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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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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太福音:
5:1  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
5:2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5:3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5:4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5: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5:6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5:7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 神。
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 神的儿子。
5:1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5: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5:13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5: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
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注: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5: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5:34  只是我告诉你们:甚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
5: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5:36  又不可指著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5: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注: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肆.天国的宪章(五~七)

把登山宝训摆在新约的开端不是没有原因的,宝训的位置正好显出其重要性。王在登山宝训中概括了他对子民的性格和行为有何期望。

这宝训并非要显示救恩的计划,也不是为教导未得救的人。教训是针对门徒(五1、2)而写的,且要作为宪章,或神权统治下的法则,以管理神的子民。宝训对于以前、现在和将来的人,即那些认耶稣为王的人,都是意味深长的。基督在世时,曾经是门徒生活的指引。现在,我们的主虽然在天上掌权,但这宝训却适用于凡尊主为王的信徒。最后,在大灾难时期和耶稣在地上掌权时,宝训要成为信徒行为的法则。

这宝训有明显的犹太色彩,例如,五章22节中间接提到公会、祭坛(五23,24)和耶路撒冷(五35)。若认为这些在加利利的教训只是单单向从前或将来的以色列民说的,便完全错误了,因为宝训是针对不同时代认耶稣基督为王的人说的。

一.登山宝训(五1~12)

五1、2 本章以登山宝训,或说论福的训诲开始。这些训诲宣示了基督国民的典范,而一个模范的民所具备的特质,正好与属世的准则完全迥异。陶恕这样形容:「不认识登山宝训的人,把宝训完全看错了,然后说:『这便是人的本性。』这正好描述人的光景。」

五3 虚心是头一个宣布的祝福。虚心不是指人的天性,而是人意愿的选择和有操守的品格。这就是说,信徒认识到自己的无助,而倚靠神的全能。他们感到属灵的需要,可以从主得着供应。天国便是属于这些人的了。在那里,自满并不是美德;而自敖是一种邪恶的品格。

五4 哀恸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得安慰。这种哀恸,不是因为生命的变幻无常而引起的,而是因着与主耶稣的相交,从而经历到的伤感。这种伤感是与他身同感受,为世上的创伤和罪恶而难过。故此,哀恸不仅包括了为一己的罪而难过,也包括了为世界可怕的景况、人们拒绝救主,和那些拒绝神慈爱的人,将来命定的恶果而难过。这些哀恸的人必得安慰,那时「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启二一4)。信徒今生要为这一切而哀恸;但不信的人今生所受的哀伤,只是将来永远哀伤的前奏。

五5 第三个福是宣布温柔的人有福:他们必承受地土。这些人可能本性是善变的、喜怒无常的和粗暴的,可是藉着基督的灵的作工,他们变得温柔友善(比较太一一29)。谦和是指接受自己卑微的地位。温柔的人为自己的缘故温和友善;纵使他为神的缘故,或为保护其它人时,会变得如狮子般猛烈。

温柔的人并非现在承受地土;相反,他们会受人苦待,遭人剥削。可是,按字面的解法,当基督在千禧年时掌权作王,世上和平繁盛,他们便在那时承受地土。

五6 跟着宣布的福,是给饥渴慕义的人的:这些是应许的满足。这些人响往活出义;他们渴望社会有诚信、正直和公平;他们寻求教会中有实际的圣洁。如布雷德福所写,他们有「一种渴望。这渴望不能被属世的事满足,他们的饥渴非基督填满不可,要是没有就宁愿死去。」这些人在将来基督的国来到后,便能够丰丰足足了:因为正义昭彰,奸恶给摒除弃绝,道德的标准达到最高,这些人就必得饱足。

五7 在主的国里,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有怜悯的心,是指很能自发和主动地去怜悯别人。从一方面看,这种人能对那些犯了错事,也应得到惩罚的人施以怜悯,抑制住而不向他们施以惩罚。广义上看,怜恤是指帮助那些有需要而又无法自己解决问题的人。神赦免我们的罪,免我们应受的惩罚,而且更加藉耶稣基督的救恩显明对我们的仁爱,这便显出他的怜恤了。当我们有怜恤的心,便是效法神了。

