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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翻譯和傳播」 ---黃錫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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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聖經翻譯和傳播」之六 在中文聖經翻譯的歷史裡,我們實在要感激西教士的勞苦──雖然今天很少人認識他們的名字,但其實普世華人教會都因他們的勞苦而得益。「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約四:38)這句話就是那麼真實地呈現在我們眼前。

最早期的中文聖經翻譯工作可追溯至八世紀。在著名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年期約為七八一年)上,除概釋基本景教(基督教的分支)教義,如人的墮落和彌賽亞的誕生之外,又提及「真經」、「舊法」和「經二十七部」。這些字眼與一九○七至一九○八年間在敦煌石室中發現的景教經典互相引證;一般學者認為至少有二十多部書卷(很可能包括新約全書)早在八世紀期間已翻成中文。這樣,從譯本的數量來看,中文聖經譯本當然及不上英語,但其歷史淵源卻比英語聖經譯本(例如一三八二年的威克理夫譯本)早好幾百年。出現這現象的原因,相信主要是在中世紀時,西方教會傳統上使用(某程度上,是「被迫使用」)拉丁文聖經,教廷根本不准許聖經翻譯這回事——就連拉丁文聖經都不能修訂。同樣地,大概是因為天主教教會對聖經翻譯和出版的限制,所以即使天主教早於十八世紀從拉丁文聖經翻譯了兩部完整的聖經譯本,也沒有正式出版。能夠正式出版的,是於一九六八年出版的《思高聖經》,這是第一部翻自原文聖經的天主教譯本。新教的中文聖經翻譯較天主教的遲起步,但也有不俗的成績。

馬禮信的貢獻

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成立之初,已經非常關注中文聖經的翻譯工作,後來更與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成立於一七九五年)合作,進行翻譯中文聖經的工作。

一八○七年,馬禮遜牧師受任於倫敦傳道會,被委派到中國工作;他先扺達澳門,然後再前往廣州。在往後十年間,他穿梭澳穗之間,最終以馬來西亞的荷蘭屬地馬六甲(Malacca)為基地,又在米憐牧師(1785~1822年)的協助之下,開展其聖經翻譯工作。此外,他於一八一八年在馬六甲開辦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此校於一八四三年由馬六甲遷到香港),又在校內開始印刷工作,出版中文書刊。

自一八一一年開始,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當時稱為「大英聖書公會」)都非常支持馬禮遜的翻譯工作,更奉獻了五百英鎊來資助他;按資料所得,聖經公會在往後數年的資助總額共七千四百三十九英鎊,主要是因為他們高度推崇馬禮遜先生的品格,及欣賞其語言能力(BFBS Report 1812, 211;引自尤思德著,《和合本與中文聖經翻譯》,頁卅三註103)。他所翻譯的聖經名為《神天聖書》,於一八二三年完成(在馬六甲印刊)。雖然一般人都認為馬禮遜的《神天聖書》是首本面世的中文聖經譯本,但研究中文聖經翻譯史的學者都認為,英國浸信傳道會宣教士馬殊曼(J. Marshman,1768~1837)在印度塞拉姆珀(Serampore)完成的聖經譯本才是第一部面世的中文聖經譯本。他所譯的新舊約全書於一八二二年面世,以五卷本印行。

雖然馬殊曼的譯本確實較馬禮遜的譯本早一年面世,亦較馬禮遜早一年把其譯本呈交聖經公會(一八二三年),但馬禮遜所受的款待卻比馬殊曼的隆重。馬禮遜於一八二四年呈交他的翻譯到聖經公會時,他除了得到英皇喬治四世的召見,更成為皇家學會的會員。

在百多年的中文聖經翻譯歷史中,雖然有不少機構參與聖經翻譯的工作,但整體而言,投入最多資源的依然是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以及後來成立的美國聖經公會(一八一六)和蘇格蘭聖經公會(一八六一),其中尤以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最具影響力。在《官話和合本》面世(一九一九年)前最具影響力的中文聖經譯本《委辦譯本》(一八五四),都是由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全力支持的,而《官話和合本》則是由這三個聖經公會負責,版權亦為這三個聖經公會所擁有。它們更於一九三七年在國內組成中華聖經公會。

