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2-11-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肆.天国的宪章(五~七)
把登山宝训摆在新约的开端不是没有原因的,宝训的位置正好显出其重要性。王在登山宝训中概括了他对子民的性格和行为有何期望。
这宝训并非要显示救恩的计划,也不是为教导未得救的人。教训是针对门徒(五1、2)而写的,且要作为宪章,或神权统治下的法则,以管理神的子民。宝训对于以前、现在和将来的人,即那些认耶稣为王的人,都是意味深长的。基督在世时,曾经是门徒生活的指引。现在,我们的主虽然在天上掌权,但这宝训却适用于凡尊主为王的信徒。最后,在大灾难时期和耶稣在地上掌权时,宝训要成为信徒行为的法则。
这宝训有明显的犹太色彩,例如,五章22节中间接提到公会、祭坛(五23,24)和耶路撒冷(五35)。若认为这些在加利利的教训只是单单向从前或将来的以色列民说的,便完全错误了,因为宝训是针对不同时代认耶稣基督为王的人说的。
一.登山宝训(五1~12)
五1、2 本章以登山宝训,或说论福的训诲开始。这些训诲宣示了基督国民的典范,而一个模范的民所具备的特质,正好与属世的准则完全迥异。陶恕这样形容:「不认识登山宝训的人,把宝训完全看错了,然后说:『这便是人的本性。』这正好描述人的光景。」
五3 虚心是头一个宣布的祝福。虚心不是指人的天性,而是人意愿的选择和有操守的品格。这就是说,信徒认识到自己的无助,而倚靠神的全能。他们感到属灵的需要,可以从主得着供应。天国便是属于这些人的了。在那里,自满并不是美德;而自敖是一种邪恶的品格。
五4 哀恸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得安慰。这种哀恸,不是因为生命的变幻无常而引起的,而是因着与主耶稣的相交,从而经历到的伤感。这种伤感是与他身同感受,为世上的创伤和罪恶而难过。故此,哀恸不仅包括了为一己的罪而难过,也包括了为世界可怕的景况、人们拒绝救主,和那些拒绝神慈爱的人,将来命定的恶果而难过。这些哀恸的人必得安慰,那时「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启二一4)。信徒今生要为这一切而哀恸;但不信的人今生所受的哀伤,只是将来永远哀伤的前奏。
五5 第三个福是宣布温柔的人有福:他们必承受地土。这些人可能本性是善变的、喜怒无常的和粗暴的,可是藉着基督的灵的作工,他们变得温柔友善(比较太一一29)。谦和是指接受自己卑微的地位。温柔的人为自己的缘故温和友善;纵使他为神的缘故,或为保护其它人时,会变得如狮子般猛烈。
温柔的人并非现在承受地土;相反,他们会受人苦待,遭人剥削。可是,按字面的解法,当基督在千禧年时掌权作王,世上和平繁盛,他们便在那时承受地土。
五6 跟着宣布的福,是给饥渴慕义的人的:这些是应许的满足。这些人响往活出义;他们渴望社会有诚信、正直和公平;他们寻求教会中有实际的圣洁。如布雷德福所写,他们有「一种渴望。这渴望不能被属世的事满足,他们的饥渴非基督填满不可,要是没有就宁愿死去。」这些人在将来基督的国来到后,便能够丰丰足足了:因为正义昭彰,奸恶给摒除弃绝,道德的标准达到最高,这些人就必得饱足。
五7 在主的国里,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有怜悯的心,是指很能自发和主动地去怜悯别人。从一方面看,这种人能对那些犯了错事,也应得到惩罚的人施以怜悯,抑制住而不向他们施以惩罚。广义上看,怜恤是指帮助那些有需要而又无法自己解决问题的人。神赦免我们的罪,免我们应受的惩罚,而且更加藉耶稣基督的救恩显明对我们的仁爱,这便显出他的怜恤了。当我们有怜恤的心,便是效法神了。
怜恤的人必蒙怜恤。在这里,耶稣不是指神让相信他的罪人得着救恩的那种怜恤;他的怜恤并非只限于有怜恤心肠的人──他的怜恤是无价又无条件的赏赐。其实,主在这里是说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都需要怜恤,同时也是指到将来神按我们所作的工而施的怜恤(林前三12~15)。如果一个人没有怜恤的心,那人便不会得蒙怜恤;即那人的赏赐会因此而减少。
