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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为人父母,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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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1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仔细地读了约拿上传的《为人父母,为人师表》这本书,我个人觉得它最有价值的部分在第三章,尽管在阐述遗传问题上有一些观点不太经得起推敲,但“气质的趋向”这个提法非常独到,尤其提出为人父母者要“为趋向的可能作智慧的安排”,非常可取。“当你失去权威以前,你已经把那个权威慢慢转移到他对神真理的顺服,那你这个家庭就是成功的。如果你在安排过程中,没有把你的权威转移到他对神的权威的顺服的话,你的教育是失败的。”唐先生用他母亲对他的成功教育说明了引导孩子形成一种信仰有多艰难、有多可贵。 以下请教各位: 1、 我深受触动的一句话是,书里引用圣经中的一句"教导是一个要受审判的责任”, 这句话令我知道作一个教导者是神圣的、权威的,同时也应该是卑微的,那是神交到我们手中的职责。我想知道这句话的出处。 2、 第一章中有一个例子,唐先生讲到他的讲道时有学生提及一个品行不良的教师, 问如何处理,唐先生很生气,当场质问该教师是不是在场,并责问校长:"如果校长也是这样的人,请你快快自杀,吊颈自杀算了。"而在前文中,唐先生在多处对我们强调要善待生命,小孩子首先是一个人,只是目前暂时在家中作一个小孩子,所以说话要尊重他,行事要考虑他,教导的时候一定注意不能误导他。我想唐先生在讲道时应该是一个教导者的身份——神交给他这些羊,他怎么可以用“请你快快自杀,吊颈自杀算了”这种负气的话来回答提问呢?不仅当众这样说了,在著作时还把它作为一个得意的例子来宣扬,这就使我对唐先生颇为不解了。 3、第二章集中阐述了一个看法,孩子是美好的,孩子的世界是最纯净圣洁的,切不可不予尊重。当然,这是对的。不过,唐先生在这里好象持的是一种性善论,而就我从圣经中得到的认识是,人道始自该隐,人性为恶。我理解错了唐先生还是理解错了圣经? 4、第三章中说“如果你对于你所领导的、或者你要影响的,所教育的,无论是儿女、无论是学生,先肯定的说他们是绝对不能改变的,你应当自动辞职不要做领袖。但是如果你做领袖,你先要有个观念,我领导之下这些人都有改变的可能。”推测起来,似乎唐先生是把教育者放在一个领导者的位置上,认为被教育者同时也是被领导者,这意味着教育是不平等的,是一方在塑造另一方,另一方是被动的。但是,我更倾向于认为,教育的过程是共同成长的过程,当一个小孩子来到我们的家庭,他是第一次做小孩子,我们也是第一次在他面前为父母,彼此都是从头开始,他学习为人,我们学习为人父母,我愿意把这个当作是一个互相驯化的过程。即使是如传福音者,我相信在传的过程中,他自身的智慧也在增长,他对神也会有更多的领悟。教育者不应该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圣人。不知道这种想法成立吗? 5、书中第三章强调,即使同一气质的人对同一事件也会有不同的反应,比如有人被骗了之后会吸取教训、小心今后不要再被骗,而有人会走向反面,自己也去做一个骗子、从而报复。这个意思推而演之,则对不同的孩子是应该采取不同的教育手段,可能有些需要刻意的包容,有些需要始终严厉,有些则要借助神的慈爱与耐心——这样,我发现唐先生在第四章和问题解答中所举的很多他自身教育孩子的实例并不具有推而广之的意义。另外,在他剪孩子的拖鞋、威胁说要撕孩子的书、打孩子等等例子中,我看见的更多是诡诈(或者说是技巧),而不是基于尊重孩子(在第二章中用非常优美的语言再三强调了这一点)。 6、我有点糊涂的是,唐先生多处比较东方西方的智慧和文化,他把基督教看作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 最后,我想说,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你在儿童的身上用多少的心血都不会白费,你真正善良、智慧的教导,耐心、努力的教导,要使你年老的时候看见,你所种的是痛苦眼泪的果子、种子。而你所收的,是令你永远欢呼、喜乐永不后悔的果子。那个时候你的眼泪自动被擦干。”