怜恤的人必蒙怜恤。在这里,耶稣不是指神让相信他的罪人得着救恩的那种怜恤;他的怜恤并非只限于有怜恤心肠的人──他的怜恤是无价又无条件的赏赐。其实,主在这里是说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都需要怜恤,同时也是指到将来神按我们所作的工而施的怜恤(林前三12~15)。如果一个人没有怜恤的心,那人便不会得蒙怜恤;即那人的赏赐会因此而减少。

五8 清心的人有确据,必得见神。一个清心的人的动机是纯净不搀杂别的事物,他的思想圣洁,良心清洁。他们必得见神可从几方面作解。首先,藉着神的话和圣灵与神交通,清心的人便得见神;第二,他们有时会得着从神而来的超自然异象;第三,当耶稣再来时,他们藉着耶稣便必得见神;第四,他们在永恒里必得见神。

五9 另一个宣布的福是使人和睦的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留心主并非谈及那些有和平性情的人,也不是指那些爱好和平的人。他是指那些主动参与,缔造和平的人。按本性,人通常都只是以旁观者心态去看争斗。属神的做法是积极创造和平,即使是受凌辱,被攻击。

使人和睦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不是指怎样成为神的儿子──因为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约一12)才可作神的儿子。信徒藉着促进和平,便能显出他们是神的儿子。将来有一天,神会承认他们为有神家样式的人。

五10 下一个福是说那些受逼迫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犯了错,他们只是为义受害的。这些为义受苦的信徒蒙应允得着天国。他们因着正直诚实,谴责不属神的世人,并且与世界为敌。人们憎恶公义的生命,只不过因为神的义显出人的不义吧了。

五11 最后的祝福似乎与前一个重复了。其实,二者有一点不同。前一节经文是为义受的逼迫;而后一节则是因基督受的逼迫。主知道他的门徒会因为与他同行,对他忠心而受苦待。历史也证实了这事实:从开始,世界便逼迫、监禁和杀害跟从耶稣的人。

五12 为基督受苦是一种特权,这特权应带来喜乐。有极大的赏赐正等待那些为基督受苦的人,他们是过往受苦难的先知的同伴。旧约中那些代表神说话的人把生死置诸度外,坚守神的义。所有效法前人忠心不屈的人,必要在今世欢喜快乐,并且将来也要被高举。

登山宝训描绘基督的国民的模范样式。留心这里对义(6节)、和睦(9节)和欢喜快乐(12节)的强调。也许保罗把这章铭记于心,所以他写道:「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一四17)

二.信徒为盐为光(五13~16)

五13 耶稣把门徒比作盐。门徒在世上,就好比盐在日常生活的作用:盐用来调味;能防止腐坏;能引致囗渴;也能使食物美味。故此,跟从神的人把兴奋带给人类社会,有保护作用,免受腐化,同时也使其它人渴慕前面经文所提到的义。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确实没有方法能使它回复真正和原先的味道。一旦它失去味道,便再无用了,被丢在外面受人践踏。伯恩斯对这段经文有卓见:“这国所用的盐是一种化合物──若盐失去咸味,或失去独特的味道,就再没有什么用途了。可是,在东方的国家,他们所用的盐是不纯净的,混杂了疏菜和地上的物质;故此,那些盐可能会失去原先的咸味,有很大部分没有咸味的分量遗下(没有味道的盐)。这些盐没有什么用处,即或的确用上它,正如经上所说,把它放在路上或遭人践踏,就好象我们把碎石铺在路上一般。”

按着登山宝训及其它训诲,门徒有一个很大的功用──活出门徒的样式,是世上的盐。如果没法显出属灵的特质,便是把经卷践踏在脚下。世人只会轻蔑那些没有奉献给神的信徒。

五14 耶稣又称基督徒为世上的光。他称自己为「世界的光」(约八12;一二35、36、46)。这两句说话的分别在于耶稣是光的来源;基督徒是这光的反射。基督徒的功用是为主发光,就正如月亮反射出太阳的光芒。基督徒好像城造在山上:它所处的位置比周围高,而它也是在黑暗中发出光芒的。活出基督教训的生命,是不能隐藏的。

五15、16 没有人点灯,再把灯放在斗底下。反而,只会把灯放在灯台上,好使它照亮一家的人。耶稣不是要我们贮备他教导的光,留为己用,而是要我们把所学的与别人分享。我们的光也应当照亮出来,叫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这里强调基督徒的品格。能够活出基督的生命,比言语的说服更能赢得别人的信服。