成立香港聖經公會

鑒於後來香港與中華聖經公會中斷聯絡,所以於一九五○年成立香港聖經公會,麥興仁先生(Mr McGavin)獲委任為總幹事,各教會領袖任輔導委員(即董事)。香港聖經公會主要出版中文聖經,包括廈門語等各種中國方言聖經,供世界各地華人教會採用。香港聖經公會接受英國聖經公會的資助和聯合聖經公會的監督,至一九六九年成為聯合聖經公會準會員。一九七五年黃永熙博士受聘為總幹事,亦即香港聖經公會第一位華人總幹事。自一九七九年起,香港聖經公會正式成為聯合聖經公會的會員公會,而於一九八四年更成為經濟獨立的自立會員。

會員公會負責評估所屬地區對聖經的需要性,有見及此,聯合聖經公會一般都會讓各地的聖經公會自行決定翻譯聖經的需要,而不會主動提出某項聖經翻譯計劃。《現代中文譯本》可算是一個例外,因為聖經公會認為這譯本將會成為一個「模範本」(model text),可作為華人翻譯者(如台灣的原居民)的藍本。《現代中文譯本》新舊約全書於一九七九年面世,而修訂版則於一九九五年出版,主要的負責人有聯合聖經公會的翻譯顧問駱維仁博士以及由美國聖經公會特別聘請的許牧世教授。

除聖經公會的翻譯工作外,還有其他華人機構進行聖經翻譯,其中包括天道書樓出版的《新譯本》(一九九二年)、《恢復本聖經》(一九八六年)<外注:此譯本為異端'呼喊派'所譯所用>以及由耶和華見證人信徒翻譯和出版的《新世界譯本》(一九九五年;有關這譯本的問題,可參筆者的《新約經文鑑別學概論》詳盡評論);另外也有由一人獨自翻譯的譯本,例如《呂振中譯本》(一九七○年)。 淺談目前華人聖經的翻譯工作

英語的聖經譯本之多,其實是一種奢華的象徵:因為英語世界的人材多,可以承擔那麼多本譯本的翻譯工作;亦因信徒多,可以養活那麼多本譯本。據一估計,在過去的五十年間,平均每四至五年就有一部新的英語譯本面世。但中文聖經的翻譯純是因需要而定,且其歷史發展過程又是非常艱鉅的。以下篇幅淺談了筆者對目前華人聖經翻譯工作的看法。

目前的翻譯工作

《和合本》的舊約和新約全書分別於一九○六年和一九一九年面世,距今已有幾十年時間;整體上,雖然譯本依然有相當高的質素,但對於現代人來說,書中所用的中文用語已經不合時宜。《和合本》的版權代理人一直都是香港聖經公會,但這版權所涉及的範圍只在《和合本》的版面上,而非文字上。因此,有些出版機構嘗試出版各式各樣的「和合本」版本。

其實,自八十年代中期,聖經公會已進行分階段修訂《和合本》的計劃。一九八八年出版的《新標點和合本》可說是修訂工作的第一段階段,其中除了重新標點整部聖經之外,亦修改某些容易令人誤解(例如「友阿爹」改為「友阿蝶」,因為前者會被誤以為是男性)或有不雅含義(例如「流便」改為「呂便」)的字眼和段落標題。在這期間,內文的修訂工作仍繼續進行。而在二○○○年九月十二日,聯合聖經公會更授權香港聖經公會主導《和合本修訂》工作;預計二○○四年出版新約,二○○七年出版舊約,為了慶祝馬禮遜牧師入華二百年。

除了聖經公會的《和合本》修訂工作之外,還有成立了不久的環球聖經公會,亦積極進行《新譯本》的修訂工作。另外,漢語聖經協會(前身為國際聖經協會)在十年前已開展了一個全新的翻譯工作。以上提及的翻譯工作都是公開性進行,但據筆者所知,還有一些聖經翻譯工作在國內外較低調地進行中。

作為一位學者,筆者當然認為譯本數目愈多愈好,但實際而言,華人教會能否承擔那麼多的翻譯計劃呢?金錢還是小問題,但人才在哪裡呢?單單看每個翻譯計劃的顧問團、學者團,就發現了不少重複的人名,大家就心裡有數了。在這個百花齊放的情況之下,競爭是不可避免的,但若發展成在推廣政策上把《和合本》或某譯本作為假想敵的地步,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

