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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离婚后可以参加圣餐聚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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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肢体离婚后教会有人告诉她不可以吃饼喝杯,她很苦恼
发表于 2005-11-2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所看重的是灵魂,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暂且不论,但只要是真信徒就可以领圣餐啊。。。形式上的东西哪比得过内心! 很多信徒真的不知道自己信的是什么?我自己也得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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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这样的事 圣餐聚会是要参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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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上面说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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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加圣餐聚会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而是与我们在领圣餐之前是否真正对付了自己的罪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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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1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看不同情行,首先要看这位肢体离婚的原因,因圣经中只有当一方因淫乱了,对方才可离婚,否则他(她)就是犯淫乱的罪了.如这位肢体是因自己的原因(不管如何)或对方没有淫乱而离婚,那他/她就是淫乱的罪上有份,林前五章十节告许我们是淫乱的就是与他吃饭也不可,还能接圣餐吗.
林前五:10"但现在我写信告诉你们,如果有称为弟兄,却是行淫乱、贪心、拜偶像、辱骂人、醉酒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和他来往,连和他吃饭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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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淫乱了,当他真心在主面前悔改之后依然可领圣餐,否则基督的宝血岂不白白地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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