三.耶稣成全律法(五17~20)

五17、18 大部分革命性的领袖都摒弃以前、传统遗留下来的教训。然而,主耶稣却刚好相反。他持守摩西律法,并强调要履行这些律法。耶稣来到世上,并非要废掉律法和先知;相反,是要成全。他清楚强调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一点(yod)是希伯来文中最小的字母;一画是一个小标记或突出的记号,用来分辨字母,就好象英文E字下的小画,用来分辨F一样。耶稣相信圣经字面义的启示,即或是一些看似琐屑不重要的资料。圣经中,即使是最小的一画,都有其特别的意义。

重要的是耶稣并没有说过律法会永远长存。他说律法不会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今天的信徒就这里的特点分成不同的宗派。由于信徒与律法的关系复杂,我们将花点时间简撮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

五19 我们回头看登山宝训,留意耶稣预示人天性上是对神的诫命松懈的。由于神的诫命超乎自然常理,人们往往曲解这些诫命,把诫命的意思合理化。可是,无论何人废掉律法的一条,又教训其它人同样作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奇怪的是,这等人仍然获准进到天国──这些人是藉相信基督而得以进天国的。一个人在天国的地位是按着他在地上的顺服和信心而定的。凡遵行天国律法的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五20 要进到天国,我们的义必须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法利赛人以宗教仪式而自豪,因为这些仪式让他们在外表上和仪式上得以洁净。可是,他们的心却仍没有改变。)耶稣以夸张的手法指出一个事实──只有外在的义而表里不一致是不能进天国的。神只会接受一种义──人接受他儿子为救主而被称为义(林后五21)。当然,除了真心相信基督,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提到生活上的义。

四.耶稣论仇恨(五21~26)

五21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知道神不准杀人,杀人必然受惩罚。律法未颁布前已有不可杀人的命令(创九6)。后来,律法也再次提到杀人的罪(出二○13;民五17)。从「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几个字,可见耶稣要修改对杀人的教训。人们不能再以自己没杀过人而沾沾自喜。现在,耶稣说:「在我的国中,你绝不可抱有杀人的念头。」他把杀人的行为追溯到其源头,并且对三种不义之怒作出警告提醒。

五22 第一种怒气: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注5)一旦犯了这罪,便难免受审判──即会被带到会堂受审。许多人都发觉他们的怒气是源于自己的想法,然而神只允许两种情况下所生的怒气:一、神的尊荣受损;二、别人犯了错。因为别人犯错而向他报复是绝对不正确的。

更严重的罪是侮辱弟兄。在耶稣的时代,人们用拉加(亚兰文用语,解作「废物」)表达鄙蔑和怒骂。用这种词语形容弟兄,难免公会的审断──即受以色列地的最高法院的审判。

最后,第三种不义之怒是称弟兄为魔利,这种怒气为耶稣所谴责唾弃。魔利(意思是愚蠢)比迟钝更侮辱,指道德上的愚蠢,并含有想这等人死的意思,因为这等人该死云云。在今天的时代,我们很容易听见人们以「活该」、「该死」来咒诅别人。其实,说这话的人正是在叫神把罪人降到地狱。耶稣指出凡说出这种咒诅的人,难免受地狱的火。在那个时代,死囚的身躯通常被抛掉在火槽中,这火槽是在耶路撒冷城以外,称为欣嫩谷的地方。这谷象征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

救主的训词严格,不容许有半点差误。他教导说恼怒含有杀人的种子,辱骂的言语含有杀人的精神,而咒诅的言语则显示有渴望杀人的心。罪的程度愈加增,亦导致三种不同层次的惩罚:审判、上法院受审和下到地狱的火中。耶稣会在天国中按严重性惩治罪。

五23、24 不论是因为怒气或其它原因,如果一个人得罪了别人,就算他把礼物呈献给神,主也不会悦纳。那人应当先去和弟兄讲和。只有这样,神才会接纳他的礼物。

虽然这些训词是以犹太的背景写出,但并不代表今天已不适用。保罗用主的晚餐来解释这个概念(参看林前11章)。如果信徒不与弟兄言和,神就不会接受他的敬拜。

五25、26 这里是针对好诉讼的灵和不愿承认耶稣所警告的罪。与其冒着受审判的危险,倒不如尽快解决与弟兄之间的问题。因为,我们在审判时必然理亏。虽然有学者对于比喻中的人物身分各持不同看法,但很明显,如果你犯了错,便应立刻承认过失,尽快处理好事情。如果你仍不悔改,你的罪会渐渐侵袭你,你不但要完完全全补偿你的过错,且要受额外的苦。不要立刻控诉别人,否则律法便会定你的罪,要你偿还最后一文钱。