五8 清心的人有确据,必得见神。一个清心的人的动机是纯净不搀杂别的事物,他的思想圣洁,良心清洁。他们必得见神可从几方面作解。首先,藉着神的话和圣灵与神交通,清心的人便得见神;第二,他们有时会得着从神而来的超自然异象;第三,当耶稣再来时,他们藉着耶稣便必得见神;第四,他们在永恒里必得见神。
五9 另一个宣布的福是使人和睦的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留心主并非谈及那些有和平性情的人,也不是指那些爱好和平的人。他是指那些主动参与,缔造和平的人。按本性,人通常都只是以旁观者心态去看争斗。属神的做法是积极创造和平,即使是受凌辱,被攻击。
使人和睦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不是指怎样成为神的儿子──因为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约一12)才可作神的儿子。信徒藉着促进和平,便能显出他们是神的儿子。将来有一天,神会承认他们为有神家样式的人。
五10 下一个福是说那些受逼迫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犯了错,他们只是为义受害的。这些为义受苦的信徒蒙应允得着天国。他们因着正直诚实,谴责不属神的世人,并且与世界为敌。人们憎恶公义的生命,只不过因为神的义显出人的不义吧了。
五11 最后的祝福似乎与前一个重复了。其实,二者有一点不同。前一节经文是为义受的逼迫;而后一节则是因基督受的逼迫。主知道他的门徒会因为与他同行,对他忠心而受苦待。历史也证实了这事实:从开始,世界便逼迫、监禁和杀害跟从耶稣的人。
五12 为基督受苦是一种特权,这特权应带来喜乐。有极大的赏赐正等待那些为基督受苦的人,他们是过往受苦难的先知的同伴。旧约中那些代表神说话的人把生死置诸度外,坚守神的义。所有效法前人忠心不屈的人,必要在今世欢喜快乐,并且将来也要被高举。
登山宝训描绘基督的国民的模范样式。留心这里对义(6节)、和睦(9节)和欢喜快乐(12节)的强调。也许保罗把这章铭记于心,所以他写道:「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一四17)
二.信徒为盐为光(五13~16)
五13 耶稣把门徒比作盐。门徒在世上,就好比盐在日常生活的作用:盐用来调味;能防止腐坏;能引致囗渴;也能使食物美味。故此,跟从神的人把兴奋带给人类社会,有保护作用,免受腐化,同时也使其它人渴慕前面经文所提到的义。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确实没有方法能使它回复真正和原先的味道。一旦它失去味道,便再无用了,被丢在外面受人践踏。伯恩斯对这段经文有卓见:“这国所用的盐是一种化合物──若盐失去咸味,或失去独特的味道,就再没有什么用途了。可是,在东方的国家,他们所用的盐是不纯净的,混杂了疏菜和地上的物质;故此,那些盐可能会失去原先的咸味,有很大部分没有咸味的分量遗下(没有味道的盐)。这些盐没有什么用处,即或的确用上它,正如经上所说,把它放在路上或遭人践踏,就好象我们把碎石铺在路上一般。”
按着登山宝训及其它训诲,门徒有一个很大的功用──活出门徒的样式,是世上的盐。如果没法显出属灵的特质,便是把经卷践踏在脚下。世人只会轻蔑那些没有奉献给神的信徒。
五14 耶稣又称基督徒为世上的光。他称自己为「世界的光」(约八12;一二35、36、46)。这两句说话的分别在于耶稣是光的来源;基督徒是这光的反射。基督徒的功用是为主发光,就正如月亮反射出太阳的光芒。基督徒好像城造在山上:它所处的位置比周围高,而它也是在黑暗中发出光芒的。活出基督教训的生命,是不能隐藏的。
五15、16 没有人点灯,再把灯放在斗底下。反而,只会把灯放在灯台上,好使它照亮一家的人。耶稣不是要我们贮备他教导的光,留为己用,而是要我们把所学的与别人分享。我们的光也应当照亮出来,叫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这里强调基督徒的品格。能够活出基督的生命,比言语的说服更能赢得别人的信服。
