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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 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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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3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矛 盾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路加福音18章存记着一个惊人的矛盾,那个俯首认罪的人竟被称为义,而那自称为义的人却被指责为不义(9-14)

  耶稣举这个税吏与法赛人的比喻,其用意是教导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9)的人,何谓真正的救赎之道,并要他们了解像那些在祷词中感谢上帝说自己“不像别人”的法利赛人,事实上他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真正的义。

  这些法利赛人所需要的,其实就是税吏那样承认自己是罪人,税吏知道他必须仰赖上帝的怜悯与恩典。耶稣论到他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14)

  也许你从未思考过这个似是而非的矛盾——像你这样的罪人如何因信称义?若你一直尝试自救 ,你仍旧深陷在罪中;但只要你承认自己是失落无助,并且信靠基督,上帝必要赦免你,使你得救(1013)。在上帝的眼中,任何人都只能因信而称义(328;弗28-10)

  想想耶稣所说的这个比喻,你认为自己是像法利赛人呢?或像那个税吏?

  像我这样不被人喜爱的人,

  你的宝血却为我而流,

  你呼召我向你走近,

  噢!上帝的羔羊!我来就你!我来就你!

我们得救是因着上帝的怜悯,

不是靠自己的功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30 20:45:43编辑过]
发表于 2005-3-3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啊!

每次看主的话都觉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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