五.耶稣谴责奸淫(五27~30)

五27、28 摩西律法清楚地禁止行奸淫(出二○14;申五18)。也许有人会为自己未曾犯这诫命而沾沾自喜,可是他们「满眼是淫色」(彼后二14)。这些人外表受人尊敬,但心里却四处寻求不洁之事。故此,耶稣提醒门徒,光是禁戒行为并不足够──必须有内里的洁净。律法禁止淫行,耶稣连欲念也禁止: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钟思理看出这节的含义,他写道:「思念情欲或行淫,并不能满足性欲,就好象把油倒在火中,使这种渴望如火一般挑旺,永不熄灭。」罪是从思念开始,如果我们纵容,便会逐渐犯起罪来。

五29、30 保持思念纯正,需要严谨自律。故此,耶稣教导说,如果身体任何部分使我们犯罪,便最好在有生之时摒弃废去那部分,免得永远失去灵魂。我们应不应听从耶稣字面上的教诲?究竟他是否真的指毁坏身体的部分?这句说话的意思是:如果要失去灵魂,倒不如失去身体一部分,我们也应当乐意接受。可是,我们永远不必这样做,因为圣灵让信徒有能力过圣洁的生活。不过,信徒必须与圣灵合作,谨慎自律。

六.耶稣责备离婚的事(五31、32)

五31 旧约律法下,按申命记二十四章1至4节,离婚是受允许的。这章并非关注到犯奸淫而造成的离婚事件。(犯奸淫的处分是死,参看申二二22)。相反,这里的离婚案是由于厌恶或生活不合而产生的。

五32 可是,基督的国中,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这并不是说她自动成为淫妇。这里推测到妇人离婚后,因无经济支援而被迫与其它男人生活,因此便成了淫妇。不但被休的妇人犯奸淫,连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离婚和再婚是圣经中一个最复杂的题目。其实,要完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根本是不可能的,但透过查考和总结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的确对我们有莫大帮助。

七.耶稣责备起誓的人(五33~37)

五33~36 摩西律法中,有几条律例是禁止奉神的名起假誓的(利一九12;民三○2;申二三21)。以神的名起誓是以神作证人,证实你所说的全属实话。为免发生事故,犹太人起假誓时,往往以天、地、耶路撒冷或他们的头来代替奉神的名。

耶稣指责这样逃避律法是十足十的伪君子行为,并且禁止人们在日常谈话中起任何的誓。起假誓不但虚伪,而且用别的名词代替奉神的名起誓根本毫无作用。指着天起誓便是以神的座位起誓;指着地起誓便是以他的脚凳起誓;指着耶路撒冷起誓便是以大君的京城起誓;就算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也与神相干,因为他是创造万物的那位元首。

五37 基督徒根本不需要起誓。他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便是承认撒但──那恶者──掌管我们的生活。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说谎。

这篇章也禁止隐瞒事实或欺骗。可是,这里并没有禁止在公堂上起誓。耶稣自己便曾在大祭司面前起誓,以证实他的身分(太二六63及以下)。保罗也曾起誓求神作证,证明他所写的是实话(林后一23;加一20)。

八.同他走二里路(五38~42)

五38 律法写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二一24;利二四20;申一九21)这既是惩治的命令,也是惩治的限制──不能刑过其犯。可是,惩治的权在旧约由政府所掌,而不是握在个人手中。

五39~41 耶稣所教导的义,比律法的准则更高,因为他连报复也要废去。他告诉门徒,从前报复在法理上是可以接纳的,不过现在却不要报复。耶稣教导门徒不要与恶人作对。如果有人打他们的脸,连另外一面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要拿他们的里衣,连外衣(晚上穿的外衣)也由他拿去。如果有军人强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便自愿地替他背行李走两里路。

