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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分享]從婚姻的意義看離婚與再婚-----兼回复离婚和再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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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经 申二十四1,瑪二13,太十九3-9,林前七10-16 申24:1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玛2:13 -16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你们还说,这是为什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 虽然神有灵的馀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太19:3-9 19: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19:4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19:5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19:7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 19:8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林前7:10-16 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7:12 我对其馀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 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7:16 你这作妻子的,怎吗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吗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按照馬太記載,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目的要刁難耶穌,找把柄陷害耶穌。福音書記載,法利賽人多次用兩難問題來陷害耶穌,如問納稅給該撒,行淫的婦人等,所提問的問題,都是左右做人難,今次也不例外。 「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如果耶穌立場太寬鬆,便會跟摩西的吩咐有牴觸,因此會受到鷹派人士的指控,若果太嚴緊,會失去群眾支持。對離婚與再婚問題,無論耶穌是寬是緊,都會得罪另一派。 另外,這個問題,可以成為一個敏感的政治話題,耶穌如果不小心,會好像施洗約翰,因指責希律休妻另娶,招致殺身之禍。要明白小小問題,為何會是大大難題,就要進入當時的猶太文化,宗教背景。當日,拉比對休妻爭論不休,比政制改革的爭議,不惶多讓,各有各派系的看法。 爭論的根源,是申二十四1,有不同的解釋,經文說:「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這場辯論,始於兩位大師,拉比(猶太人的法律專家)希利(Hillel),和拉比煞買(Shammai)。煞買在巴勒斯坦長大,大約在公元前三十年開始講經,他對申二十四1的解釋,採狹義的定義,認為丈夫休妻唯一理由,是妻子道德上出錯,與男人上床。另一派大師希利,主前二十至主後二十年,生於巴比倫,在耶路撒冷解經授徒,被尊為聖哲,是口傳律法最重要的一位大師,他解經採開放態度。這一派的人,在不合理的事上,大做文章,如妻子無蒙頭、頭髮凌亂、赤臂、衣服破爛出街、在公共場合貪吃貪喝、大庭廣眾前餵奶、任性…當日拉比在休妻問題上,出現很多爭拗,而爭拗焦點都是放在細節上。法利賽人看準這個問題拿來對付耶穌,考考他的本領。 過去,每當教會發生紀律事件,都出現類似問題,對應該怎樣處理,無論寬鬆態度或嚴謹態度,都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同時左右做人難,令到弟兄姊妹陷入對立情緒。 