三.耶稣成全律法(五17~20)
五17、18 大部分革命性的领袖都摒弃以前、传统遗留下来的教训。然而,主耶稣却刚好相反。他持守摩西律法,并强调要履行这些律法。耶稣来到世上,并非要废掉律法和先知;相反,是要成全。他清楚强调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一点(yod)是希伯来文中最小的字母;一画是一个小标记或突出的记号,用来分辨字母,就好象英文E字下的小画,用来分辨F一样。耶稣相信圣经字面义的启示,即或是一些看似琐屑不重要的资料。圣经中,即使是最小的一画,都有其特别的意义。
重要的是耶稣并没有说过律法会永远长存。他说律法不会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今天的信徒就这里的特点分成不同的宗派。由于信徒与律法的关系复杂,我们将花点时间简撮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
五19 我们回头看登山宝训,留意耶稣预示人天性上是对神的诫命松懈的。由于神的诫命超乎自然常理,人们往往曲解这些诫命,把诫命的意思合理化。可是,无论何人废掉律法的一条,又教训其它人同样作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奇怪的是,这等人仍然获准进到天国──这些人是藉相信基督而得以进天国的。一个人在天国的地位是按着他在地上的顺服和信心而定的。凡遵行天国律法的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五20 要进到天国,我们的义必须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法利赛人以宗教仪式而自豪,因为这些仪式让他们在外表上和仪式上得以洁净。可是,他们的心却仍没有改变。)耶稣以夸张的手法指出一个事实──只有外在的义而表里不一致是不能进天国的。神只会接受一种义──人接受他儿子为救主而被称为义(林后五21)。当然,除了真心相信基督,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提到生活上的义。
四.耶稣论仇恨(五21~26)
五21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知道神不准杀人,杀人必然受惩罚。律法未颁布前已有不可杀人的命令(创九6)。后来,律法也再次提到杀人的罪(出二○13;民五17)。从「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几个字,可见耶稣要修改对杀人的教训。人们不能再以自己没杀过人而沾沾自喜。现在,耶稣说:「在我的国中,你绝不可抱有杀人的念头。」他把杀人的行为追溯到其源头,并且对三种不义之怒作出警告提醒。
五22 第一种怒气: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注5)一旦犯了这罪,便难免受审判──即会被带到会堂受审。许多人都发觉他们的怒气是源于自己的想法,然而神只允许两种情况下所生的怒气:一、神的尊荣受损;二、别人犯了错。因为别人犯错而向他报复是绝对不正确的。
更严重的罪是侮辱弟兄。在耶稣的时代,人们用拉加(亚兰文用语,解作「废物」)表达鄙蔑和怒骂。用这种词语形容弟兄,难免公会的审断──即受以色列地的最高法院的审判。
最后,第三种不义之怒是称弟兄为魔利,这种怒气为耶稣所谴责唾弃。魔利(意思是愚蠢)比迟钝更侮辱,指道德上的愚蠢,并含有想这等人死的意思,因为这等人该死云云。在今天的时代,我们很容易听见人们以「活该」、「该死」来咒诅别人。其实,说这话的人正是在叫神把罪人降到地狱。耶稣指出凡说出这种咒诅的人,难免受地狱的火。在那个时代,死囚的身躯通常被抛掉在火槽中,这火槽是在耶路撒冷城以外,称为欣嫩谷的地方。这谷象征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