五42 耶稣在这段中的最后吩咐似乎不适用于今天。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我们对物质和财富的渴求,往往使我们踌躇而不愿把自己有的奉献他人。可是,假如我们愿意注目天上的财富,知足于已有的所需衣食,便能自愿地谨守这些教诲。耶稣这番话是预先假定了那些寻求帮助的人是有真正需要的。由于很难断定那些是真正的需要,情愿(如别人曾这样说)「经常帮助那些伪装的乞丐,也不要遗漏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从人的角度而言,主这个教训根本不能实践。除非那人是被圣灵掌管,他根本不可能过这种自我牺牲的生活。只有信徒让救主住在他们的心中,由他掌管生活,才能够以爱去回应羞辱(39节)、不公平(40节)和不便(41节)。这就是「第二里路的福音」。

九.爱你的仇敌(五43~48)

五43 神的国所要求的义,还包括怎样对待仇敌。这题目是先前篇章的延续。律法教导以色列人要爱他们的邻舍(利一九18)。虽然律法中没有明确地吩咐以色列人要恨他们的仇敌,可是这种精神却藏在他们的教训中。这种态度总括了旧约对杀害神子民的人的看法(参看诗一三九21、22)。这种出于正义的仇恨,是因为憎恨与神为敌的人而产生的。

五44~47 可是,耶稣却宣布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并且要为逼迫我们的祷告。耶稣吩咐要爱,显示出这爱是基于意志,而不是原本而有的情感。这种爱与本性的情感有所不同,因为去爱恨你和伤害你的人不可能是出于自然的。这种爱是超乎本性和常理的善意,只有那些有属神生命的人才可以表现出来。

单爱那爱我们的人,不会得到赏赐;耶稣说即使那些不信神的税吏(注6)也能这样行!这种爱并不需要属神的能力。单请弟兄的安(注7)(即我们的亲戚和朋友)也不算什么美德。不信的人也能做到这点;基督徒若单做到这点便与世人无异。如果我们的标准不高于世界的标准,那么我们便注定不能影响世界了。

耶稣叫他的门徒要使恶人转回,好叫他们成为天父的儿子。他不是说我们这样行才能成为神的儿子;相反,这样才能显出我们是神的儿女。神既不偏私歹人和好人(他们都从日头和雨得益),我们也当以恩慈的心公平待他们。

五48 耶稣以这样的劝勉作结束: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完全这词的意思应按上文下理解释。这词并不是解作无罪或无瑕疵。上文解释「完全」是指去爱恨我们的人,并且善待朋友和敌人。这里的「完全」是指灵命的成熟,这种生命叫一个基督徒能效法神,毫不偏私地祝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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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篇一:

信徒与律法的关系

??律法是神藉摩西给以色列国的立法制度。虽然十诫包含了律法的精义,但律法的整体源于出埃及记第二十至三十一章、利未记和民数记。

??律法的颁布不是作为一个救恩之法(徒一三39;罗三20上;加二16、21,三11),律法是要显出人的罪(罗三20下,五20,七7;林前一五56;加三19),并且叫人因神慈爱的救恩而归向神。虽然律法包含的道德准则适用于各时代的人(罗二14、15),但律法是颁布给以色列国的。神以律法试验以色列人,象征了他以律法试验人,而以色列人的罪也就证实了世人的罪(罗三19)。

??律法带来的是死亡的刑罚(加三10);违犯一项诫命便等于违犯所有诫命(雅二10)。因为人类违犯了律法,所以必受死亡的咒诅。按神公义和圣洁的属性,人类不能无罪释放,必然要付上罪价。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耶稣才来到世界,藉着死来替我们付上罪价。虽然他没有罪,但他替代有罪的人而死。他并没有废掉律法;却是藉着他的生命和死亡成全了律法,完全符合律法的严格要求。因此,这福音不是要弃置律法,而是要坚定律法,并且显示出基督的救赎计划正好完完全全地符合律法的要求。

??所以,相信耶稣的人不再在律法之下,他是在恩典之下(罗六14)。藉着基督的工作,这人对律法已经死了。律法所定的刑罚必须一次付上;因为基督已付上了罪价,信徒便不必再付了。故此,律法对于基督徒是已经失效的了(林后三7~11)。基督到世上来之前,律法就如导师,但基督的救恩出现后,我们便不再需要这位导师了(加三24、25)。

