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记载较大数值的问题
?? 若与撒母耳记及列王纪相比,历代志通常都记载较大的数值;纵使三者所记载的数值不协调,也是如此。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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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所记录的事件,有很多与撒母耳记及列王纪重复了,但在这些重复的记述中,历代志所记的数值都大于其余两段经文的数值,这情况出现了十八至二十次。有某些学者认为上述情况是一种证据,证明历代志编者惯于荣耀以色列过去的历史,倾向于夸大其词。但在此要指出,历代志的数字与统计资料,绝大部份都与列王纪及撒母耳记相符。由此看来,学者所指称的——历代志编者倾向于将记录修饰,并夸大以色列人以往的荣耀——纵然编者有这种倾向,也是温和的。
??若细察那十八或二十处真正有冲突的经文(因为经过详细考究后,发觉那些表面上有明显冲突的经文,其实分别都是指不同的人物及时间,并非同时发生,或属于不同组合类型)便得出一个令人讶异的结果,在上述有冲突的经文中,有三分一是历代志的数值较低于撒母耳记及列王纪下。例子有:代上十一11与撒下二十三8;代上二十一5下与撒下二十四9下;代下三16下与王上七20下(亦参第42节);代下八10与王上九23;代下三十六9与王下二十四8。还有两个更显着的例子:历代志下九25记载所罗门王有套车的马四千棚,而列王纪下四26却说有四万棚。此外,历代志上十一11记载,大卫的其中一个战士雅朔班,在一次战役中杀死了三百人,但撒母耳记下二十三8则指出杀了八百人。还有另一个使人感兴趣的例子,撒母耳记上六19记载有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数值(可惜历代志没有与此段相对应的经文);伯示麦居民擅观约柜,耶和华因此击杀他们五万零七十人(译按:参和合本小字)——这个数字有可能多过伯示麦全部居民,虽然我们不能确定有多少人住在伯示麦。
??我们相信历代志上所记载的数值与列王纪及撒母耳记有差异,主要是在经文流传过程中起了讹误。在解释这些讹误之前,必须要了解专有名词及数字较易出现手民之误(尤其是并非源于希伯来文的专有名词)。差不多所有启人疑窦的数字都是整数,以「千」为单位。在经文流传过程的后期(但早于文士用读音记录),是应用字母记录数字。「千」的写法是在个位数字之上加横向的点。因此,若经卷被虫蛀了,又或受了涂污,就很难决定在个位数字之上有没有横向的点。纵使是较早时的记法,约主前五世纪埃及伊里芬丁蒲草纸的记数法,也容易因经文的破损涂污而使抄写员抄错。仿照古代埃及一种比象形文字更简单的书写体,犹太人用尾部有钩的横线(像鱼钩状)来代表十。但这种记法也有缺点,容易因经卷遭涂污而影响数字的准确,正如列王纪下八13,原稿应是「二十四」,但文士照一卷被涂污了的经卷抄录后,就变成「十四」。(有关这例子的详细资料,可参尼希米记七章及以斯拉记二章,从巴比伦归回的人数的讨论。)
??现在,我们返回本条题目所讨论的问题。前两段已指出,在十八至二十处数值不符的经文中,其实有七处历代志的数值较撒母耳记及列王纪为低。因此,大约只有十二处经文成为支持历代志编者倾向于夸大其词的证据。然而,若考虑经文包括了大量数字的资料,而只有十二处不和谐,也属难能可贵了。而且,经文所记载的数字乃取自不同的资料,有某些误差实属无可避免;另一方面,历代志所记载的度量衡单位读者可参看下文关于历代志下二十二14的讨论。(欲详细研究历代志数字资料的读者,可参考J.B.Payne,“The Validity of Nummbersin Chronicles"Bulletin of the Near EasArcheaological'Society,n.s.ll[197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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