時至今天,既然《和合本》依然是大多數華人教會採用的聖經,《和合本》的修訂工作當然是最重要和最值得支持的工作了。

聖經出版的質素

未曾參與過出版過程的人實在很難體會出版的壓力,無論編輯和校對的工序有多完善,錯誤總是難以避免的,更何況接近一百萬字的聖經呢?負責任的出版不代表不會出錯,而是面對錯誤時能及時正視問題。

華人教會近十年來有一個現象,就是有很多出版社也自行出版《和合本》聖經,特別是把原先的《和合本》重新標點,再自行出版。在出版自由的社會裡,這可能沒有甚麼問題——倘若每一處要修改的細節都能處理妥當的話。然而,出版社為要避免侵犯聖經公會《新標點和合本》的版權,於是在沒有仔細分析文意的情況之下,便加上標點符號或更動原來的標點,有時甚至私自改動內文!而負責的人也不過是一般沒有受過神學訓練的編輯。又為避免敏感或影響銷路,出版商一般都不會交代更動的內容或原則。讀者根本無從知道自己手上的「和合本」聖經的準確程度,出版商對整個「修正」過程亦沒有任何記錄,這是一種對華人信徒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關於標點符號方面,讀者不要輕看這些似乎是微不足道的更動,這些輕微的改動都會影響文意。以下是兩個例子較為明確的例子。《新約聖經——新譯和合雙排版》(天道,二○○○年)是「新譯本」和「和合本」的並排版,序言中亦說明這就是一九一九年的《和合本》,但其實這是重新標點的「和合本」,大多數標題和標點方式都與《新標點和合本》不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3節:「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文中「濫交……」一句中的引號是這版本加上的(大概是因為《新譯本》也有罷),原來的《和合本》是沒有的,這個改動把原來是保羅的話,改成保羅引用其他人的話(有說是古時希臘哲學家的話)。由此可見,一個新加上的標點符號就完全改變了釋經的立場。

另一個更嚴重的例子是漢語聖經協會(前身為國際聖經協會)出版的「合和本」。這版本一直都以「靈修版」和中英對照聖經出版的,最近則與浸信會出版社合作出版浸字版的「合和本」。《和合本》的譯者在翻譯上額外加上的字或解釋上不肯定的字旁,都會加上小黑點,以茲識別,但這版本卻刪除了這些小黑點。筆者一直都沒有留意這點,直至最近,在一次談及保羅婚姻觀的討論會中翻開哥林多前書七章1節:「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在原來的《和合本》中,「我說」下是有小黑點的,暗示了當時的譯者不肯定其理解,但這版本卻把小黑點刪去,這無疑是把保羅的意思完全扭曲過來,這豈不是陷《和合本》譯者於不義嗎?

以上的例子只限於書籍出版,電子出版的版本尤其令人擔憂。任何人都能夠在網上或聖經軟件下載聖經譯本,這些譯本的準確性非常參差,網頁負責人亦從沒有交代經文的出處和準確性。聖經出版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希望各出版商和網頁商不要單純從利益角度或資訊上的方便入手,而需要顧及整體華人教會的利益。

提高信徒對聖經翻譯的認識

在聖經研究的範圍裡,最直接涉及信徒生活的,相信就是聖經翻譯了,但這亦是目前一般神學教育中最易忽略的一環節。筆者很慶幸在就讀的神學院和大學的兩位恩師都非常看重聖經翻譯,所以亦引起筆者對這方面的興趣。但環視今天從事神學教育的華人,實在很少聖經學者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更有不少神學院老師連目前只有少數的中文譯本名稱和聖經出版機構都混淆不清,實在令人可惜。既然專業人士都會產生混亂,教牧同工和平信徒對譯本的認識就更加乏善可陳。

既然在目前華人教會中有那麼多聖經翻譯工作進行中,神學院或聖經翻譯機構應該趁機讓信徒明白聖經翻譯是怎麼樣的一回事,究竟在翻譯過程中有甚麼問題要處理呢?聖經翻譯當然會涉及複雜的原文分析層面,但很多翻譯所涉及的原則和困難,亦可以深入淺出地解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都會經常接觸到翻譯上的問題。事實上,很多翻譯原則都涉及釋經原理,信徒若能在聖經翻譯上多認識,必定能大大幫助信徒的讀經生活。

有意想多認識聖經翻譯或聖經公會工作的人,可聯絡香港聖經公會(電:二三六八五一四七)。   (系列完)

黃錫木 聯合聖經公會(亞太區)翻譯顧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6 1:12: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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