我們付出極大勇氣、心血,付出不少時間對話,或私下或公開諮詢,制定了紀律指引。我們盼望教會,若有事發生時,不要再次陷入分歧、內耗的局面,而是集中精神輔導、重建生命。 另外,今年我花不少精神,在講道中作出回應、教導,以今堂為例,我是為紀律指引有關離婚與再婚紀律立場,作出深入淺出的宣講。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堅持自己的觀點與角度,不惜犧牲合一的代值,認為是堅執真理,護衛真理,我們要反省,這是否會陷入耶穌所批判的法利賽人的錯謬中,重細節程序,忽視信仰精義。我們不要在離婚、再婚等細節問題,糾纏不清,耶穌直指問題核心,叫人回到上帝創設婚姻原意,堅守婚姻盟誓。 耶穌沒有在無謂的問題上、細節上,跟他們糾纏,耶穌單刀直入,直指問題核心;無跟他們在低層次周旋,嘗試在次中求好,而是重新指出婚姻的基本性質,以及最高理想。有關離婚與再婚問題,猶太人在條例和細節上,鑽空隙。同樣,今日基督徒,會否也是一樣,在細節條例上,鑽空隙,來看離婚與再婚這個問題。 耶穌撥亂反正,將問題帶入軌道,納入神的旨意中,耶穌越過爭辯的細節,直接引導人,來到神起初創造二性,以及婚姻的義意,來重新看離婚與再婚(同一性質)。耶穌這樣回答,顯示出耶穌是轉一個圈指出,當日這些為人師表的律法師,對婚姻意義認識上有偏差,將原本對保障婦女的條款,變成他們隨意休妻的法律根據。耶穌時代,不少法利賽人離婚,約瑟夫也是離過婚的法利賽人,他認為無論任何原因,都可以離婚。 今日,不少人和拉比一樣,只是想搞清楚在甚麼情況下,離婚與再婚是合法的,而不是追問神設立婚姻的意義,堅守婚姻的盟誓。耶穌回答很簡短,大原則很清楚,對婚姻,耶穌引用創世記,明顯為現代人作出一個清晰的指引,回到聖經來看基督教倫理問題,而不是在人的是是非非上糾纏不清。 按照聖經啟示,婚姻是神所建立的,婚姻是神聖的結合,離婚是違背神設立婚姻的用意。不單止基督徒,任何人,若果離婚,都是偏離神設立婚姻的原意。因為婚姻不是人發明的,神在人重未犯罪前,親自設立婚姻,並為婚姻設下界線──二人成為一體。 今日有很多人以自我中心的態度,來面對婚姻,認為離婚可以是積極的一步,能解決問題,帶來成長,可以成為你的勝利。這種離婚觀念,是違背神原初設立婚姻的意義,明顯是世俗思想,以失敗為成功,以分崩離析為成長,以毀滅為勝利。 基督徒所認定終身立約的婚姻,不單止是少數現代人的觀點,甚至連不少基督徒,都向世界屈服──基督徒之間婚姻,已經不像以前基督徒這麼穩固。基督徒離婚,比比皆是,甚至在教牧圈子,離婚已經開始普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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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穌引用創世記二24,重申神設立婚姻的意義,這節聖經暗示,婚姻的結合,最少有四種特色: 1. 這是排外的關係(人…與妻子…) 2. 是眾人承認的社會事件(離開父母) 3. 是永久的(與妻子連合) 4. 藉性的結合來成全(二人成為一體) 因此,婚姻按照聖經,可以定義為:「婚姻是一男一女排外的兩性之約,由神設立並封印,由公開告別父母為先導,以性的結合來成全,成為相互支持的終身伴侶,通常並以得孩子為光榮的賞賜。婚姻是一生的結合,離婚是破壞婚約,是背叛的行動,是神所恨惡的。(瑪二13) 婚姻之約,並不是人的合同,而是神的軛;神將這軛,放在一對夫妻身上,是透過祂的話,宣佈祂的旨意。婚姻破裂,即使所謂的「關係已死」,都不能成為分手的理由。結合的根基,並非人會改變的感受──「我愛你,我不愛你」,而是神的旨意與話語。 聖經認為婚姻是一種合約,雖然是兩個人的盟約,但也是神的約,因為是神設立的。 婚約有五項要素 1. 愛 2. 住在一起,成為一家 3. 對婚姻之床保持忠貞 4. 丈夫是妻子的頭(無私的愛) 5. 妻子順服丈夫(完全的信任) 婚約並不是一般合同,如果一方有違背合同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公佈廢除──婚姻盟約,只有在婚外情這一個條件之下,才會導致婚約的破裂。 按照神的心意與理想,婚姻是排他的,互相委身,終生忠誠。