??然而,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却不等于他可以任意犯罪。其实,他是受制于比律法更强的约束力,因为他如今是在基督的律法下(林前九21)。信徒的好行为不是因为害怕刑罚的缘故,而是基于对救主的爱慕,渴望讨他的喜悦。基督成了他生命的主宰(约一三15,一五12;弗五1、2;约壹二6,三16)。

??当讨论到信徒与律法的关系,一般人都会问:「应否遵守十诫?」答案是:律法中的一些条例长久都适用。偷盗、贪婪或谋杀一定是错的,十诫中有九项在新约中重复出现,而且它们都有很重要和独特之处──它们不再是律法颁布的命令(律法颁布的命令必须遵行,否则便受惩罚)。现在,这些命令的提出,是让属神的人学习神的义(提后三16下)。唯一没再出现的诫命便是守安息日,新约圣经没有教训说基督徒要守安息日(即一星期的第七天,也就是星期六),因为在基督里的,已经享受了安息日的实质,得了永远的安息。

??对于未得救的人而言,律法仍有它的用处:「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一8)律法的用途是使人知道有罪,从而悔改归正。可是,律法不是为得救的人而设立的:「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提前一9)

??律法所要求的义已经在那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4)得以成全。事实上,我们的主在登山宝训上的教训,比律法所定的准则更高。例如,律法写道:「不可杀人」;耶稣却说:「甚至不可恨人」。故此,登山宝训不仅坚守律法和先知的原则,更把它们加以补充,发掘出其中更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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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附篇二:

离婚与再婚

??离婚绝不是神的意愿。神理想的婚姻是一夫一妻,除了死亡,婚约不能解除(罗七2、3)。耶稣以创世时定的圣洁规律来清清楚楚地向法利赛人阐明这点。(太一九4~6)

??相反,神厌恶人离婚(玛二16),即不合圣经原则的离婚。但他并不厌恶一切的离婚事件,因为他说自己曾休了以色列(耶三8)。这是因为以色列国离弃他去拜偶像。以色列对神不忠。

??马太福音五章31至32节和十九章9节中,耶稣教导说,除非配偶任何一方犯了奸淫的罪,否则不能离婚。马可福音十章11至12节和路加福音十六章18节中,更指明不可离婚,没有提到例外的情况。

??这里所出现的差异可能是因为马可和路加没有把耶稣所说完整记述下来。故此,即使离婚不是理想的,但当配偶对对方不忠时,这仍是可获接纳的。也就是说,除非配偶犯了奸淫,信徒才能依照圣经允准的条件离婚。然而,耶稣只是容让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而没有命令在这种情况下便要离婚。

??虽然新约容许离婚,但对于再婚,则仍有许多争论,认为不可容许。可是,没有足够的证据确定这论点。新约中,被遗弃而再婚的人没有受到谴责──只有那些犯错的人遭受谴责。同时,合乎圣经要求的离婚,其主要目的是容许再婚;否则,分开已经能解决二人的问题了。

??当讨论这题目时,不免会问:「那些得救之前离婚的人又如何?」得救前的不法离婚和再婚是罪,但已于得救后完全得着赦免(参看林前六11,保罗把哥林多信徒未信主时的奸淫列为罪)。得救以前的罪并不能阻挡信徒完全参与地方教会生活。

??更麻烦的问题是基督徒曾经没有按照圣经原则而离婚,而且还再婚。教会能否接纳他们相交?这要视乎该弟兄或姊妹是初犯奸淫,还是不断犯着。如果这些人活在奸淫中,他们不但要承认自己的罪,也要放弃现在的伴侣。不过,神的处理方案,绝对不会使问题恶化。如果因为要解决婚姻的纠纷而引致对方犯罪,或使到妻儿孤苦无援,这种医治比问题更糟糕。

??因此,笔者个人认为,基督徒曾违反圣经原则而离婚和再婚,可以真心悔改,承认过犯,然后恢复与主和教会的相交。至于离婚,似乎每一件离婚个案都有所不同。因此,地方教会中的长老应当个别审查每个情况,并按神的话来审判处理。若要进行纪律处分,必须交由长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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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8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恨仇敌是以色列的拉比自己引申出来的口传律法,因为神只在律法中明确的说了要爱自己的邻舍,所以以色列人认为就应当恨自己的仇敌。主耶稣的到来让我们明白我们也当爱自己的仇敌。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正象约拿弟兄解释的,并不是告诉我们应这样去对待别人,而是说明惩治的原则,这种惩治的权柄是掌握在神和神所设立的权柄手中的。这是一个很容易绊倒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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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8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章太需要好好领会了。照主的教导来看,进天国真是进窄门啊。太不容易了。单靠我们自己谁能做到呢?唯有求主保守我们,靠着圣灵的指引,作真正的基督徒。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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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5:13 你们是世上的盐。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

