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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还能掰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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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弟兄从小是信主的,是地方教会,受过洗,因婚姻的问题,他跌倒了.他先娶了不信的外邦人为妻,因认识另一外邦女子与结发离婚,留下一小孩,此后的日子除了不犯奸淫他什么都做与世人没区别,现在他的现任妻子已信主受洗,这弟兄也重新进到教会过教会生活,请问像这种情况还能继续掰饼吗?
发表于 2005-4-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皆罪人,若要追究我们以前所犯的罪,没人能站立得住,关键问题不在过去犯了什么罪,而在于我们现在是否靠主胜过罪的引诱。

楼主所述是那弟兄过去的事还是现在的事?若是他重新进到教会过教会生活而不再违反主所教导的话,那没理由不让他参与掰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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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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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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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前 11:26-林前 11:31] 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所以,[B]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B] [B]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後吃这饼、喝这杯。[/B] [B]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B] [B]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B]

[B]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审[/B]。

[约壹 5:16-约壹 5:18] [B]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B]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我[B]自己的领受[/B]是,看这人自己心里的光景,[B]若是真心向神悔改过来,应该可以[/B];[B]心中若存疑惑,就不要去领圣餐,因为那不是受益,乃是招损,与己无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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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已经认罪的;也决心靠主离罪的;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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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悔改对付罪了的便能——林前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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