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很难想的问题。
但至少他应该很感恩,要尽其所有来回报神的宽恕,也去帮助那些困难的人,不再为己而活!
[QUOTE][/QUOTE]
自首也是悔改的表现。 被判死刑的确令人恐惧,但是他既然已经接受主耶稣,那么他就已经得享了主所赐的属天的生命!那是无人能夺取的生命 很难作决定,但是如果继续逃亡,也不一定就能逃脱,还要生活在内心的不平安,和外在的动荡中! 路 23:39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 路 23:40 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 神吗? 路 23:41 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路 23:42 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路 23:43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既然神已经赦免了,还有必要自首吗?
我更同意鱼人的看法,与其被枪毙,还不如为基督而活.
至于顺服掌权者的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
自首这事可是非同小可,还有与被害人和好也不是简单的事,很可能就会被抓判死刑.
我想他缺少的不是死的勇气.(干黑社会这行的本来就是一只脚踏在棺材里的吧)
主都定他无罪,还有谁能定他的罪.
如果神要他自首,当然是去自首.可是神并没要他自首,或许是神让他活着做主的见证吧.
既然他已无罪,怎么不能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也许是出于我软弱的想法(求神饶恕),以其多了一个悔改的死人(肉身的死),还不如多一个活在基督里为主大发热心的活人。
其实圣经上也有这样的例子的:巴拉巴的释放,本以预表了基督救赎的彻底!
神是慈爱的,但是也是公义的,耶和华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无论什么人,都必须为所犯的罪付出代价。一个蒙神光照的罪人,更应该清楚的明白神的公义,主的宝血洁净了我们,但是我们一样要为自己作的事情付出代价。如果我们连自己作的事情都不能去负上代价,还谈什么为主大发热心?一个在四处躲避通缉的人却跟人传福音?在众人的唾骂中去布道?这不是在荣耀神,相反是在明明白白的羞辱神。
关于是否跟得罪过的人去道歉,答案当然也是肯定的,只要有条件,就一定要用各种方式去道歉并取得对方的谅解,这不是规条,而是圣灵肯定会在他的心中不断的提醒他。除非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当他去道歉时,反而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是这样,可以考虑不去道歉,但是一定要在神的面前认自己的罪。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0 15: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