请注意:一个字“[B] 是 [/B]”。

这里主说门徒是世上的盐和光,而不是说他们要成为世上的盐和光。这两者不同哦!弟兄姐妹,你现在活在世上是盐是光吗?或者说只是想成为呢?求主帮助我们,让我们将主的话语活出来,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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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6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答。大家可别笑话我啊。谢谢!
1.八大福是指每个基督徒都应同时具有的品格吧,并不是指八种人?

2.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我们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只是得到永恒的生命,而依照主的教训做完全的人才能得进天国享永恒的福分。我这样理解正确吗?
依照我们的行为,在天堂分成不同的等级,不理解的是既然都有永远的福分了,分等级有什么用阿?

3. 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那里”应该是指这个世界吧。因为欠债还钱,才能被放出来,这本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主用不着再强调“我实在告诉你”。

4.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而主又叫我们做世上的盐,世上的光。若别人看到基督徒对恶人恶事如此懦弱,会怎么想?要知道恶人是不会因为你的宽容和善良而悔改的,他们只会更嚣张。

5. 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主虽然爱每个人,但对每个人的爱应该是不同的吧。就是对基督徒的爱也会因他们的行为有所分别的吧?那既然这样,我们对歹人和对主内兄弟的爱也应该有分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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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7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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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2-7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时代弟兄的提问:

1、八大福是指每个基督徒都应同时具有的品格吧,并不是指八种人?

??答:这八福不是指八种人,而是指作为一个天国的子民应当具有的品格,也是八种属天的价值观——世人以为是福的,我们不以为是福,世人以为不是福的,我们却认为那是福。这些福乐并不在于我们有什么,而在于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分。“八福”揭示了真正福乐的奥秘,我们必须以广阔的胸怀,敏锐的头脑和谦卑的心,不住的加以祷告,好好学习。

2、“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我们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只是得到永恒的生命,而依照主的教训做完全的人才能得进天国享永恒的福分。我这样理解正确吗?依照我们的行为,在天堂分成不同的等级,不理解的是既然都有永远的福分了,分等级有什么用阿?

??答:你的这个理解是不对的。凡得救的人,都可以享受天国的福分。除了耶稣以外,世上没有完全人。如果要做到十分完全才可以享受天国的福分,那么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有这个资格。

??我们得以享受天国的福分,并不是出于我们的行为,乃是完全出于神的怜悯和恩典。我们成为神的儿女,是因为我们的行为比别人好呢?还是因为我们信靠主耶稣?答案只有一个——因信称义!我们作为神儿女的新地位,不是基于我们的好行为,乃是基于耶稣基督救赎的大功,因着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女,有了属天的地位,也得享天国的福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

??“在基督里”是我们得救和得享天国福分的凭据。基督徒在基督里面,已成了新造的人。因圣灵赐给我们新的生命,我们已完全不同了。我们不是被改造、康复或接受再教育,而是被重生,成为新造的人了。神看我们不是直接看我们,乃是透过基督来看我们;虽然我们有不完全的地方,但是神透过基督来看我们的时候,我们在神的眼中,仍然是完美的。

??马太福音5章19节讲的乃是我们将来在天上所得荣耀的大小。圣经教导我们说,信徒将来有一天要在“基督的台前”交帐,所有的信徒都要受审判,无一例外。不但赏赐是有等级的,审判也是有等级的。在这个审判中,神不再定我们的罪;因为信徒的罪因着信靠主耶稣而免去了永远的刑罚——“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但是他们所行的都要记录下来,在审判时得着报应。有一些信徒会在审判中“受亏损”(林前3:15;约贰8),在主面前羞愧,甚至一生的工程都被烧毁。信徒审判的结果关系到他们是否得到喜乐、赞赏、责任、权柄、职位、奖赏、以及冠冕……等等,这些都有大小和等级的区分。

