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38051|回复: 110
收起左侧

推荐《万世救恩》——从圣经看救恩真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8-2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终道牧师的《万世救恩》,是一本非常宝贵的圣经系统神学的著作,它的宝贵在于:      1.一般系统神学的书反映很多传统的神学思想,因此大部分都忠于传统多过忠于圣经。陈牧师的访世救恩》却没有这种传统教义学(dogmatic theology)的包袱。      2.许多神学书很有逻辑和系统,但却少进入圣经的讨论,故在其中我们察觉到来自人为的“人学”多于来自神的“神学”。      陈牧师在《万世救恩》中的立论和辩证却完全以圣经的教导为依归,并没有倚赖哲学、社会学和其他人本学说。      3.这本书出于~位数十年以研究圣经和撰写圣经注释为使命的严谨学者的手,可说是积数十年深入研究圣经的成果,与那些只将前人和现代人的学说综合成书的系统神学截然不同。      4.这本书不但出自圣经学者的手,更是来自一位数十年如一日用他自己研经心得活用的牧养教会的牧者,他知道一般信徒的需要,也明白他们所想问的问题,故此能够深入浅出地讲解华人信徒所关切的问题,有别于时下一般的神学书籍,只用艰深的观念讨论一些数百年前教会所争论的课题或是西方信徒才会提出的问题,我们欣赏陈牧师能以深入浅出的手法处理艰深的神学问题。      《万世救恩》探讨圣经中最中心和最重要的救恩观,陈牧师相当全面地处理了圣经中一些与救恩有关的课题,也回答了一些信徒们提出的问题,这是一本今日华人教会研究圣经系统神学不可或缺的书。      今年是建道神学院庆祝创院一百周年的大日子,承蒙陈牧师把这本宝贵的著作送给建道作为院庆的礼物,在此特别向陈牧师致谢。      陈牧师是今日华人教会中著作极丰富的一位学者,他的释经书广为华人牧者及信徒领袖所使用和欣赏,他的作品对华人教会有深远的影响,在此除了向陈牧师致敬和致谢之外,更愿主在未来日子中继续使用陈牧师,以他的著作造就今日的普世华人教会。                          张慕皑         建道神学院院长 [B] 待续,请勿回帖![/B]
 楼主| 发表于 2004-8-3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B] 壹 救恩与福音[/B]   现今无论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常用福音这个名词,却往往忽略了什么是福音。若我们未能彻底了解福音的意义,那么我们对自己所信所传的,也都可能是不明确的。   在此让我们试用简单的两句话概括救恩与福音的意义,然后再作较详细的解释:“救恩”涵盖了基督所成就的救赎之恩,以及领受救恩的人可以得着的永生与今生的各种福分。当这宝贵的救恩被传出去时,就是福音。换言之,福音是关乎救恩的好消息;救恩是这好消息的内容。若只传没有救思的好消息,那不算得是福音,且让我们看看天使怎么向牧羊人报佳音吧。在路加福音二章八至十四节中,最少包括了以下几点:        ①救主就是主基督,他的降生就是大喜的信息,就是福音。      ②他是按照先知的预言降生在大卫城(伯利恒,弥五2)的万人救主——救赎万人。      ③他是大卫的子孙,是“主基督”,是承接大卫宝座的君王(结三十四24;赛九6—7)。      ④他是成为血肉之身的婴孩。      ⑤他使荣耀归神,又使人成为神所喜悦的而得平安。      “福音”虽有好事或好消息的意思,但若把世界上那些人的好事或好消息都算为福音的话,则不合圣经中“福音”的原意。   因为圣经中的“福音”,已专用于与救恩、神国等类的事有关之好消息。 [B] 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8-3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B] 一、“福音”是什么好消息?[/B]      福音的原文名词euagglion,意即好消息、好事,英译作gospel。其动词euaggelize,意即宣布好消息或传讲信息,英译作"preach, declare glad-tiding".不过,无论是“好消息”或宣告好消息,都不是用于一般的好消息,这字在圣经中是用于特指有关基督的救恩或神国的事方面的好消息。例如:      1.与福音和神国已近,人应悔改有关:“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      2.主耶稣论天国的福音与末期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然后末期才来到。”(太二十四14)      3.圣经表明神的儿子就是福音:“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可一1)可见神的儿子出现,就是福音的起头,福音与神的儿子是不可分割的。      4.福音与旧约先知预言之关系:“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路十六16)众先知的预言以基督为中心,当基督出现后,旧约说预言的先知己式微。      5.信福音就是信基督的名:“他们信了脖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徒八12)      6.福音隐藏于旧约圣经中:“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一2)      7.“传讲耶稣”复活就是传讲“福音”:“还有以彼古罗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与他争论。有的说:‘这胡言乱语的要说什么?’有的说:‘他似乎是传说外邦的鬼神的。’这话是因保罗传讲耶稣与复活的道。”(徒十七18)      8.福音为救一切相信的人:“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一16)    9.福音早已传给亚伯拉罕:“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   10.