近年,香港有教牧將十一月十一日訂為夫妻節,四條1,1111,取其象徵意義,來表達基督教會的婚姻觀──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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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誓詞的承諾 基督徒的婚禮,必然包括在教堂內,男女雙方,在牧師及親友面前,公開婚姻盟誓,我想重新提醒大家,誓詞是一種承諾,是人──在神、人面前的承諾,有以下六方面: 1. 愛你的配偶,直到其中一方離世 2. 尊重你配偶,直到其中一方離世 3. 珍惜你配偶,直到其中一方離世 4. 盡配偶義務,直到其中一方離世 5. 無論遇甚麼,都要一生愛對方,向對方忠誠\r 6. 不在婚姻上出軌 這個承諾是不是很大?婚姻的要求非常高。 婚姻的意義,不是一張婚書,而是誓詞與終生的委身。遺憾,許多基督徒在神、教會及人面前起誓,卻不能夠兌現。 婚前,不花心思在婚前教育上,就貿然結婚,是相當危險的做法;台灣成立家庭法,所有結婚人士,最少要上四小時婚前教育。可見婚前教育,對健康的婚姻生活,是很重要。婚前男女,需用心學習婚前教育,同時亦需要指導,畢竟婚姻是關係到一生的幸福,值得你投入時間和心力,作出最好的裝備。對絕大部份人來說,擁有一個美好的婚姻,是他們一生中一項偉大的成就,也是最具創造性,最艱難的工作。 婚姻是一生之久,需要很慎重。婚前,是找一個理想伴侶!婚後,是作一個理想伴侶! 我在婚禮講道中,常這樣勉勵一對新人,我引用其中一小段勉勵說話,帶出婚姻生活的意義。 阿May,嫁,就要嫁埋阿Paul一切缺點,唔可以只要優點,唔要缺點,賣豬肉都搭豬頭骨。 阿Paul,娶,就要娶埋阿May一切缺點,無得好只要優點,唔要缺點,賣牙帶魚,都搭埋魚頭魚尾。 婚前,要有孫悟空的【金睛火眼】──睇清睇楚,選擇理想配偶; 但婚後,要有鄭板橋為官心得──【難得糊塗】,要使自己成為理想配偶。 婚前,為自己選擇理想配偶; 婚後,要成為理想配偶。 千祈千祈唔好倒轉來,搞錯,婚前被愛情沖昏頭腦,令兩眼昏花,唔清唔楚;婚後,才如夢初醒,重尋理想伴侶。咁樣搞,會帶來痛苦的婚姻生活。 如果拍拖時,已經錯過一次,我勉勵在座中每一個,係婚後,唔好再錯落去,要學鄭板橋──難得糊塗。 重要的是做好自己本份──成為理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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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從倫理看離婚 今日,人太容易接納離婚,認為任何離婚理由都是合理的,可以接納的,根本缺乏誠意挽回婚姻,亦沒有動力,去尋求專業輔導,以致很多本來可以扭轉過來的婚姻危機,結果是離婚收場。 若果對婚姻立場堅定,態度積極,願意接受輔導,就可以挽回一段問題婚姻。 作為基督徒,你有需要接受,婚姻是一個約,不是一份合同。人訂立合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雙方都在維護自己的益處。此外,合同只牽涉到外在的事,不理會內心,要解除合同,只要雙方同意便行。約的要義是委身,是身心靈的投入,是生命的結連,是進入一種容許對方傷害你的關係,當然你都會傷害到對方的關係。 就因為約,會令到雙方受到傷害,所以毀約,就成為一種極醜惡的行為。從約的觀點來說,離婚是不折不扣的罪。 有人把婚姻,當作一種達到某個目的的途徑,例如結婚,是為了得到幸福,或結婚,是為了傳宗接代等。這樣,若婚姻達不到幸福目標,反而叫人更痛苦,很多人便覺得,與其終身痛苦,不如早些了結,於是便會說:離婚是件好事。 在基督徒的價值觀,最大最高的善不是幸福,亦不是快樂,神才是我們最終的善,所以遵行祂的旨意是最重要的。 離婚是否能減輕痛苦?既減少痛苦,又增添痛苦。會減少磨擦的痛苦,卻增添失敗感、內疚感、孤單感、失落感…丈夫的痛、妻子的痛、兒女的痛、家族的痛,對社會、對教會的傷害,都是不能忽視的。 珍惜所愛 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往往都在失去真愛以後。希望你努力,不要讓這種事情,發生在你身上。珍惜你所愛的人,即使你再忙,再累…。因為人生不可以重新來過,婚姻不能夠話,再來一次,我會… 現代人生活在物質富裕社會,我們有很多選擇,亦都因為有太多選擇,所以舉棋不定、猶豫不決,變成了大部份人的習慣。當你看見別人跟你吃的不一樣,你可能開始懷疑,是否他們比較好吃?所以每當拿起菜單,看到林林總總一大推的菜名,你只好舉棋不定,不知如何選擇。當你看到朋友、同學日子過得不錯,你可能開始懷疑,我是否入錯行、選錯公司、於是三心二意、工作不力,結果無好下場。