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607|回复: 0
收起左侧

[转帖]姊妹的角色(五)在单身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2-12-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位姊妹都有单身的时候:未婚时是单身,结婚后,若丈夫离世,或婚姻破裂,也成为单身。 今天世界上单身的人很多,根据一九八○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单在美国就有三分之一人口是单身。因此,学习如何过充实的单身生活、如何以单身姊妹的角色事奉神,成为每位姊妹的必修课之一。 对于未婚的单身姊妹,首先要在观念上认清:「单身」并非表示「找不到对象」或「没有人要」,而是「神尚未预备」。只要信靠神,按照神对自己的计划及时间表而活,单身生活可以过得正常、快乐而充实的! 其次要认清:「单身」并非「独身」。年事稍长而仍未嫁人,并非意味着要「终生独身」。因此,单身未婚姊妹千万勿以「独身主义」为「招牌」,把「可能合适」的弟兄也一并挡驾。 现时代,在北美,有许多方面早已突破了传统的看法:例如结婚的年龄,没有人再坚持非要在廿五岁以前不可,因为许多「等候神预备」而晚婚的美满婚姻,已经一次次证实神作主的婚姻是最美好的。 事实上,单身时期拥有许多优势和特权:最明显的是生活自由、没有「家的束缚」,可以无牵挂地专心事奉神。同时,没有家务及孩子的缠累,精力与时间不但比较多,而且可以自由运用,因此,可以做到许多有家室者想做而做不到的事。从正面来看,单身时期实在是一个人可以好好享受、照自己的意思充份利用的黄金时期。 然而,无可避免地,单身姊妹也有实际的难处,最普通的是「感到孤单与无人了解」,特别是在寒冷的气候中、工作不顺时及亲人遭变故之际。记得Eugenia Price在她的书中曾描写她的母亲对父亲去世的事无法接受,将近两年的时间,生活在自我封闭的痛苦中,不断埋怨神不该取去她的好基督徒丈夫;直到有一天为神所光照,在属灵上有了大突破,完全顺服下来,终于成为被神重用的姊妹。单身姊妹的孤寂感是常有的事,但可以藉着亲近神、认识神、明白神的旨意而加以克服。 有时,单身姊妹会身不由己地自怜起来,特别是看到温馨的家庭或在事奉上遇到不能胜任的工作,如无法辅导已婚者而带来挫折感等;其实,Eugenia Price就是一位未婚的单身姊妹,但她把自己奉献给神,神使用她,藉着她所写的书和广播工作,帮助了全世界无数已婚与未婚的妇女。 另一个烦扰单身姊妹的事,是社会所施的压力。许多人满腔热心地关心着她们的婚事,使她们无形中成为团体的特殊人物。在北美的华人中,这方面的压力,远较国内减轻许多,倒是教会取代了社会力量;会友的关心形成一股压力,令单身姊妹走避不及。有些姊妹早已将「终身大事」交在主的手中,然而教会中仍有人「过份有爱心」,甚至代替神安排、作媒,不但给单身姊妹造成压力,有时弄巧成拙还为单身姊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单身姊妹可以依靠神超越这些难处,也可以在观念上突破别人的评价,寻找在神旨意中的「自我肯定」,因此,单身生活可以是积极的、有力的、造福人群的! 以下几点实际的建议,提供给单身姊妹,相信会有益于你的单身生活: 一、每天早晨先亲近神,然后才面对人与事从神吸取而来的智慧与力量,必然可以轻省地应付一天的问题。 二、过群居的生活 不要自缚于「与人隔离」的小天地中。一个人独居,不但容易感到寂寞,久之也会养成「孤独」的个性。若有家人,最好和家人同住;没有家人,可以找屋友(housemate)或室友(roommate)一起住,彼此有伴,也可以互相照应。 三、发挥女性爱美的本能把住处布置成「温暖的窝」,并学习烹煮一两道拿手菜,便可以偶尔邀请一些朋友来欢谈消遣,虽然是单身姊妹仍能为别人提供「温暖的家」,同时,这个家也可以成为「传福音的据点」! 四、在职业上找一份自己有兴趣且能胜任的工作(不要太计较薪水的多寡),使每天上班的时间能在愉快的心情中渡过,便不致被工作所厌而沮丧消沉。 五、过正常的教会生活 教会是每个基督徒「属灵的家」,单身姊妹虽然暂时没有「自己的家」,藉着属灵家庭中的相爱与扶持,可以带来心灵的归属感与满足感。所谓正常的教会生活,包括敬拜、团契与事奉,若只是每主日到教会做礼拜,还不能算是正常的教会生活。可惜的是,今天有许多基督徒都忽略这一点。 六、要有祷告同伴 在基督徒婚姻中,夫妻二人就是最好的祷告同伴。至于单身姊妹则要找一位在平时可以一起祷告、一同分享、倾诉心声的属灵同伴。这样当困难、打击、彷徨、软弱临到时,可以得到朋友立时的扶持。 最后,我愿再次强调,单身并不仅是一种身份(status),单身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stage)。每个姊妹一生中都有单身的时候,但愿每一位的单身时期都因「在基督里的满足」而散发出高度的光与热,积极地造福周围的人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8 20: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