我们对於第七章所说的真理,仍然不明白。罗马书七章就是用来给我们解释,罗马书六章十四节的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难处就在我们还不知道脱离律法。那么,律法的意义是甚么呢?
恩典的意义是神为我们作,而律法的意义乃是我们为神作。神对於我们有些圣洁和公义的要求,那就是律法。如果律法是神要我们履行一些事,那么脱离律法,就是他不再向我们要求,他自己却供应了他所要求的。律法是说,神要我们为他作一些事;脱离律法是说,他不要我作,在恩典里,他自己作了。我(这里的我,是七章十四节属肉体的人)不需要为神作甚么,这就是脱离律法。罗马书七章里面的难处,就是肉体的人,要想为神作一些事。-当你要这样设法讨神的喜欢,你就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於是你就开始了罗马书七章的经历。
当我们要明白脱离律法的意义的时候,我们必须先清楚,罗马书七章的经历,其错不在律法。保罗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七12)律法并没有错处,错乃是在我们身上。律法的要求是公义的,可是被律法所要求的那个人,却不是公义的。难处不在於律法的要求不公正,乃在於我不能应付那些要求。这就如政府要我缴纳一百镑的税,这可能是对的,但是如果我只有十个先令,却想用这去完税,我就完全错了。
我是一个已经卖给罪的人(七14)。罪在我身上有主权。当你不要求我作甚么的时候,我好像是一个相当好的人。但是当你一要求我作一些事,我的罪就显出来了。
如果你有一个笨手笨脚的仆人,当他静坐着不动,甚么也不作的时候,他的笨手笨脚还不会显出来。如果他一天到晚甚么也不作,他对你固然毫无用处,起码不致惹出甚么麻烦。但是如果你对他说:「来吧,不要把时间闲掉了,起来作点事吧。」那么麻烦立刻就开始了。他一起来就把椅子碰倒,再走几步又被踏脚凳绊了一跤,刚拿起一些贵重的碗碟,就打碎了好几个。如果你不对他有甚么要求,他的笨手笨脚还不会被注意到,但是给你这么一要求,他的笨手笨脚立刻被人看见了。要求是对的,但是那个人有毛病。虽然他坐着不动的时候,和作事的时候,同样是一个笨手笨脚的人;他无论动与不动,在他的本质里面一直就是笨手笨脚的;但是在你吩咐他作事的时候,他的笨相才显了出来。
我们生出来就是罪人。如果神不要我们作甚么,似乎一切都很好,但是当他一向我们有所要求,我们就得着机会把我们的罪大大的表现一番。所以律法使我们的软弱显出。你若让我坐着不动,我似乎很好,但是当你要我作点甚么的时候,我一定会把那件事情作坏了。如果你再托我作第二件事,我也一定会再弄坏了。当圣洁的律法应用在一个罪人身上的时候,他的罪便充分的表现了出来。
神知道我是谁;他知道我从头到脚充满了罪;他知道我乃是软弱的化身;我甚么都不能作。但是难处就在我不知道这一点。我承认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因此我也是罪人;但是我想我并不像许多人那样,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人。神必须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让我们看见我们是极端的软弱,毫无指望。我们虽然也这样说,但我们还是不完全相信,以致神不得不作一点事,使我们相信我们的无可救药。如果没有律法,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是多软弱。保罗的确被带到了那个地步。他在罗马书七章七节里面,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不管他对於律法其余的部分经历如何,无论如何那第十诫,就是:「你不可希求……」(照原文直译),这就把他的罪显了出来。他所有的失败与无能就在此盯着他!