當你逛街看到美女、辣妹,靚仔、碧咸,你可能懷疑自己,是否娶錯老婆嫁錯老公、識錯男女朋友? 因有太多為選擇,更容易使人迷失,不知道自己要甚麼? 有一個老婆問老公︰「假如你一世人,只能買一部你喜歡的車,買後不可以換,這你會怎樣保養這部車?」 老公很興奮的說︰「我會用最好的機油、準時保養、常常洗車…。」 老婆邊點頭微笑,邊聽他講了一大堆口水,然後老婆又問老公︰「假如你這生人,只可以娶一個老婆,不可以換,這樣,你會怎樣對待她?」 老公面紅,聽明老婆講話的意思,便摟著老婆,說︰「我知道點做!」 有時侯,無得選擇,會比有得選擇好! 離婚,耶穌說,No way! 在沒有得選擇之下,人才會珍惜。 記住,在你一生中,老婆或老公,是無有再選擇的,一次選擇,永遠不可以退貨,教堂不是馬莎,包退貨,而是無得退貨。一進入教堂,永遠不准退貨,無論甚麼理由,婚後才發現你的一半諸多缺點,已經太遲,因此記住牧師為婚姻所寫的對聯: 上聯--金睛火眼,睇清睇楚; 下聯──難得糊塗,理想配偶。 既然無貨退,一生一世,你怎樣面對你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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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離婚與再婚 婚姻,開始時,充滿浪漫、溫馨、充滿憧憬,一旦破裂,實在是極大的悲劇,帶來極大的痛苦。這是與神的旨意相違背,使夫妻嘗到隔離、幻滅、反控、罪疚的痛苦,又使兒女,陷入混亂、害怕當中,並常感到忿怒。 雖然離婚導致極大痛苦,但離婚卻有增無減。在過去二十五年,英國的離婚率增加了六百倍,英國每三對婚姻,便有一對破裂,美國比英國重高,比例是二分之一。香港這方面,已經同西方睇齊,而中國,努力現代化,在離婚比例上,肯定比經濟現代化先進。離婚在中國,遠遠拋離自由、民主、法治在現代化進程中的表現。離婚率增加,社會因素眾多,如女性解放,就業模式改變(父母雙方都要工作),失業,財困…當然法律對離婚的放寬,也是重要原因。 不過最大的原因,是基督信仰在西方式微,導致失去婚姻的神聖、持久的委身,以及非基督徒,對傳統婚姻與家庭觀念的攻擊。   耶穌論結婚與離婚,是因為法利賽人用這個問題,來試探耶穌,耶穌回答,是返到創世記,神創立婚姻的意義,而不是法利賽人大男人主義,全然違背婚姻意義。 主耶穌肯定婚姻的永久性,耶穌指出,人的性別是神創造的,而婚姻則是神所設立的。 其次,耶穌指出,摩西定出的離婚條件,是因人的罪、自我,而被迫作出權宜之計,神原來的意思,絕對不是這樣。 第三,耶穌認為,離婚後再婚,是姦淫。離婚是罪,再婚是罪,罪,是指人違背神的旨意。耶穌從神起初創設婚姻的意義,來看離婚與再婚這兩個問題,因此,耶穌對離婚及再婚的態度,令人很難接受,因為直指問題核心,指出離婚與再婚,都違背神的原先設立婚姻的意義,因此離婚後再婚,是不合法的,等同姦淫。(一切合乎神旨意婚姻之外的性行為,都被聖經視作姦淫) 耶穌允許離婚與再婚的唯一理由,是不貞,因為它違反了一體的原則,這是神所設立的婚姻基礎。 耶穌無教導無辜的一方,一定要同不忠的配偶離婚。耶穌強調婚姻,是永久性的。祂這樣教導,不要找任何藉口、理由離婚。耶穌當然知道人墮落的事實,罪使人心剛硬。但祂仍然要人回到創造的理想,以及神不改變的計劃。 耶穌強調的,出問題的婚姻,要盡力和好,而不是分離;要竭力修補婚姻,而不是離婚──「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不要將這句話當作耳邊風! 保羅在林前七10-16教導有關離婚與再婚。 保羅跟從耶穌不准離婚的教導,在林前七11,他清楚指出,若果妻子已經離開丈夫,她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保羅看見教會有這種情況,丈夫無在性方面不忠,因此妻子不能夠與他離婚。保羅強調,在這種情況下,她無再婚的自由,她既身為基督徒,不是終身獨處,便要與丈夫和好,終而言之,不可再婚。 其次,保羅准許被不信配偶離棄者再婚。 歸納有關新約婚姻經文的教導,得出三點教訓。 1. 神起初造人時,是造男造女,並設立婚姻,祂的目是使兩性在婚 姻中能夠互相成全,而婚姻是排他的結合,以愛相繫,終生到老,這是神的理 想。 2. 聖經不容許離婚,從神的理想來看,離婚是犯罪,是可悲的結局。 3. 