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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你是否适合结婚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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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5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些惊人的数字 香港人在1975年有412对夫妇离婚,1985年有7210对离婚,1994年超过12000对离婚,其中二成与包二奶有关;中国大陆在1994年有600万对夫妇离婚;在美国,平均100对结婚者之中,有75对离婚。难怪有人说婚姻是恋爱的坟墓,英国大文豪萧伯纳甚至说∶“若有人要结婚,你就让他结婚,若他不想结婚,就不要勉强他结婚,因为到最后,无论是结婚或不结婚,都会后悔的!”为何那么多的婚姻是不快乐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对婚姻、对配偶、对爱之了解有不足或是偏差,就如一位辅导学者所说:“人因不认识而结婚,因认识而离婚!” 如何可以避免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何可以保障自己享受到美满而快乐的婚姻?一方面百分之百是神的保守,因为“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诗一二八1)但另一方面,却百分之百是人的责任去预备好自己进入婚姻状态中。现在,如果你想谈婚论嫁,请先自我检查一下,你是否适合在这时候结婚? 婚姻是成年人的事情 不少人以为理想、幸福的婚姻关键乃在于寻找到一位理想意中人。其实,无数例子告诉我们,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的结合、天生一对的组合、郎才女貌的婚姻也可能以离婚告终。名婚姻辅导家 Dr. Norman Wright 说得好∶“幸福婚姻之基础不是在于如何去找一位理想配偶,乃是在于如何使自己成为理想配偶。”另一位家庭婚姻教育家卢撒母耳博士亦说∶“只有健全的人才可以成为健全的伴侣,又使配偶成为健全者。”(Only adequate persons make adequate partners adequate !)毕竟,婚姻是成年人的玩意。创二24 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离开父母不等于不孝敬父母,因为神已明显嘱咐我们要孝敬父母。“离开父母”乃是指一个人在心理上、生理上、经济上及作决定上已经独立、成熟,不再需要倚赖父母了。未成熟的人结婚不独会带给自己痛苦,生养子女后也会带给社会很大的包袱。若我们已经可以独立自处了,遇到困难自己也可以晓得找解决方法,不须倚赖父母或家人(但却晓得征求成熟长者之意见,然后自己作决定)。彼此有不同意见或冲突,也可以二人坐下来找出解决方法,经济上毋须倚赖父母,受制于父母,且有足够能力养育下一代等等,都是幸福婚姻最起码的条件。 一位老妇人赴美探望刚结婚满一年的儿子时,因坚持儿子的房间于晚上不应关门,以便她可随时进房看他们盖被没有。无论什么事她都要管,而其子亦千依百顺,结果婆媳关系日渐恶化,且其子也不能作主张,更不懂从中化解,最终媳妇含怒离去,十分可惜。幸亏他们都已经信主,又愿意接受婚姻辅导,将关系挽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彼此了解与接纳 有人说,今天不少人因不认识而结婚,因认识而离婚。有什么东西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和了解对方才发展到考虑谈婚论嫁之阶段呢?下列各项是必须考虑的!但也必须双方坦诚分享,否则害己害人: (a) 对方身体状况你是否了解? 一位不能生育的女子,一直没有让人知道她这缺陷。她与一独生子结婚后,真相才被发现。结果,男方的父母要强迫他们离婚。身体不健全的人并非不可以结婚,但他/她必须在婚前向恋人坦白说明,倘对方仍可无条件接纳,则婚姻不会因此受影响。若对方不能接受,两人便要理智地分手,勉强的婚姻会出现很大问题。 (b) 灵性状况是否相配? 一位姊妹与教友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并非真正基督徒,亦未重生得救,后来也不返教会。彼此隔膜愈来愈大,亦有很多关乎信仰与教会的争执,使她感到十分痛苦。后来连返教会,带小孩子上主日学也受到丈夫反对,使她更感痛苦。 (c) 价值观与处理钱财的态度 不少婚姻亮起红灯主要是因为彼此在价值观取向,对钱财观念上有很大分歧,有些人对配偶用钱的方法,好铺张的个性,对自己父母供养的银码等深感不满,常为此吵架,久而久之,这问题便会成了彼此建立关系之障碍。彼此在这方面分歧愈大,相处便愈困难。除非这分别不影响二人的关系,换句话说,除非二人都可以无条件接纳对方之价值观取向,否则切忌踏入婚嫁阶段中。 (d) 性格、习惯、嗜好 这些因素都足以影响彼此的关系,分歧愈大,彼此又不能接纳的,相处就愈多问题。年轻人切忌以为结婚可以改变对方,除非在婚前对方已自动自觉改变了,且无半句怨言,否则你要考虑放弃,或是无条件接纳对方。 (e) 结婚目的是否健康? 错误、不健康的结婚目的肯定会带给夫妇二人灾难性之影响,这些错误、不健康的婚姻目的包括“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父母或别人的压力,为了一张长期饭票(女的)或是为了在事业上找个助手(男的),只为了性的满足,为了对方的财、才貌,逃避不快乐家庭,奉“子”成婚、传宗接代……。怎么样的婚姻目的才会带来幸福、快乐?纯真的爱情,彼此可以真正互相建立、鼓励、支持,互相配搭更有效地事奉主,服事别人等等。彼此仰慕的东西愈是恒久不变,彼此感情便愈是稳固。 (f) 彼此宗教、政治观是否一致或和谐? 一致的看法会减少磨擦机会,特别是宗教信仰,更应有同一步伐。圣经说∶“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林后六14;林前七39)因为宗教会影响一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道德观等,甚至影响管教子女的原则及方法。若这些重要因素都有分歧,彼此相处岂能和谐呢? (g) 人生目标、家庭计划是否同步? 有一位太太生了三个女儿,因不满丈夫坚持要追一个儿子,而要求她继续生下去,以致二人常生磨擦,后竟跳楼自尽。另一对夫妇因对移民问题意见分歧,结果妻子带了子女先去加拿大,丈夫舍不得自己的事业而选择了留在香港,不到一年,二人便告离婚,十分可惜。明显,二人作决定原则,必须在婚前已有默契。 互相尊重、仰慕接纳 幸福快乐的婚姻,必须倚赖于彼此尊重、仰慕与接纳。所谓尊重,包括在言语上、在态度上、在行动上相敬如宾,在作决定时尊重对方意见,不会一意孤行对方所不高兴、不认可的事,认定对方是与自己同等,是与自己成为一体的,是不分彼此的。对方不去,自己也不去;对方不做,自己也宁愿不做。若我们爱对方,尊重对方,我们绝不会做伤害对方的事。另一方面,彼此仰慕也是十分重要的秘诀,彼此都愿意在下一代身上见到对方的优点。彼此的仰慕能使我们常想到对方,挂念对方,付代价去满足对方的需要。 然而,人都是不完全的,若夫妇二人都可以无条件接纳对方的盲点、弱点;对可以改变的东西,可以用正面,积极的方法去爱心说诚实话;对方不能改变的东西,却又不影响我们对他/她的接纳,这些基本态度,肯定会给新家庭带来幸福。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2-12-6 11:26:21 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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