救主的训词严格,不容许有半点差误。他教导说恼怒含有杀人的种子,辱骂的言语含有杀人的精神,而咒诅的言语则显示有渴望杀人的心。罪的程度愈加增,亦导致三种不同层次的惩罚:审判、上法院受审和下到地狱的火中。耶稣会在天国中按严重性惩治罪。
五23、24 不论是因为怒气或其它原因,如果一个人得罪了别人,就算他把礼物呈献给神,主也不会悦纳。那人应当先去和弟兄讲和。只有这样,神才会接纳他的礼物。
虽然这些训词是以犹太的背景写出,但并不代表今天已不适用。保罗用主的晚餐来解释这个概念(参看林前11章)。如果信徒不与弟兄言和,神就不会接受他的敬拜。
五25、26 这里是针对好诉讼的灵和不愿承认耶稣所警告的罪。与其冒着受审判的危险,倒不如尽快解决与弟兄之间的问题。因为,我们在审判时必然理亏。虽然有学者对于比喻中的人物身分各持不同看法,但很明显,如果你犯了错,便应立刻承认过失,尽快处理好事情。如果你仍不悔改,你的罪会渐渐侵袭你,你不但要完完全全补偿你的过错,且要受额外的苦。不要立刻控诉别人,否则律法便会定你的罪,要你偿还最后一文钱。
五.耶稣谴责奸淫(五27~30)
五27、28 摩西律法清楚地禁止行奸淫(出二○14;申五18)。也许有人会为自己未曾犯这诫命而沾沾自喜,可是他们「满眼是淫色」(彼后二14)。这些人外表受人尊敬,但心里却四处寻求不洁之事。故此,耶稣提醒门徒,光是禁戒行为并不足够──必须有内里的洁净。律法禁止淫行,耶稣连欲念也禁止: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钟思理看出这节的含义,他写道:「思念情欲或行淫,并不能满足性欲,就好象把油倒在火中,使这种渴望如火一般挑旺,永不熄灭。」罪是从思念开始,如果我们纵容,便会逐渐犯起罪来。
五29、30 保持思念纯正,需要严谨自律。故此,耶稣教导说,如果身体任何部分使我们犯罪,便最好在有生之时摒弃废去那部分,免得永远失去灵魂。我们应不应听从耶稣字面上的教诲?究竟他是否真的指毁坏身体的部分?这句说话的意思是:如果要失去灵魂,倒不如失去身体一部分,我们也应当乐意接受。可是,我们永远不必这样做,因为圣灵让信徒有能力过圣洁的生活。不过,信徒必须与圣灵合作,谨慎自律。
六.耶稣责备离婚的事(五31、32)
五31 旧约律法下,按申命记二十四章1至4节,离婚是受允许的。这章并非关注到犯奸淫而造成的离婚事件。(犯奸淫的处分是死,参看申二二22)。相反,这里的离婚案是由于厌恶或生活不合而产生的。
五32 可是,基督的国中,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这并不是说她自动成为淫妇。这里推测到妇人离婚后,因无经济支援而被迫与其它男人生活,因此便成了淫妇。不但被休的妇人犯奸淫,连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离婚和再婚是圣经中一个最复杂的题目。其实,要完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根本是不可能的,但透过查考和总结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的确对我们有莫大帮助。
七.耶稣责备起誓的人(五33~37)
五33~36 摩西律法中,有几条律例是禁止奉神的名起假誓的(利一九12;民三○2;申二三21)。以神的名起誓是以神作证人,证实你所说的全属实话。为免发生事故,犹太人起假誓时,往往以天、地、耶路撒冷或他们的头来代替奉神的名。
耶稣指责这样逃避律法是十足十的伪君子行为,并且禁止人们在日常谈话中起任何的誓。起假誓不但虚伪,而且用别的名词代替奉神的名起誓根本毫无作用。指着天起誓便是以神的座位起誓;指着地起誓便是以他的脚凳起誓;指着耶路撒冷起誓便是以大君的京城起誓;就算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也与神相干,因为他是创造万物的那位元首。