離婚與再婚,只可以在這三種情況下才可以── 配偶在性方面不忠; 信徒被不信的配偶離棄; 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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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徒德博士說,任何人問我離婚的問題,我都不立刻回答,而是首先談另外兩個話題──婚姻,以及和好。 當法利賽人以離婚的理由來詢問耶穌,耶穌要他們回願最初設立婚姻的意義,如果我們太專注離婚及其他原因,而不注重婚姻及其理想,就落入法利賽主義。 神的旨意,維護婚姻而不是離婚──耶穌的福音是和好福音,修復破裂的關係。 杜民念博士指出:「婚姻的和好,最後在於雙方是否能夠改變自己,以滿足對方最低的要求。」 離婚是破壞神的理想,即使在聖經許可的範圍,因此教會在法律與恩典、見證與同情、先知職份與牧者的關懷之間,需要不斷努力作出平衡。 我們需要有勇氣抗衡俗世潮流,持定基督教婚姻觀,反對離婚。 一方面,教會有責任為神的教訓作見證,也必須執行教會紀律; 另一方面,教會應當體貼那些婚姻失敗的人的痛苦。 司徒德在離婚與再婚這兩個話題上,結語是,「有時我們或許覺得可以依據林前七11,勸人分居而不要離婚,或離婚而不要再婚。」我很認同葉高芳博士,立場要嚴謹,處理(輔導)要寬鬆。我們必須將神的心意,清楚表達出來,但若有人軟弱跌倒,必須以愛心來輔導,幫助人回轉重建。 教會制定紀律指引,也是根據這項原則,立場嚴謹,有關離婚與再婚,我們根據耶穌對這兩個問題原則,來訂立場,就是返到聖經,神創立婚姻意義來看離婚與再婚。 因此,只有在以下三方面,教會才會接受: 配偶死亡;配偶犯姦淫;被不信配偶離棄。 透過紀律指引,大家都明白,那些行為,教會視為罪惡,教會必須紀律處分;另一方面,執行教會紀律,不是徵罰犯罪肢體,而是輔導,幫助犯罪肢體認罪悔改重建生命。 有關離婚與再婚問題,今時今日,基督教會不會沒有爭論,我相信爭論,不會比當日猶太人爭論輕鬆,一樣各有各派言論,但教會採用耶穌對這個問題立場,回到起初;另外,教會立場,是選擇站在開明福音派神學立場。 這是我們的立場,不會妥協,問題在於你,會否站在教會所站的立場上。另外,身城基會友,你有責任維護教會信仰宣言及倫理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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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离婚与再婚 [字号:9pt] ---------------约拿 http://www.jonahome.org/bbs/dispbbs.asp?boardID=13&ID=859&replyID=2993
呵呵,前几天从一本书上看到一篇好文章《离婚与再婚》,觉得很不错。于是花了些时间把它们都打出来,与弟兄姊妹一起分享。   可以离婚吗?离婚后可以再婚吗?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可不可以”上,仿佛得知答案后,便会依照指示执行,其实哪有这么理想?知而不行的多得很!更有说:“你不同意我这么做便拉倒。”有的干脆说;“信教之后约束太多,我不信教。”所以,这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简单得很 ??本来,这问题并不是那么复杂,而且简单得很。上帝曾藉先知玛拉基责备当时的以色列人,说:“虽然上帝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么?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拉基书2章15-16节) ??主耶稣说得更直接扼要。在马太福音十九章三至六节记载: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法利赛人说:“道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马太福音19章7-11节)显然上帝对人的婚姻设计是二人成为一体,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此情不渝。这很清楚,也最简单不过。 复杂化因素 ??什么时候我们会觉得复杂,不是那么简单,并且耶稣好像还没把话说清楚呢?就是当我们看到现实生活中许多复杂的情况。例如某某的丈夫要杀她,某某离婚后想再婚……,难道我们不想看见他们生活幸福快乐吗?