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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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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鄙人并无冒犯基督徒信仰之意,只是很少能看到关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神学观点分歧的文章,所以转载这篇文章想听听基督徒们的看法.


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

 Translated by Jeremiah Meng

(按:这是从犹太教网站上翻译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拉比,但没有署名。我未必同意他所有的观点,但该文很有参考价值。

文字的翻译并不是非常困难,但核查注释相当费劲。文中的每一条圣经注释我都核对了希伯来原文、英文诸版本、中文圣经和合本以及吕振中中文译本;对一些中国读者不太熟悉的名词和事件也作了简要介绍。)

亲爱的拉比:

为什么犹太人不信耶稣呢?《诗篇》里不是说,“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吗?《以赛亚书》里不是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吗?


耶稣——不是弥赛亚①


经文依据

为了理解圣经中所有的话,我们必须去读希伯来文原文。你将看到基督徒歪曲、改变并错误地翻译了很多希伯来语单词,以适合他们的信仰。你所提到的两处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诗篇》22:17②的希伯来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们像对狮子一般绑了我的手和脚”。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③ ca'ari(像狮子)和 hikifuny (绑了我)这两个词在整本《托拉》④、先知书和圣文集中都从来没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以赛亚书》7:14的希伯来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看(hineih),这年轻的女人(ha'almah)怀孕了(harah),会生(ve-和 yoledet-将生育)一个儿子(ben)。”基督徒把这句话翻译成“必有童女怀孕生子”⑤他们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也许是故意的):把“ha”翻译成 “一个”而不是“这个”;把“almah”翻译成“童女”(处女),而希伯来文中“处女”这个词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读一读这则预言的上下文你会看清楚这是在预言一个即将发生并将被亚哈斯王⑥看到的事实,比耶稣早了700年!

家谱

耶稣不是大卫家族的后裔。按犹太法律,家族身份来自父系;是否是犹太人则根据母系。《马太福音》第1章说,约瑟是大卫的后代(虽然这个家谱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谱多处自相矛盾);但是,根据同一章的经文,约瑟并没有和玛丽亚发生性关系。所以,耶稣与约瑟无关,更不是大卫的后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对这个问题作出三种回答:

这份家谱是玛利亚的——这一回答并不恰当。因为耶稣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而按犹太传统他的家谱必须依据父系;玛利亚的家谱是无关的。

他是约瑟收养的——根据犹太法律,收养并不能改变孩子的地位。如果一个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汉(大祭司亚伦的后代)收养,他本人并不会成为一位科汉。同样,如果大卫的后代收养了一个非大卫后代的孩子,那他也不会因此成为犹大部落的一员和大卫的后裔。

这不重要,他是大卫王精神的继承者——如果这不重要,为什么基督教文献不惜笔墨编造他的家谱?既然他被宣称为犹太人的救世主,那么根据犹太传统这相当重要!

弥赛亚的预言

关于弥赛亚的主要预言是:他将给世界带来和平与安宁;把流散中的犹太人聚拢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圣殿。耶稣出现后,圣殿被毁了⑦;犹太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过去的2000年中,我们甚至没有一天和平的日子。这些事实足以证明他不是弥赛亚。

基督徒们对此的回应主要有:

二次降临——首先,我们认为这一回答没有道理,因为在犹太人的圣经中并没有提及“二次降临”。其次,上帝为什么不一次达到他的目标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临”的说法只是尝试回答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但它根本没有关于弥赛亚问题的任何证据。

和平与安宁在他追随者的心中——对他们来说不坏,但对宗教裁判所、十字军、百年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的受害者来说是毫无帮助的。在我列举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绝大部分好战分子和暴虐的统治者也都声称是耶稣的信徒。“以剑为犁”的行为便是“心中的和平与安宁”!

弥赛亚的条件

弥赛亚是一位先知、学者和虔诚的君王。耶稣预言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马可福音》1:15)2000年过去了,上帝的国来了吗?难道你们把反犹大屠杀、波尔布特和斯大林称作“‘上帝的国’来了”吗?耶稣不是一位伟大的学者——这是弥赛亚的条件之一。耶稣是王吗?他没有被先知膏为国王,(这是犹太国王的规矩),没有被法官认定为领袖,也没有统治过犹太人或者为他们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样被罗马人逮捕、折磨并处决。他没有军队,也没有政府。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不是”。


耶稣——不是神

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的思想与犹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条是抵触的,自从在西奈山被授予《托拉》(在基督教诞生之前近2000年)以来,犹太人每天两次表明自己对独一真神的信仰。三位一体思想提出神的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马太福音》28:19⑧)在犹太律法中,对一个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认为是一种异神崇拜,是人宁愿牺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体和犹太教绝对是不相容的。


身体显现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来到世界(道成肉身),就象耶稣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托拉》说神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18~20[⑨])

“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申命记》4:15)