福音早已传给以色列人:“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来四2)      11.福音是旧约先知与新约使徒共同传讲的“奥秘”:“但在第七位天使吹号发声的时候,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传给他仆人众先知的佳音。”(启十7)      12.末期将由天使宣告永远的福音:“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启十四6)      全卷新约用了“福音”或“传讲福音”之同类语近一百四十次。以上仅略举数例,包括了最初天使向牧羊人报告基督降生的大喜信息(路二 10— 14),以及在末期时天使传永远的福音给地上的人(启十四6),证明圣经所说的“福音”,特指有关神的儿子基督所成就的救恩、罪人悔改信主可得赦罪,以及神国方面的好消息等,不是指世上任何好消息。      世上没有什么好消息是关乎全人类的,例如结婚是新婚夫妇的好消息,但同一天却有夫妇在律师楼签字离婚。又有人为八十岁老父摆设寿筵,但同一日却有寡妇为她死去的十八岁儿子出殡;别人的好消息不但与她无关,倒引起她的哀伤。但圣经中的“福音”是关乎万民的救主的好消息,那才是圣经所用之福音的意义。若把世人所做的“好事”都当做是“福音”,则可能混淆了圣经中福音的意义,使人对“福音”产生错误的领会。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8-30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B]二、救恩包括什么内容?[/B]   既然福音所传的是关乎救恩的好消息,那什么是关乎救恩的好消息?保罗是神特派传福音的使徒(罗一1),让我们从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对福音所作的简单说明,作为探讨的起步:“我当吁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      全本圣经都以救恩为中心,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精简地解释了福音是什么。十五章一至四节已涵盖了“福音”的重要内容,那就是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同章的下文又明说一切蒙救赎的人也可以复活,且在她第二次再降临时,可以得着荣耀的身体等(林前十五50—54;帖前四13—17)。      将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所讲的福音内容,加上新约福音书中众使徒所记基督的生平事迹(大二十八章;可十六章;路二十四章;约二十至二十一章;徒一1—11……),以及新约书信的记载,可知救恩与福音包括了以下的内容:   1.与神同等之基督,由圣灵感孕,道成肉身,取了血肉的身体,为万人完成赎罪的工作(来二 14一18,十5、12)。      2.他死而复活,叫我们称义(罗四25)。      3.他的再来、我们身体的得赎(罗八22-23)及将来的荣耀(罗八18)。      4.地升上高天,坐在神的右边,是我们天上的大祭司(来八1,七 25)。      5.他荣耀再临,显明善恶,圣徒得称许或受责(林前四5);忠心的圣徒将得冠冕(提后四7—8)。      6.那“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二13),即基督再来之显现(基督首次降世是卑微的显现)。      7.信徒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帖前四15—17)的盼望。      8.“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正,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 15;但二 44)      所以救恩的内容就是基督的降生、受死、埋葬、复活、升天、荣耀的再来,并借圣灵重生使人得从神生(约一12—13,三3、5),建立地的国度,然后延伸到神永永远远的国度(彼后一11),那就是救恩最后的完美结局——“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十五 24)   这样,福音与救恩,虽按用字略有分别,但按圣经精义与实际应用来说,常是同一回事。以下逐一说明基督一生的经历,那就是救恩;接受救恩的人,不是单接受救恩的道理,也必须接受救主基督自己。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8-3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救主就是救恩、福音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可一1)耶稣基督若不是神的儿子,救恩就没有起头。他若不是神的儿子,就谈不上有福音了。救赎的福音与基督是神的儿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      使徒约翰说:“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约壹二23)有不少来信的朋友,包括若干基督徒,心里常有这样的问题:耶稣基督一个人死,怎么足够救赎万国万代万民的罪呢?答案就是因为她是神的儿子,他就是神(约一1)。他与神同等(腓二 6)、同荣(约十七 5),他与神原为一(约十 30),是万物的创造者(约一3)。万有包括整个宇宙也是借着他造的,曾借着他创造诸世界(来一2)。所以神认为他足以代替世人担当罪恶,成就救恩。就像一颗珍贵的大钻石,足以换取装满千百辆车的垃圾还绰绰有余。      接受救恩的人,不能单单接受耶稣的道理,还必须接受他自己,因他的生、死、复活、升天、再来,以及凭他的救赎而建立神永远的国度的这~切经历,才是完全的救恩。      初期教会的异端的特点之一,就是否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在世上时,圣经一再强调他是神的儿子,神亦一再亲自印证地是神所喜悦的爱子(大三 17,十七5)。