我们当然想,这时,大家都糊涂了:可以离婚吗?离婚后可以再婚吗?大概可以吧? ??看到了吗?把本来简单的事变得复杂的原因,就是耶稣所说的:“因为你们心硬。”因为人心硬,喜欢偏行已路,因为人心硬,违反上帝的教导,事情就变得极其复杂了。情况有点像一个毛线团,本来只是一条线那么简单,但一个不懂事的顽童把毛线弄乱,打了千百个结,结果是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教人不知如何处理。我们的世界就是这样,是一个因为人心硬,已遭极大破坏的世界。   但是,人为什么老违背上帝的命令呢?那是因为人不认识上帝,不信任上帝。   举例说,谁都盼望自己的人生幸福美满,我们对自己的善意很了解,但对上帝的善意呢?有多少人了解?中国人说“天妒英才”,甚至“天亡我也”又说“自求多福”,当中一个概念是“天地不仁”,第二就是只能靠自己。这此一观念跟上帝教我们“信他、不靠自己”的概念恰恰相反,难怪中国人对於上帝有很大的心理障碍。   洋人也不例外。欧洲中世纪教会的黑暗史助长了反权威思想的萌芽。我们现代人其实背着极沉重却不自知的历史包袱。无论是从历史,从文学、戏剧,从新闻,从国际大事,以至日常生活,我们都看见当权者不独是政治领袖,也包括宗教领袖,甚至为人父母者,或在同侪中只要稍具霸气、比旁人稍多一点权力的,只要一日沾上权力边缘,便不自觉地发挥自私的本性,把不合理的轭加在被统治者身上。我们的世代是反权威的世代,因为我们看够了当权者自私的嘴睑。换言之,我们是活在罪人当中,思想亦被扭曲,对於权威,或从权威来的约制,都不问情由,一律投以怀疑眼光。上帝是至高权威,亦是常被假上帝之名压制信徒者借用的名字,所以现代人对上帝的话普遍反应是充耳不闻。   恕我直言,好些口里说自己信耶稣的人,其实并没有真信。不少人在问离婚再婚问题时,其实他的心里已经有比对上帝更坚强的信念。他们相信: ??⑴离婚是解决眼前不愉快婚姻的惟一出路; ??⑵离婚后,他们相信再婚是解决离婚后苦恼的惟一出路。 ??在他们眼中,离婚和再婚已等同等于追求人生幸福。即使有人替他们分析说:“离婚(再婚)之后不等於幸福快乐,可能还要更苦恼呢!”但这些话他们是听不进去的,因为他们坚信自己的看法。至於上帝是友是敌,那就要看上帝同不同意我们的做法了。看到了吗?许多人其实没信上帝,只信自己。 认识上帝 ??所以,这不是一个“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你认识上帝多少,信服上帝多少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上帝是你的慈爱天父,他关心你,乐意看到你幸福,他本意就是要赐福与人(创世记1章27-28节)。后来人犯了罪,触动咒诅的机制,上帝仍不放弃赐福给人的意念,他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代死赎罪。“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马书5章8节,8章32节)上帝爱我们,他坚持要赐福给我们。   主耶稣曾给我们解释:“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2章27节)换言之,上帝不论设立安息日或颁布诚命,都不是为了辖制人,他是要赐福给我们,要我们活得更长久。上帝的吩咐其实是人类(上帝创造的产品)的保养说明书。所以耶稣说,凡遵行他话的,就是聪明人(马太福音7章24节)。 ??上帝爱我们,他知道我们的一切。上帝看见我们人生崎岖路上的弯有多急、有多斜、何处不能越过反线超车等,他预知一切可能引发危险的弯角,所以他预设路标,指示我们安全驾驶,免得我们发生危险。 ??不过,天道深奥,也可说天父慈爱宽容。一般来说,人触犯戒命后,不见得立刻冲下山崖粉身碎骨,有些事虽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有些事似乎还可回头,有第二次机会。可惜,如果我们不认识这种情况,不知道这是恩典,不知道这是第二次、第三次机会,不知道罪的危险,我们就会把第二次、第三次,第……次机会变成第二第三第……个危机。如此像春蚕吐丝一般,一个错误缠绕另一个错误,层层迭迭,终于把自己团团围困,最终万劫不复。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当初天父造人时,只造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旧约并不是支持多妻制,而是到了不敬畏上帝的该隐的后裔时,才开始多妻。