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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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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 ——读大卫·加德吉尔的《说好不同居》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想起小说家韩东一本小说集的名字:“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是啊,我们这个时代关于“什么是爱”的文字太多了,但有哪些不是垃圾呢?很多书、很多电视片若是垃圾还好,问题是它们是鸦片,根本不知爱为何物,却一再以导向绝路的信息来引领我们的人生。 美国的大卫·加德吉尔博士在本书中回答了我们许多疑问。爱是什么?就是一见钟情,然后就做爱吗?——根本不是!是两情相悦,二人便开始同居,接下来就是美好婚姻的到来吗?——这根本不可能。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的古话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讲,太老土啦,都当改成:“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也许我们的文学作品中一见钟情的故事太多了,于是我们盼望在自己身上也经常出现这样的艳遇。不是吗?一些时尚杂志还组织“出游与艳遇”的专题讨论,一些名人非名人遮遮掩掩欲说还羞,心里那个盼望和得意,难以言表。加德吉尔博士告诉我们,这只是爱的最低级的一个含义:“Eros——相互吸引之爱”、“爱欲”。 我们的青春肉体确实是有无尽的吸引力,歌曲里不是唱到:“你笑得越无邪,我就会爱你爱得更狂野”?中国当下的诗歌不是已经有人叫嚣只有“下半身”才有写头吗?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爱仅仅是肉体的吸引吗?我记得一个写小说的朋友和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当时我们不小心提起婚姻的问题,我问他什么时候结束同居时代进入婚姻,他提起刚刚吵过架的女友时,说:“每次做爱结束我真想一脚把她踢下床!”我心里真是替他难过。那个女孩,他曾经是多么喜欢她呵!人靠肉体来维系“爱”,是不可能的。单纯的肉体和“爱”是没有关系的。相反,只有“罪”与恶。 加德吉尔博士所阐述的“爱”的第二个层次是“Phileo:相伴之爱”,是指人与人之间有着相似的计划、目标、梦想或者抱负,简直是拴在一起的,他们荣辱与共。“你和你的情侣是不是从内心深处爱着对方?你们的心是不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你在精神上是不是爱上了你想与之结婚的对象?你们之间有没有坚固的感情?你们之间有没有温柔的爱?你们是否喜欢在一起的时间?你们是不是最好的朋友?” 有了这样的爱,我们似乎就可以一起去教堂在上帝面前正式结婚了吗?加德吉尔博士说,还不行!这样的爱其中仍然有我们共同“需要”对方、可以“满足”对方的成分。但是婚姻,仅有这些远远不够。没有男人愿意在牧师面前这样宣誓:“我,约翰,愿意娶你,玛丽为妻,只要你替我做饭,替我洗衣服,满足我的性生活需要,替我付账单,让我一直幸福快乐地生活。” 也没有女人愿意在牧师面前这样宣誓:“我,玛丽,愿意嫁给你,约翰,只要你一直有一份好工作,给我们的草坪除草,洗我们的汽车,以及能够满足我在情感上和交往上的需要。”我们都会在对方的凝望中郑重地宣誓:“……无论灾难还是疾病,贫穷还是富足,我都会……” 最高的爱是无条件的,即加德吉尔博士强调的“Agape:无私付出的爱”。坚固的婚姻是建立在无私付出的爱上的。这样的爱需要无条件的承诺,而不是对对方的需要的“满足”。当我们对对方的爱还没有达到这一认识时,加德吉尔博士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同居,更不要有婚前性行为。 这话多么落后啊!就像有人说的那样:若想知道这车是否好使,我得先试试;我若要跳下水池,也得试试池水的温度。通常的说法是,同居是结婚的试验期。经过同居阶段,我们可以知道能不能结婚,以免将来结了婚又离婚。实际情况上是这样的吗?加德吉尔博士作了大量严肃和谨慎的调查,告诉我们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美国研究机构对1800对已婚夫妻进行了一项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婚前曾经同居的夫妻的离婚率是普通夫妻离婚率的两倍。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在婚前有过同居行为的人的离婚率要高达80%…… 同居是幸福婚姻的死敌。这个结论可能我们不愿意接受,但不得不承认加德吉尔博士为我们所作的分析的合理性。我们在同居中主要做什么?其实就是千方百计检验对方对自己的合适程度:真是一个对对方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合格了,我就与你结婚。如何不合格,就拜拜。似乎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带着这种想法进入男孩的卧室让男孩“试用”,她们都是要“委身”的——委以终身。而男孩的想法则恰恰相反。一旦同居结束,婚姻只是幼稚的梦想,女孩在结局终于明白自己只是一件试用品。男孩在心中辩解:“我只是喜欢你脸上的一个酒窝,只是喜欢你在某个时刻的嫣然一笑……难道我因此就要娶回你整个的人?这不是吃了鸡蛋就要把母鸡买回家吗?”这时她的羞辱与愤怒已经于事无补。这样的情况换成男孩的角色也是如此。为什么同居根本不能带来美好的婚姻? 加德吉尔博士解释同居的真正境况:“同居自动会将两个人带入了以表现为基础的关系形态中,每一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的成就来试图得到对方的爱,而同时,每一个人都在评估对方是否达到了我的期望值。其实,有两个词语概括了这种以表现为基础的关系形态,那就是‘如果’和‘那么’。