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6769|回复: 27
收起左侧

冒昧了,向版主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2-1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约一个月前,朋友介绍我来约拿之家,之前我没有接触过类似网站。前几天发了关于狸狸的帖,看了恩泉的回复,我对这个朋友说:“版主视我为外道了,这样回帖,不是封我的嘴吗?别人也不敢跟我的帖了。”我没想到的是版主法力不仅于此,干脆动用极刑了。 我很惭愧,好象自己的确误入歧途(愿主宽恕)。但我其实无辜,版主删帖的理由是此事圣经没有记载,故不予讨论。但,第一,《以撒亚书》中记载了狸狸;第二,狸狸是正是邪姑且不论,巴黎圣母院的雕塑中就有圣母踏狸狸的形象,足见她不是完全被正统神学拒之门外的。第三,我在帖中已经尽量省略了有争议的内容,我以为我在态度上已经是非常严谨了。而我很认真地查寻了约拿之家的一切发帖说明,没有发现哪一个地方申明圣经上没有记载的就不能讨论。 因此我建议,尽快拟定一个关于论坛话题范围的详细说明,加上醒目的标记,让新来的人一目了然,以免如我一般以身试法尚不知所触何法。顺便说一句,有些帖事涉荒诞,除了哗众取宠,看不出更多意义,此类帖不犯什么忌,但有损约拿之家形象,版主是否也当酌情整隶?
发表于 2002-12-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姊妹,你好!谢谢你的建议!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删帖是很正常的事!你可以去查看一下各位版主的个人信息,我想都会有删帖的,其中有删过100多帖的!版主也是人,也有说错话的时候,也有不恰当的帖子。请你一定要理解!   第二,你也不是什么以身试法,更不是什么犯了何法。【约拿的家】论坛是一个使更多的初信的弟兄姊妹灵命得长进的地方。有些发帖很容易让初信的弟兄姊妹理解不清,容易发生误会,考虑到这些还是删了为好!   最后,你提到的有些帖子内容不好。是的,已经在定期删了。约拿弟兄已经是尽心尽力了,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工作量很大的。唯有请弟兄姊妹自己控制一下,不要发一些无谓的帖子。当然不能够面面俱到,都尽人意。   因晚上其他的版主没在,我就先回答了,还是请过姊妹谅解!我想其他版主来了,也会回答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姊妹,对于狸狸,请恕我孤陋寡闻,我确实从没有听说过。不怕你笑我,我还是头一次听说圣经记载有狸狸这种东西,可是我翻遍了整本圣经,都没有找到关于狸狸的记载。 ??恩泉弟兄已经说过,圣经没有记载的东西,我们确实无法给你任何答复。如果是天主教的圣经记载有的话,这个问题你应该去天主教的论坛提出才对,基督教的圣经没有任何关于狸狸的记载。 ??至于删贴,这是论坛的管理需要,我们会定期清理一些不必要的帖子,就象家里打扫卫生一样,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你去看我的资料,你会看到我虽然是论坛管理员,也被删了194 篇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2-12-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一,我很严肃地发了《我所知道的狸狸》,你们删了,然后你们继续众口同声地问我:“狸狸是什么东东?” 《以赛亚书》34:14 [吕振中译本] 住旷野的猛兽必跟豺狼碰头;野山羊和伴偶对叫;连夜怪物也必在那里安身,自找安居的地方。 这里翻译为“夜怪物”的,就是狸狸了,英文钦定本作the screech owl,希伯来文作lyl,与”夜“同义。 其二,正是因为大家都会感冒、人很容易感冒,所以我们要研制感冒药;而不能因为感冒的人那么多,感冒就成为正常的事,感冒了就认命算了。这个道理众版主以为如何?惊闻那么多删帖,我再次提议,拟定一个删帖标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过在2002-12-7 21:55:26的发言: 其一,我很严肃地发了《我所知道的狸狸》,你们删了,然后你们继续众口同声地问我:“狸狸是什么东东?” 《以赛亚书》34:14 [吕振中译本] 住旷野的猛兽必跟豺狼碰头;野山羊和伴偶对叫;连夜怪物也必在那里安身,自找安居的地方。   