我们越是试着要遵守律法,就越显出我们的软弱,我们也越是深深的陷入罗马书七章的经历中,直到它清楚的指出,我们的软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神老早就知道,但是我们却不知道,因此神不得不使我们经过痛苦的经历,为要让我们承认这个事实。我们的软弱需要被证实,直到我们无可争辩。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用意就是在此。
因此我们能恭敬的说,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绝不是要我们去遵守;他将律法赐给我们,乃是要我们去触犯!他清楚的知道,我们不能守律法。我们是这么坏,因此他在我们身上没有任何需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藉着律法蒙神的悦纳。新约里面也没有一个地方告诉信徒说,你们要守律法,相反的新约却说,律法的用意乃是使过犯显出。「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罗五20)神将律法赐给我们,乃为使我们成为违背律法的人!毫无疑问的,我是一个在亚当里的罪人:「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没有律法,罪是死的。……但是诫命来到,罪人活了,我就死了。」(罗七7-9)所以律法乃是为着暴露我们的真实性质。可叹我们竟如此自负,以为自己是这么刚强,以致神不得不给我们一点考验,来证明我们是多软弱。最终我们看见了,就承认说,我是个道地的罪人,我不能凭自己作任何事来讨神的喜悦。
所以律法的赐下,并不是希望我们遵守。神清清楚楚的知道,律法一赐给我们,我们就要触犯;当律法被违背得一无遗漏的时候,我们才相信我们是绝对的软弱,至此律法的目的就达到了。因此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让他自己在我们里面替我们履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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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律法的终结就是基督
在罗马书第六章里面,我们看见神怎样使我们脱离罪;在罗马书第七章里面,我们看见他怎样使我们脱离律法。六章用一幅主人与奴仆的图画告诉我们脱离罪的方法;七章用一幅两个丈夫与一个妻子的图画,给我们看见脱离律法的方法。所以罪与罪人的关系,就是主人与奴仆的关系;而律法与罪人的关系,乃是丈夫与妻子关系。
我们要注意,保罗在罗马书七章一至四节用来说明我们怎样脱离律法的图画里面,只有一个女人,却有两个丈夫。那女人在一种非常为难的处境中,因为她只能作其中一个人的妻子,但是不幸,她却嫁给了一个不大合意的人。让我们不要弄错了,她所嫁的那人是个好人;但是难处却在丈夫与妻子完全不适合。他是一个极端严格的人,认真得分毫不差;她正好在另一端,事事很随便。他在凡事上都非常确实,她却一切都是马马虎虎的。他要-件事情都作得恰到好处,她却随便怎样都好。这样的一个家庭怎么能够快乐呢?
那个丈夫是这么认真,他常常对他的妻子有所要求。可是没有人能说他的不是,因为他是她的丈夫,当然有权希望她作一些事;况且他的一切要求完全是合法的。所以那个男人并没有错,他的要求也没有错;难处就在他的妻子不能作他所要求的事。两个人完全不能相处;他们的性情完全不同。因此那个可怜的女人非常难过。她很清楚她常常作对,但是与这样的一个丈夫住在一起,就好像她所说的与所作的-一件事都是错的!她还有甚么希望呢?如果她所嫁的是另外那一个男人,一切就都好了。那个男人并非没有她的丈夫那么认真,但是他也给她许多帮助。她非常乐意嫁给他,只是她的丈夫还活着,她能作甚么呢?丈夫还活着,她「被律法约束」,除非丈夫死了,她无法合法的嫁给别的男人。
这个图画不是我画的,乃是保罗画的。第一个丈夫是律法;第二个丈夫是基督;而你就是那一个女人。律法要求你作许多事情,但是它毫不帮助你成全它所要求的。主耶稣所要求的也很多,甚至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太五21-48)。但是凡他所要求於我们的,他自己都在我们里面来成全。律法向我们有种种要求,使我们全无办法履行;基督也向我们有种种要求,可是他自己就在我们里面履行他所要求於我们的。所以那个女人想脱离第一个丈夫,嫁给那另一个男人,一点也不希奇。她能得到释放的唯一希望,就在她第一个丈夫死了,然而他却顽固的抓住生命不放。所以她对於他的死实在没有丝毫的盼望。因为「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
律法一直要继续到永远。如果律法永远不过去,我怎能与基督相联呢?如果我第一个丈夫不肯死,我怎能嫁给第二个丈夫呢?只有一个办法。如果他不愿意死,那么我可以死。如果我死了,婚姻的关系便解除了。这就是神救我们脱离律法的方法。罗马书七章的这一段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第三节转到第四节。第一节到第三节告诉我们,丈夫应该死,但是在第四节里,我们看见事实上是女人死。律法没有死掉,我却死掉了,我藉着死脱离了律法。让我们清楚记得,律法永远不会过去。神公义的要求要存到永远,只要我活着,我就必须应付那些要求;但是如果我死了,律法就不能再向我要求甚么了。它不能越过坟墓来跟着我。
我们脱离律法与脱离罪的原则正是这样。我死了,我的老主人(罪)却继续活着,但是他奴役的权力,最多只能到坟墓,不能再远一点。当我还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要求我作一百零一件事,我一旦死了,他就不能再找我了,从此我永远脱离了他的暴虐。我们对於律法也是一样。那个女人还活着的时候,她受着丈夫的约束,一旦她死了,婚姻的约束就解除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律法虽然还有它的要求,但是它不能再对我实施它的权力。