五37 基督徒根本不需要起誓。他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便是承认撒但──那恶者──掌管我们的生活。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说谎。
这篇章也禁止隐瞒事实或欺骗。可是,这里并没有禁止在公堂上起誓。耶稣自己便曾在大祭司面前起誓,以证实他的身分(太二六63及以下)。保罗也曾起誓求神作证,证明他所写的是实话(林后一23;加一20)。
八.同他走二里路(五38~42)
五38 律法写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二一24;利二四20;申一九21)这既是惩治的命令,也是惩治的限制──不能刑过其犯。可是,惩治的权在旧约由政府所掌,而不是握在个人手中。
五39~41 耶稣所教导的义,比律法的准则更高,因为他连报复也要废去。他告诉门徒,从前报复在法理上是可以接纳的,不过现在却不要报复。耶稣教导门徒不要与恶人作对。如果有人打他们的脸,连另外一面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要拿他们的里衣,连外衣(晚上穿的外衣)也由他拿去。如果有军人强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便自愿地替他背行李走两里路。
五42 耶稣在这段中的最后吩咐似乎不适用于今天。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我们对物质和财富的渴求,往往使我们踌躇而不愿把自己有的奉献他人。可是,假如我们愿意注目天上的财富,知足于已有的所需衣食,便能自愿地谨守这些教诲。耶稣这番话是预先假定了那些寻求帮助的人是有真正需要的。由于很难断定那些是真正的需要,情愿(如别人曾这样说)「经常帮助那些伪装的乞丐,也不要遗漏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从人的角度而言,主这个教训根本不能实践。除非那人是被圣灵掌管,他根本不可能过这种自我牺牲的生活。只有信徒让救主住在他们的心中,由他掌管生活,才能够以爱去回应羞辱(39节)、不公平(40节)和不便(41节)。这就是「第二里路的福音」。
九.爱你的仇敌(五43~48)
五43 神的国所要求的义,还包括怎样对待仇敌。这题目是先前篇章的延续。律法教导以色列人要爱他们的邻舍(利一九18)。虽然律法中没有明确地吩咐以色列人要恨他们的仇敌,可是这种精神却藏在他们的教训中。这种态度总括了旧约对杀害神子民的人的看法(参看诗一三九21、22)。这种出于正义的仇恨,是因为憎恨与神为敌的人而产生的。
五44~47 可是,耶稣却宣布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并且要为逼迫我们的祷告。耶稣吩咐要爱,显示出这爱是基于意志,而不是原本而有的情感。这种爱与本性的情感有所不同,因为去爱恨你和伤害你的人不可能是出于自然的。这种爱是超乎本性和常理的善意,只有那些有属神生命的人才可以表现出来。
单爱那爱我们的人,不会得到赏赐;耶稣说即使那些不信神的税吏(注6)也能这样行!这种爱并不需要属神的能力。单请弟兄的安(注7)(即我们的亲戚和朋友)也不算什么美德。不信的人也能做到这点;基督徒若单做到这点便与世人无异。如果我们的标准不高于世界的标准,那么我们便注定不能影响世界了。
耶稣叫他的门徒要使恶人转回,好叫他们成为天父的儿子。他不是说我们这样行才能成为神的儿子;相反,这样才能显出我们是神的儿女。神既不偏私歹人和好人(他们都从日头和雨得益),我们也当以恩慈的心公平待他们。
五48 耶稣以这样的劝勉作结束: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完全这词的意思应按上文下理解释。这词并不是解作无罪或无瑕疵。上文解释「完全」是指去爱恨我们的人,并且善待朋友和敌人。这里的「完全」是指灵命的成熟,这种生命叫一个基督徒能效法神,毫不偏私地祝福所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