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363|回复: 9
收起左侧

什么是"淫欲(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0-3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究竟什么是《圣经》里说的“淫欲(念)”。
相爱的两个人,对对方身体和心理爱抚的欲望称得上是“淫欲(念)”吗?
发表于 2005-10-3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给人有正常的欲念,例如食欲及性欲等。
如果与对方的关系是正式的夫妻,出现楼主所说的欲望及行动是允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文竹007在2005-10-3 1:29:00的发言:
究竟什么是《圣经》里说的“淫欲(念)”。
相爱的两个人,对对方身体和心理爱抚的欲望称得上是“淫欲(念)”吗?

如果这两个人还没有结婚,应该避免身体的接触,免得犯淫乱的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那如果两个成年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结婚呢?而这原因又不是出在这两个人本身的问题上,也不是他们不够相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vermilion在2005-10-3 18:05:00的发言:
有个问题:那如果两个成年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结婚呢?而这原因又不是出在这两个人本身的问题上,也不是他们不够相爱呢?

不知4楼说的特殊原因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4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两人由于某些已定因素不得不分居两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分居两地是因为主的带领,
比如《十字架》中那位为主坐牢的女传道人,
这种情况只有求主保守双方。

但不少人分居两地,是可以通过两人中的一人,放弃
自己目前的学业或工作,来使二人团聚。既然真的相爱
就应该有一点舍己的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两人虽都愿舍己,都愿放弃,可客观条件真的真的不允许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客观条件真的不允许,你们应该一方面求主保守你们,
另一方面要恳求主为你们开出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0-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弄不明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7 07: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