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不算罪.因为没有律法,
罪是死的.但是有了律法之后,人们对照律法就知道自己是罪人.又因以悖逆之心对抗律法,而犯更多的
罪.有一个故事讲一小孩儿,妈妈出门前嘱咐他别拿黄豆往鼻子里塞,可好气的和反叛驱使他偏往鼻孔里
塞黄豆,这小孩儿哪能理解,妈妈告诫他的怕黄豆会在鼻孔里张起来窒息他.神不让人做某件事,反而更
激起人的好奇和逆反心理,所以偏要去做,犯下的罪比没有律法时还多.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并不是
说罪无中生有,而是说过去犯罪而不知罪的人,因时律法而知道了自己的罪,而且这诫命大大激动了人潜在的
腐败性根源,顶撞律法,犯下更多的罪.把律法加给本来知表不知里的人,就是为了把人里面藏着的罪大大
曝光,并叫人知罪,而归向基督.愿我们的兄弟姊妹珍惜现在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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