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认为你的另一半就是神已经定好的某个人,如果是这样,那么寡妇都不可以再嫁了。虽然圣经里有某些例子是神特别指定某人作为配偶,但是那些例子不可以作为圣经通用的原则来应用在我们身上。例如:神曾藉着一头驴子向巴兰说话,我们是否每个人都应该去养一头驴子,好准备听神要对我们说话呢?
在婚姻上,基督徒不可能完全确定找到那千万人中唯一的、神所预备的那一位正确的对象后才能结婚!很多人所谓的明白神的旨意其实都是凭感觉而已!而感觉往往其实是按自己的喜好罢了!例如,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我祷告后,心里非常平安,我相信你就是上帝为我预备的终身伴侣。”那位女孩如果回答:“是啊!我也是如此。”那么他们就成为一对了。但他们自己心里知道,是否是神的特别旨意,是他们无法真正确定的事,但因爱对方,便乐意接受一定是合神旨意这想法。但如果女生对男生没兴趣,就会回敬他说:“神感动你可没感动我。”那男生只好回房间再好好祷告,再去寻求神的旨意了,因为可能是自己弄错了。
如果你详细的去研读圣经,你会发现其实神赐给人有很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人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去作出很多的自由选择,在那个范围内所作的任何选择及决定,都不会违背神的旨意,都可蒙神接纳!那个范围就是神的道德旨意。
基督教没有“宿命论”,神并未限定在每一件事上我们只能做出一个正确的决定,很多时候选择往往不止一个,所以,我们无须为找不到“神的唯一旨意”而烦恼。神给你的范围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主里的”,也就是说,你的责任就是在这个范围之内,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阶段(适婚年龄)和空间范围(你身边的以及你认识的弟兄姊妹),用神赐给你的聪明、智慧、理性和感性去找出这个可以和你共度一生的人。
愿神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