发表于 2002-12-1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姊妹,我也看了这本书,想和你分享一下我的体会. 1.据我知道的"教导是一个要受审判的责任"不是圣经里的原话(我搜索过了,还是没有),只是我很认同你对教导者的理解.我想唐牧师这样说,可能是由公理(圣经)推出的定理(原则)吧,的确这样说不是很严谨的,不过你可能以后会看到很多类似的"定理"的,这就要我们分辩着领受了.只是也会尊重一些权威(人都是不完全的,不是权威所说的绝对都符合真理). 2.不知道你看过唐牧师的其他文章没有?他就我看来是个有点脾气的人(因为人都不完全阿) 所以说"吊颈,自杀"这样的话,不是负气,而是想说明这事情的严重性,可能有点夸张(想你知道,基督徒不能自杀的,唐牧师不会去叫人自杀的,呵呵),有些东西进到里面来看,感受又会很不同了 3.我想唐牧师所说的孩子的世界是纯净美好的,是相较于成人的世界,不是说孩子就没有罪了,和圣经并不矛盾的(圣经罗马书3:23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4.圣经真理是平衡的,过分强调哪一面都会有缺憾的 5.那些例子我想是用来说明他的观点,要是推而广之,可能就很恐怖了:) 6.基督教不是东方的,也不是西方的,它不是个宗教,是生命的信仰,超过文化和人的智慧之上的.不止是教导,还是以生命来传带生命的 还想说得是:你读过几遍以后不妨先放下,过一段时间再来看这本书(或者其他属灵书籍),可能又会有新的领受了,我有时候就是这样,会让自己很受益的 感谢主,给我们追求神的心!圣经 路加福音11:9 我 又 告 诉 你 们 , 你 们 祈 求 就 给 你 们 。 寻 找 就 寻 见 。 叩 门 就 给 你 们 开 门 。 11:10 因 为 凡 祈 求 的 就 得 着 。 寻 找 的 就 寻 见 。 叩 门 的 就 给 他 开 门 。 求保惠师圣灵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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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4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隔了一段时间再来看自己当初的迷惑和marylu 的解释,心中的感受又多一层,我也越来越明白: 11:10 因 为 凡 祈 求 的 就 得 着 。 寻 找 的 就 寻 见 。 叩 门 的 就 给 他 开 门 。 感谢神给了我孩子,让我成为一个教导者,让我所收的是令我永远欢呼、喜乐永不后悔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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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4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姐妹,很钦佩你认真的求学态度。“寻找的就必寻见”这句话正是你的映照。 我没有仔细读这本书,只就几点跟你分享一下。 1、“教导者要受更重的审判”来自雅各书第三章1节:“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我和爱主姐妹前两天正好讨论过这节经文,所以记得。 2、教导者是领导者,这句话没错;但是说领导者和被领导者是不平等的,前者高高在上,这样的看法是我们熟悉的这个世界的,但不是圣经里的观点。请看路加福音22:26“但你们不可这样;你们里头为大的,倒要象年幼的;为首领的,倒要象服侍人的。”历史上的平等的观念最先是从圣经里来的(我不是历史专家,这是我印象中的,不妥之处请指出)。但是神并不废弃权柄的秩序,孩子要顺服父母,妻子要顺服丈夫,在教会我们要顺服牧师的带领,在国家要顺服法律,在单位要顺服领导。耶稣自己为我们作了一个好榜样,就是在地位平等的条件下也可以有秩序,他“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备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b-8)”同时他也为我们竖立了一个领导者的榜样,就是谦卑的、牺牲的、服侍的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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