那么现在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怎么死呢?」我们的主他工作的宝贵就在这里:「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七4)当基督死的时候,他的身体被裂开。因为神把我放在他里面(林前一30),所以我也被裂开了。当他被钉死的时候,我也与他同钉了。
有一个旧约例证,可以帮助我们清楚这一点。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上面绣着???(出廿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结书一章十节和十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的脸其中有一个人的脸,代表人是整个天然受造之物(诗八4-8)的头。在旧约时代,神住在幔子内,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见幔子,却看不到里面。那个幔子象徵我们主的肉身(来十20)。所以在福音书里面,人只能看见我们的主外面的形状;除了神的启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们看不见住在主里面的神。但是主耶稣死了,神把圣殿里面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让人可以看到至圣所。因此自从主耶稣死後,神不再将自己隐藏在幔内,却设法把他自己启示出来(林前二7-10)。
现在我们要问,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怎么样呢?不错,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基路伯在幔子上,与幔子成为一体,因为他们是绣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而基路伯却仍然保持完整。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基路伯也一同裂开了。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个女人的丈夫也许很健康,很强壮,但是如果她死了,他虽然可以照着他所喜欢的,对她作许多要求,然而那对於她却毫无影响。死已经使她脱离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当主耶稣死的时候,我们是在他的里面,他那包罗万有的死,使我们永远脱离了律法。但是我们的主并不留在坟墓里。第三天他又复活了;因为我们仍然在他里面,所以我们也复活了。主耶稣的身体不只说出他的死,也说出他的复活,因为他的复活是一个身体的复活。因此,「藉着基督的身体」,我们不只「向律法死」,并且「向神活」。
神把我们联於基督,他的目的不仅有消极的一面,还有荣耀的积极一面──「叫你们归於别人」(罗七4)。死已经解除了旧的婚姻关系,所以那个女人,原来由於以前的丈夫,不断的对她要求,却连一个指头也不帮助她,以致陷於绝望之境,现在她自由了,可以嫁绐那一个男人;他虽然对她也有要求,但他自己就在她里面,成为履行他一切要求的能力。
「这一个新的联结的结果是甚么呢?「叫我们结果子给神。」(罗七4)那一个愚笨犯罪的女人,藉着基督的身体已经死了;因着联於他的死,所以她也联於他的复活,在复活生命的能力中,她得以结果子给神。主升天的能力,在她里面加给她力量,使她能答应神在她身上所有圣洁的要求。神的律法并没有废去,反而完全成全了,因为现在是复活的主在她里面活出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永远是蒙父所喜悦的。
一个女人结婚了就怎样呢?她不再用她自己的姓,乃是用她丈夫的姓了。她不仅分享他的姓,并且还分享他的财产。我们归於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一旦属於他,凡属他的一切,也都成为我们的。因着我们可以支取他无限的丰富,我们自然就足能应付他所有的要求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0 18:16: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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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yj128在2006-3-29 12:54:00的发言:
我知道作为基督徒,我们应该向别人传福音。可是每次我跟同学讲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我很奇怪。而其实,我已经很注意我的语言了。
我想请教大家的是:我应该怎么办?是对同学们闭口不谈关于福音的事情还是有别的什么技巧?
另外,而我的男朋友,是拜偶像的。我是先有的男朋友才信的主。我能感觉到他的摇摆。我每次去教堂,他都会问我分享的经文,我都会给他讲。我俩现在是两地,我没办法带他去教堂。但我为他祷告,求主帮助他。

  祷告!现在的工作是祷告!祷告很重要.传福音前,若不祷告,就是靠人,根本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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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谈传福音。


言传——大胆传扬耶稣基督救世的福音。可以用四个属灵的原则或是福音桥等方法来传讲纯正的福音。[罗 1:16-罗 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身教——活出基督徒的身份,向罪死,却向神活,活出基督复活的形象。
[林後 4:12]
这样看来,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


愿神带领你的脚步和每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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