以我们对上帝特性仅有的一点了解,犹太教始终相信上帝是没有形象的,也就是说他不会呈现人的形象。上帝是永恒的、无限的,超越时空。他不会出生,也不会死亡。

对律法的变动

基督徒否认《托拉》律法的永恒性。这是由于对《耶利米书》一句经文错误的翻译导致的“新约”这一错误概念。

《耶利米书》31章30节的希伯来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他们翻译成:“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⑩ “Brit”不等于基督教新约。在所有的经文中(比如《创世纪》17:2、15:8、《出埃及记》24:8、《利未记》26:42、《民数记》25: 12)“brit”意思都是“约定”。在西奈接受的《托拉》永不改变,永不废弃,这是犹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在《托拉》中至少提到了24次,经文是:“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出埃及记》12:14, 12:17, 12:43, 27:21, 28:43,《利未记》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23:41, 24:3, 《民数记》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记》29:28[11])

接受《托拉》神圣的起源但却否认它的永恒性,这是相当荒谬的。犹太教是行动的宗教,它一直教导人通过对戒律的遵守表现心中的信仰。无视《托拉》的律法效力而仅仅把它看作道德书,这将把它的作用减少一半以上。“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难道竟意味着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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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Messiah,希伯来文“救世主”

[②] 英文版和中文版《诗篇》22:16

[③] 英文本“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feet”

[④] 即摩西五经(《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⑤]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吕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妇要怀孕,生个儿子(或译∶有个少妇怀着孕,必生个儿子)……”

[⑥] 犹大王国国王(前735~前720)

[⑦] 公元70年,犹太第二圣殿被罗马人摧毁

[⑧]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⑨] 英文版和中文版《出埃及记》33:20

[⑩]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书》31:31

[11] 中文译文似应在《申命记》29:29:“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发表于 2006-1-2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牵强
你的文章值得人思考一下 不过漏洞很多! 这位所谓的拉比对基督教也缺乏相应的了解.
基督教主张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 人仅凭着自己的行为是不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
所以<托拉>里的诫命并不要求每条都守, 人得救是因为神的恩典而不是行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4 19:34: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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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可能的话,问问这个拉比:你能完全遵行神的律法?我想,很显然,他做不到。耶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更新归信耶稣信徒的生命,老我被钉死,神的生命进来。有了神的生命,不但可以完全遵行律法,而且高于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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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弥赛亚是一位先知、学者和虔诚的君王。耶稣预言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马可福音》1:15)2000年过去了,上帝的国来了吗?难道你们把反犹大屠杀、波尔布特和斯大林称作“‘上帝的国’来了”吗?耶稣不是一位伟大的学者——这是弥赛亚的条件之一。耶稣是王吗?他没有被先知膏为国王,(这是犹太国王的规矩),没有被法官认定为领袖,也没有统治过犹太人或者为他们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样被罗马人逮捕、折磨并处决。他没有军队,也没有政府。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不是”。


"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敬他。”--以赛亚书53章3节
这是我所看到的经文,也是我从楼主的帖子中看到的事实--从过去到现在!

弥赛亚不需要属世的荣耀,他的身份来自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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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神,他赋予了每个人能够自由思考行事的权利。但并不表示神一定赞同人的所作作为!
你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思考,但我觉得也有很多牵强的地方。
新约和旧约是有联系及前后照应的,断章取义、强解经文或以偏概全都不太可取。
总要查验何谓良善、信实、温柔等,一个是靠我们心中那道坎,还有是靠神所赐的圣灵的帮助!
人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是由他的心中那杆秤决定,感谢神,他让我找到了他。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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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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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眼睛被遮盖的人无法看见神,更不可能认识神,这就是很多人不理解圣经的缘故。
看路德记,寡妇生的儿子算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儿子,神从来不看血脉,而看得谁的名份。这在整本圣经中都是一样的。所以耶稣是大卫的根又是大卫的子孙。
子降在地上却仍然在天,神的儿子是不是神呢?灵的儿子也是灵,人的儿子是人。耶稣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因为耶稣是人子又是神子,耶稣如果不是人子就不能赎回人的权柄,因为按照神所订立的律法,只有至亲才有赎回产业的权利。耶稣必须是神子,否则就无权柄赦免人的罪,耶稣必须是灵,因为神是灵,神的儿子也必须是灵。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完全合一。多美妙啊。还有我们也要在子里面,子也在我们里面,我们要在子里面完全合一。
只有虔敬的礼仪,没有虔敬的实质是无法得到父神的爱的。


耶稣被以色列人弃绝不用再次提供证据了,他们早就这样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4 23:13: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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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林多后书:
3:4 我们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这样的信心。
3:5 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 神。
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注:“精意”或作“圣灵”)。
3:7 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脸;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
3:8 何况那属灵的职事,岂不更有荣光吗?
3:9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
3:10 那从前有荣光的,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
3:11 若那废掉的有荣光,这长存的就更有荣光了。
3:12 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
3:13 不像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
3:14 但他们的心地刚硬,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这帕子还没有揭去;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
3: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
3:16 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3:17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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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约拿家里有一个子妹是精通原文圣经的,或者可以给这位穆斯林以说服力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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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犹太教对新约圣经是什么看法?
难道他们认为新约圣经都是假的,骗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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