这里翻译为“夜怪物”的,就是狸狸了,英文钦定本作the screech owl,希伯来文作lyl,与”夜“同义。 其二,正是因为大家都会感冒、人很容易感冒,所以我们要研制感冒药;而不能因为感冒的人那么多,感冒就成为正常的事,感冒了就认命算了。这个道理众版主以为如何?惊闻那么多删帖,我再次提议,拟定一个删帖标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因为在转移贴子的过程中有人发贴,所以出了一点问题。 以赛亚中提到夜怪物,没有说就是狸狸,也没有具体说夜怪物指的是什么,不能作为圣经中也有谈论狸狸的依据。 并不是圣经中没有提到的我们就不能讨论,但是我们只能以圣经为最高标准。 删贴标准的想法很好,实施起来有点难。我们只是尽量忠心的在做这份工作,用自己有限的判断来掌握,考虑大多数到网上来的朋友,若是对帮助他们更认识耶稣利多弊少的,就保留;反之若对大家更认识耶稣利少弊多的,就酌情删除。但要述诸条文,并让所有的人都满意,几乎是不可能的。我想约拿听见了你的建议,会有所考虑。 在短消息中我给了你一条小小的建议,不知你想法如何?我们的一生实在有限,若是一切奇谈怪论、哪怕是自称与神、与圣经有关的,都去考证考证,一辈子也是不够用的。歌罗西书里说:“神的奥妙,就是基督;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我说这话,免得有人用花言巧语迷惑你们。”(西2:2-4)“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8-9) 你追求知识的心很可贵,如果你真想了解神的真实面貌、善恶标准、喜好、对我们的计划和希望等等,建议你先通读一遍新约,因为透过耶稣神更全面的揭示了自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然后在回头读旧约,就象手中握着一把打开宝库的钥匙------耶稣,纵然还是会有很多问题,但是会明了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姊妹(不知道是否能称你为姊妹),你问的每个问题我都看过,有一些是很好的问题,但是有一些明显是不符合大家都在用的 和合版圣经 的,比如说狸狸的问题,所以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很难去讨论。但是如果斑竹不说话的话,很可能会误导一些生命弱小的弟兄姊妹,我们在主里有了自由,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绊倒弟兄姊妹的借口,所以过姊妹,能告诉我们你用的是哪个版本的圣经么?
以下是引用过在2002-12-7 16:59:14的发言: 大约一个月前,朋友介绍我来约拿之家,之前我没有接触过类似网站。前几天发了关于狸狸的帖,看了恩泉的回复,我对这个朋友说:“版主视我为外道了,这样回帖,不是封我的嘴吗?别人也不敢跟我的帖了。”我没想到的是版主法力不仅于此,干脆动用极刑了。 我很惭愧,好象自己的确误入歧途(愿主宽恕)。但我其实无辜,版主删帖的理由是此事圣经没有记载,故不予讨论。但,第一,《以撒亚书》中记载了狸狸;第二,狸狸是正是邪姑且不论,巴黎圣母院的雕塑中就有圣母踏狸狸的形象,足见她不是完全被正统神学拒之门外的。第三,我在帖中已经尽量省略了有争议的内容,我以为我在态度上已经是非常严谨了。而我很认真地查寻了约拿之家的一切发帖说明,没有发现哪一个地方申明圣经上没有记载的就不能讨论。 因此我建议,尽快拟定一个关于论坛话题范围的详细说明,加上醒目的标记,让新来的人一目了然,以免如我一般以身试法尚不知所触何法。顺便说一句,有些帖事涉荒诞,除了哗众取宠,看不出更多意义,此类帖不犯什么忌,但有损约拿之家形象,版主是否也当酌情整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7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你是不是天主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2-12-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2-12-8 9:42:02 编辑过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3 20: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