??另外,马太福音5章19节也向我们显明,神所启示的,即使是最小的道理,也是宝贵的。我们怎样对待圣经的教导,将决定我们将来在天国里的荣耀和地位。在理解这一节经文的时候,我们要小心,避免教条主义。我们要知道,我们的信仰不是死的教条,乃是活的信仰。有些律法不是照着字句行,乃是照着精义行,不然就容易产生错误。例如:在手臂和额头上佩戴经文,守安息日……等等,字句是叫人死,精义却叫人活。文士和法利赛人只遵守律法的字句和古人的遗传,却违背了律法的精义和真意。耶稣的教导指出,要遵行律法需要从心里做起。事实上,整个登山宝训讲的正是律法的字句和精义的关系。犹太人以为他们已经遵守了神的律法,但耶稣却指出了律法背后的真意“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让他们看到自己离上帝的标准有多么远。保罗也说“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10:2-3)直到今天,犹太人仍然拘泥于律法的字句,拒绝接受耶稣基督。

3、“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那里”应该是指这个世界吧。因为欠债还钱,才能被放出来,这本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啊。主用不着再强调“我实在告诉你”。

??答:欠债还钱只是一个比喻,主耶稣在这里强调的不是还钱的问题,强调的乃是我们来到神面前之前,先要与我们的弟兄姊妹有良好的关系。一面带着怨恨不不饶恕人的心,一面向神祷告,这样的祷告神是不听的。我们若是得罪了人,就必须先去与人和好,不然的话,他所献的祭就是白献了,神并不悦纳。我们必须先解决对别人的亏欠,与人和好 —— ⑴除掉自己仇恨人的心;⑵向弟兄赔礼道歉;⑶竭力赔偿弟兄所受的损失;⑷尽自己能力与弟兄和好。然后才能与神和好。

??这节经文也讲到我们如果犯了罪,得罪了神,就当趁着尚未受罚以先,赶快认罪悔改,恢复与神的关系,避免更大的亏损。对于不信的人来说,当趁着有生之年赶快来信靠主耶稣,与神和好,免得死后受到永远的刑罚。

4、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而主又叫我们做世上的盐,世上的光。若别人看到基督徒对恶人恶事如此懦弱,会怎么想?要知道恶人是不会因为你的宽容和善良而悔改的,他们只会更嚣张。


??答:关于这个问题,论坛里已经有过讨论: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1&replyID=111&id=70&star=1&skin=0

??另外,我再补充一点:这里耶稣基督所强调的,不是对恶人恶事的懦弱,因为主是圣洁的,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要追讨他们的罪。耶稣在这里是强调我们当把审判的事交给神,不要自己私自报复;因为神说“申冤在我,报应也在我。我必报应!”当我们受到冤屈,立刻会想到报复,但耶稣却说,我们要善待那些欺侮我们的人!我们的意愿不是要算账,乃是去爱和饶恕。我们都知道这不容易做到,但这确是考验我们如何对待耶稣的话?凭我们自己是无法做到的,惟有靠神赐给我们的力量,才能好像主耶稣爱我们一样去爱人。我们要靠圣灵的帮助去爱那些我们觉得不可能爱的人,信徒也确实有能力将自己在基督里的新生命表现出来,“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

5、“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主虽然爱每个人,但对每个人的爱应该是不同的吧。就是对基督徒的爱也会因他们的行为有所分别的吧?那既然这样,我们对歹人和对主内兄弟的爱也应该有分别吧?

??答:呵呵,你的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伊斯兰教的一条律法来:伊斯兰的律法规定,一个伊斯兰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唯一的条件是他对这四个老婆的爱必须一样多,不能有偏差和不公平;倘若他对这四个老婆的爱不均匀,他就是触犯了律法。你猜后来怎么样?很多伊斯兰的男人都自觉放弃了这项权利,他们一生只娶一个老婆;因为他们发现——根本无法给每个老婆一摸一样的爱。

??好啦,你的最后这一条问题我就不回答了,看了上面的故事,你应该知道答案了。如果还不明白,我再提示你一句:本质的“相同”和形式的“相同”是有区别的。我们虽然不能象爱弟兄姊妹那样的爱去爱我们的仇敌,但我们却可以饶恕他,怜爱他,善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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