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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否可以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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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直来被教导的都是基督徒不能吃血。但最近有一个姊妹跟我讲,她认识了一些很火热的韩国基督徒,一次一起吃饭,她惊讶的发现他们吃血,她很惊讶得问了一个人,那个人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他觉得什么都可以吃。我听到后查了一下圣经,有点迷惑。到底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呢?
经文:
就是禁戒忌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使徒行传15:29
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重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哥林多前书8:8
发表于 2006-1-18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有肢体吃血,我们应该知道主耶稣说过:入口的不能污秽人!
为了不使信心软弱的肢体跌倒,我们最好不要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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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基督徒吃血,是为着经上的明训。

圣经中关乎吃血的教训:

1.上帝最初创世造人,没有让人杀动物吃肉,只给人蔬菜和果子做食物。[创 1:29-创 1:31]

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
至於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2.洪水灭世之后,上帝开始允许人类吃动物,只是禁止吃血。[创 9:1-创 9:4]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凡活著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惟独肉带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3.以色列人立的旧约中上帝禁止人吃污秽的动物,也禁止吃血,但是许可吃放过血的肉。内容主要记载在利未记11章等摩西五经章节。较多,此处只引两段。

[申 15:19-申 15:23]
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
可以在你城里吃;洁净人与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只是不可吃他的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申 12:27]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特注:不要走向极端,连肉也不敢吃了。正常宰杀的牲畜的肉当然可以吃,虽然里面残存有血(要把毛细血管中的血都放空不大可能)。否则,上帝让以色列人吃洁净肉的话岂不废弃?要知道经上的话是不可废的!

4.新约时期,使徒的教训明确记载圣经中:禁止吃血。
[徒 15:19-徒 15:20]:“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徒 15:28-徒 15:29]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愿你们平安!」


有的弟兄姊妹提出罗马书14章2节: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来作可以吃血的解释。


我的观点如下:关于经上的话,很多是互为补充的,是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不太可能每个地方提到吃百物的时候还写上“(血和勒死的牲畜不包括在内)”。【以赛亚书28章13节:所以,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以致他们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并陷入网罗被缠住。】提到罗马书14章2节,那么在吃血的时候如何面对使徒行传的经文:【[徒 15:19-徒 15:20]「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况且罗马书14章2节讲的是在食物方面走向两个极端的人,再往下面看,还有吃肉和喝酒的问题。这些食物的工程和救恩的工程比起来绝对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已经得救的人不会因为食物或喝酒就失掉了救恩,但是我想我们应当尊重上帝,谨守衪的律例!

我也提出另一个问题,若按照可以吃血的思路,那么经上这句话是否是人可以任意妄为的根据呢?“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这个凡事后面是否还要加上括号,内中补充说:杀人、仇恨、嫉妒、奸淫、谎言等除外呢?!


况且罗马书这一段写于使徒行传15章耶路撒冷会议之后,但是使徒行传21章25节中又重提到: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这一段应该是罗马书之后了。


所以我自己的领受是,基督徒不可以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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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美上帝说的很有道理,我也认为基督徒不能吃血。血代表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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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这会不会使人陷入靠律法成义的怪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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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1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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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不完全同意 赞美上帝 所说的话。

1、固然,旧约圣经吩咐我们不可以吃血,就如你所列的经文那样。但要记得,这些是在旧约颁发的律法中规定的,是给犹太人的,但在新约时代,即使是犹太人也不再在律法之下了,何况我们这些凭信进入神家的人呢?所以,我们不必再遵守这些规矩了。

2、如果你说使徒行传的耶路撒冷会议也吩咐说,不可吃血。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当时的情形和会议的背景,刚开始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但后来发现外邦人也信了,他们就为外邦人是否也要守十诫而起了争论。但如保罗强调的,我们的信仰是“因信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律法只是让我们的地上得福而已。见申5:33。 所以,旧约中犹太人也不是靠遵行律法得救的,他们遵行不了,最后他们只能通过会幕,献祭才能赎罪,重新和神和好!所以,当外邦人信主的时候,这些世代都遵守律法的人就想外邦人也要遵守,但以保罗为首的坚定支持“因信称义”的人却认为血是可以吃的。但是当时为了福音更快广传的缘故,为了神的缘故,就和那些坚持不可吃的人妥协了,于是才有了最后的结果是要求外邦人守几个规矩。但实际上我们得救根本不用守这些,这些是人们悔改后,追求神的话的生活自然会改变达到的。

同时,你也可以看到保罗在加拉太书里面也责备彼得在对待外邦人的事情上面装假,都更强调了“因信称义”的信仰的根基。

3、凡物都可吃,但不都有益处。
保罗在林前8章谈到祭偶像之物的时候,说,你凭着信心可以吃。但如果
此事让弟兄跌倒了,就犯了绊倒弟兄的罪。因此“能不能吃”和“该不该吃”是两回事。 在罗14:1-8也说得很明白,信心软弱的就不要吃,但信心强的,就可以吃。因为神肯定会保守,而如果你信心不够,你吃了就是犯了罪。

所以,不要“一刀切”!说“可吃”,或者“不可吃”!我们按照神所赐给我们的信心来对待,如果我们遇到信心软弱的,就要相互体谅,因为“彼此相爱”是神给我们的最大的命令。这才是决定我们要不要吃的最大的因素。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的场合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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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血本身是没有罪,但却犯了绊倒弟兄的罪,例如韩国弟兄把楼主绊倒了。保罗说如果吃肉能引起纷争,他就不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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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上从旧约挪亚出方舟的时候神对他说的话,到新约使徒耶路撒冷会议所定为历代教会所遵守的章程,我们没有看到一个有关于可以吃血的字眼,千万不要在我们的身上节外生枝.四大新约戒命中我们若以为可以吃血,那是不是也可以犯奸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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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9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引用旧约是为了表明神在饮食方面对人的引导,并不代表旧约的规定新约一定要遵守。但是新约中也明明有不可吃血的教导!


请注意下面的红字,是圣灵的明训。


[徒 15:28-徒 15:29]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愿你们平安!」


保罗在主后55年左右写了哥林多前书,写罗马书约在主后57年,这段话到了保罗写完罗马书之后到耶路撒冷时又再次被提及。使徒行传21章25节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


另外,在引用罗马书和哥林多书信的时候,也要同时参考另外的经文和当时哥林多的历史背景。在哥林多城里,遍地是偶像,绝大多数食物是祭过偶像的,若是不吃,就只能饿死了。所以保罗教训我们不要为信心的缘故问什么话,买来只管吃。但是并不是纵容我们可以任意而行。我们现在的世代也有各种各样的情形。若是可行,我们应当尽力躲避才是。

[林前 10:18-林前 10:22]
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吗?
我是怎麽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麽呢?或说偶像算得什麽呢?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


[启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像之物



不过,饮食方面的教训不能影响到是否得救的问题。


关乎吃血与否的问题,大家可以在论坛上搜索,看看各方的意见,自己定夺吧。


我们或吃或喝都是为了荣耀神而行。



愿上帝叫我们所行的不得罪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0 16:23: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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