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当两个人在婚前同居的时候,他们心里其实想的是:如果你让我感受到了爱,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在性生活方面让我感到满足,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以尊重的态度对待我,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让我感到幸福,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满足了我的需要,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喜欢我喜欢的东西,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能有所作为的话,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如果你不惹我生气的话,那么我就会和你结婚。对于双方来说,所有的这些‘如果’都在婚姻里举足轻重,它们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希望被爱,希望幸福,希望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在处理这些希望的过程中有两种途径:一方面专注于你的伴侣让你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专注于你满足你的伴侣。” 这样还叫“爱”吗?——尽管很可能表面上看起来恩恩爱爱,其实不过互相需要罢了。人在婚姻中有“门当户对”的潜意识就不必说了;有句古话叫做“有情人终成眷属”,如今这话错啦,应该做“有钱人终成眷属”。这样的恩爱当中可能处处有山盟海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但事实上,一个微小的情况发生,就会成为:“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根本用不上“大难”,两个大学生本科四年同居两年,毕业分配因为工作单位不在一起这样一个理由就可以分道扬镳。我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爱。 最严重的是婚前的性行为。人是否可以在这件事上毫发无伤?一位作家说过:肉体也有自身的思想的。加德吉尔博士在这里有一句话非常令我感动:“你不可能在灵魂毫发无损的情况下出卖你的肉体”。不用说“出卖”,仅仅是“展现”,就已经够了。当你在一个人面前展现你的肉体,你的灵魂其实已经与那个人委身。而若你和一个人仅仅在肉体有关系,当此关系结束,爱也就结束——这种情况中灵魂所受的伤害是严重的,即使你自己不以为然。做爱不是一件普通的事,“你的身份的神圣的一部分将会呈现出来。你将会在感情上,也就是在你的内心中‘你究竟是谁’这个问题上,受到影响。你的身体所做的事情将会影响到你的良知、承诺、价值观、性格、感觉、热情和渴望。”当肉体展现在别人面前的时候,“我是谁”的自我意识最强烈。而当一个人无数次随便地展现自己的肉体,随着他(她)这种自我意识的丧失,不再关心“我是谁”,这个人的内心就死了,已经是行尸走肉。 所以,不要同居,不要在婚前有性行为。这不是性泛滥时代的什么“新保守主义”,而是真正的对人的关怀。通过本书,大卫·加德吉尔博士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爱、为何不能同居、如何才能拥有幸福婚姻。“不要同居”、“同居不可能带来美好婚姻”、“同居只会使感情的麻烦更多”……尽管结论让我们吃惊,但他所揭示的事实的真相,令我们不得不折服。 在我们这个时代,看到的是更多的“自我”,每个人似乎都可以做自己的上帝。我们在书上、电视上那么多婚外恋的故事。——为什么移情别恋?那是因为“我真的不爱你了”。其实,这里边爱的定义就是互相满足:因为你不再满足我,有了另外的人可以满足我,所以我就应当与你分手。我或许没有与你分手,只不过是因为我内心对你有歉意或者同情你的处境而已。这里,我们看到,人们往往从自我出发,这样的爱往往是有条件的。然而,圣经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是无条件的——如同上帝对我们的爱。这是婚姻幸福的惟一的道路和真理。婚姻是一个神圣的盟约——无条件的承诺。这个盟约最重要的见证者不是教堂的牧师,不是办理结婚证书的工作人员,而是上帝。婚姻需要我们无条件地接纳对方,无论贫困、疾病、患难……忠实地爱他(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一位研究现代文学的朋友问我:今天这个时代,究竟是“个性解放”还是“罪性释放”?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在谈论什么是真正的爱,也在谈论什么不是“罪”。——哪怕是最丑陋的事情,都有所谓的文化人、学者在为之寻找存在的理由。似乎形成了这样的逻辑:只要能够找到理由,它就是合理的;只要是人们需要的,就是合理的。然而,这些所谓的理由往往不过是人们为自己的邪情私欲披上美丽的外衣。同居、一夜情、婚外恋……人们在爱的美丽借口下,似乎只要不违背法律,什么事情都能做。但是,人们在邪情私欲中满足自身快乐的同时,不仅损害着婚姻制度,也在破坏着自己和别人的幸福。 这个时代关于“爱”的垃圾话语太多,我们不妨看看大卫·加德吉尔博士的这本<说好不同居>吧。
发表于 2004-12-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呼吁大家杜绝婚前性行为!

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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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不错啊,狂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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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3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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