这种错误的做法,起初看来只是个人的选择,影响不大,对社会害处不大。但想不到的是,在人性的软弱下,这种错误渐渐普及而成了制度。于是女性社会地位大降,当帝王的可以有几千妃子,还强抢民间妇女。错误继续扩大,人间的痛苦也不断扩大。这样的多妻家庭,如宫廷中,也斗争得你死我活,造成多人的痛苦(参柏杨著《皇后之死》)。女子低落的地位造成女子不能受教育、必须缠住、女婴被弃被杀等问题。这样的历史,单在中国,已延续几千年。可见一个违反上帝旨意的行动,当初看来好像微不足道,是个别事例,但发展下去后,所造成的痛苦是多么深远、多么广泛。 ??近代的性解放思想也一样,当初听来只是书生之见,由学者倡导,名人示范。然后渐渐普及,使千万受欺骗者家庭破裂,身心灵饱受创伤。不少离婚者下半生凄凉孤苦,未婚少女怀孕,影响学业前途。亿万胎儿被杀,不少单亲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下,成为政府的负累。成长在破碎家庭中的孩子情绪、学业、教养和人际关系均受影响,其中部分变成监狱常客,造成社会极严重的问题。此外,还有性病蔓延流行,**问题。 ??这许多的祸害,都不是立杆见影,而是经过若干年日才渐渐浮现。可是不要忘记,性开放风行至今,尚不足一百年;换言之,若继续发展下去,百年之后、千年后……所造成的灾祸,必不小于从前的多妻制。看到了么?人不信上帝,不守上帝戒命的结果,其实是为自己、为旁人、又为后人制造灾难。 被休后再婚 ??我们回到原来的问题,可以离婚吗?离婚后可以再婚吗?这个问题是在现在这种大气候中产生的,跟旧约时代妇女被抛弃后可以再婚的情况不尽相同。 ??可喜的是,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上帝是爱,他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神。上帝有恩典有怜悯。在旧约时代,人因为心硬而抛弃妻子,摩西律法便叫人给被休的妻子发一纸离婚证明书,使被休的妇女可以嫁人(申命记24章1-4节),目的就是要减轻被休妇女所受的伤害。因在当时的社会中,妇女没有丈夫是羞耻的,没有社会地位,也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无依无靠。摩西律法的精髓是不让被休妇女走上绝路,而绝不是助长淫乱风气。这种情况,其实有点像战争与和平。大家都知道,争战是灾祸,和平是福气。可是人类能不争战吗?大家都知道这不可能,於是在联合国设立国际战争法,禁止使用什么武器,要怎样对待战俘等。其实,和平才是福。一旦开战,虽遵守所有的战争法,战争仍是战争,仍是灾祸。   摩西许人写休书后离婚,又许被休妇人再婚,其精义在於减轻既已酿成的灾害。这是退而求其次的应灾法,不是上帝原来的美意。能够掌握到这个精髓,我们便知道上帝有怜悯,有恩典,对於离婚和离婚后再婚这问题,我们当持什么看法,才不致于走两个极端,一是将难担的担了加在一些可怜人身上,二是滥用上帝的怜悯,纵容顺从情欲的淫乱风气。 上帝的标准 ??不过,显然主耶稣的标准较高,也显然他所说的才是上帝的心意。我们必须明白,上帝是完美圣洁的,他完美的旨意本带着上好的福分。他要我们得最好的福分,因此要我们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章48节)。主耶稣称摩西时代的人心硬,说他那个时代——距现在二千年前,在道德风气上要比我们现时严谨得多的社会,是“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章39节,16章4节)。可见“许可”并不合上帝的标准,并且我们的世代,在他眼中多么败坏,比“邪恶淫乱的世代”还不如,大概已是罪恶滔天了吧?我觉得作为一个真信耶稣,并悔改离罪,跟随基督耶稣的人,实不该甘心停在“上帝许可不许可”这种初阶肤浅层次的问题上,而应响应上帝的呼召,起而行动,追求上帝的完美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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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信徒对这方面的真理实在是模糊的,谢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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