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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之间的“转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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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今基督教很多大宗派的教会都设有“转会”制度 。基督信徒受浸后成为该教堂的会众。但因搬家或其它原因 , 从别的宗派教会或从相同的宗派教会的教堂 , 转往不同地点的教堂 , 都要经过申请“转会”手续 , 才可正式成为该堂的会众 , 有些更被要求重新洗礼或作见证才被接纳。否则 , 虽有心在教会事奉 , 也因会藉问题而大受限制。 圣经清楚说明 : 以弗所书 5:23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以弗所书 1:23 “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 以弗所书 4:4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 需要“转会”或“转堂”是否暗示“别处的教会”“并不属于基督的身体” , “在别处的教会或别堂受了洗”的弟兄仍未属于“神的儿女”。 如不是的话 , 是否意味着 , 因基督是有多个互不相干、不同成长的身体 。 所以“转会”制度是必须的 。若是如此 , 我们应如何去理解上述经文的意思 , 又如何认识那个教会的教堂才是基督的真身呢 ? 盼望有详细了解“转会”或“转堂”制度的弟兄、灵命长者或牧者 , 能代为解释原因 , 以释疑团为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16 8:25:53编辑过]
发表于 2005-3-1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会”的存在目的是为了便于教会日常事务管理方便,也便于牧者或后勤部门对于新来者进行关怀。“转会”手续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当地教会开具介绍信,证明当事人是本堂信徒,是否受洗之类,当事人将介绍信交与所要转到的堂会即可。

对于要作见证之类,对于基督徒应该并不难,至少为什么信主的见证是应该会做的。

而对于要重新受洗这类,耶稣受钉十字架几次,就可以受洗几次。

若有心参与新堂会的侍奉的话,不必急着立即参与,可先与新地方的弟兄姊妹熟悉后再参与,至少要有一个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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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自己的体会是“转会”或“转堂”仅为了便于敬拜神,重新受洗一定有问题,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盼望,一灵、一神、一主、一信、[B]一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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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amuel63在2005-3-16 10:43:00的发言:

偶自己的体会是“转会”或“转堂”仅为了便于敬拜神,重新受洗一定有问题,因为圣经告诉我们只有“一个身体,一个盼望,一灵、一神、一主、一信、[B]一洗[/B]”。

重新受洗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浸会接受非浸礼的信徒。还有就是从正统教会到异端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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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洗礼要两次?不懂!那我们接受耶稣是不是也可以有很多次啊?想离开祂就离开,想回来就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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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会应该只是便于管理

但重新受洗是绝对不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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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4楼的,从此也可看出浸信会也过于着重形式。

一位老弟兄告诉偶(很认同):异端邪教的洗不论在我们信主之洗之前或之后是没有果效的,因为圣灵的洗可以在我们身上和心里刻上“神的儿女”这个烙印,撒但是洗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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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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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端之洗可否理解为启示录中的“666”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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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6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5-3-16 13:28:00的发言: 无论谁施洗的,只要他是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施的洗,在神那里都是永远有效的。 重洗的异端之处在于否定同一个神的基本概念。
同意。 我不是很清楚从异端教会到正统教会要不要重洗,但我觉得只要是奉父、子、灵的名施的洗应该都有效,当然否认三位一体的不奉三一神的名施洗的异端教会就不行了。(其实话又说回来,异端教会都是否认三位一体的) 个人见解,不知道谁有这方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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