主耶稣亲自称许彼得,因他承认他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十六16)。除她以外,神没有膏立任何人或天使为救主,所以基督是神的儿子是救赎之福音的第一块基石。反之,任何否认基督是神的儿子的“道理”,都不合圣经。这是根据救恩原理辨认错谬抑真理的简易要诀之一。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9-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B]四、墓督道成肉身实现救恩[/B] 基督一生的经历既是我们的救恩,故此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为人,就是具体实现救恩的开始。他为什么要道成肉身?因为“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从本节经文来看,主耶稣必须道成肉身的理由有以下各点: [B]1.基督道成肉身才可以为人受死[/B] 主耶稣既是神,神是个灵,若不成为肉身,就没有血肉之体,不能为我们受死,也不能亲自体验活在血肉之体中的人的各种软弱。但当他既像我们一样活在血肉之体中,又在凡事上受过试探,与血肉的人一样,就能更体谅我们,作我们“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来二17)。她为着要救赎我们,自愿“成为人的样式”,为我们流血受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好把我们从撒但的权下救出来,归向真神。 [B]2.道成肉身与圣灵感孕[/B] 道成肉身是指主耶稣从圣灵感孕而生。他从圣灵感孕而生这件事,先知以赛亚早已预言,如: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赛七14)又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赛九6—7)   这些预言,是早在主降生前七百年说的,死海古卷的发现,证明以赛亚先知早于基督降生前已作出了预言。这些预言绝不可能是在基督降生后,福音又广传于万国,影响世界人类历史、文化,并且誉满天下之后,才由人伪造补记千年前的故事。人间传记或有可能伪造或补记,预言却无法预先伪造。所以早在摩西写五经时”(主前1500年),他已被称为女人的后裔(创三 15)。马太福音记基督的家谱时,每一代都按父系的名称,从亚伯拉罕生以撒向下数,但数到基督时,忽然改变了语气,不说约瑟生耶稣,而说:“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太一16)新约的第一卷与旧约的第一卷,互相呼应地证明了先知预言的真理——耶稣要成为女人的后裔。 [B]3.她怎能从圣灵感孕而生?[/B]   基督怎么可能是从圣灵感孕而生的?请注意,亚当的肉身生命也是从圣灵而有的,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三十三4)始祖亚当的肉身既从圣灵受造,这样,基督的肉身当然也可以从圣灵而有了。此外,当天使称马利亚为蒙大思的女子,她将会怀孕生子,所生的且要称为至高者的儿子时,马利亚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路一34—35)以上的经文已说明基督从圣灵道成肉身,是神特别显的神迹。 [B]4.他道成肉身才可以做救主[/B] 他从圣灵感孕而生,使他像亚当未犯罪之前那样,没有罪的倾向。他又在世上三十三年多的日子中,虽在凡事上受过试探,却从没有犯过罪(来四15),使他成为合乎神所要求的代赎者,可以将自己无形无疵的献给神,为我们的罪受死流血。圣经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因着为人流血代罪的主是无暇无疵的,所以他的血能洗净我们的心,使我们可以事奉神(来九 14),使罪人可以被算为义(罗三 24)。 [B]5.否认基督道成肉身是出于谬事的灵[/B] 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明确的指出,否认基督是道成肉身来的,是出于敌基督的灵或谬妄的灵——“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壹四2一4.6)否认他是道成肉身来的,也就是否认他是降世为人的神的儿子;他若不是神的儿子,就不合资格成为万人的救主了!   所以,根据人是否从心里接受基督是从圣灵感孕而道成肉身来的,便可以分辨那人所信的是圣经中的福音真理,还是“谬妄的灵”(约壹四1—6)了。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9-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B] 五、他怎样在肉身活着?[/B] [B]1.他在肉身活着时已开始受苦[/B]   许多人只留意主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认为那才是为我们的罪受苦;其实,他道成肉身成为人子,在肉身中活了几十年,已经是在为我们受苦了。那就像一个强壮的青年,被锁在一个小铁箱里面几十年,那痛苦是难以描述的。   他来到世上后,没有享受过神子的特权,倒是十足的做~个卑微的人子。这位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主神,被限制在自身之中,过着贫苦卑贱的生活,还会饥饿疲乏。三十岁之前,他要学习圣经,求教于渺小的“教师”,却毫无怨言。先知描写她在世为人的情形说:“她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地。如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赛五十三2—3)又说:“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太十二 19一21)总而言之,他降世为人,做个十足的平凡人,没有享用他原本与神同等的权能。 [B]2.他的三十年与三年半[/B]    神子耶稣在世上三十三年多的日子中,有三十年居家尽孝。一如常人,没有受到人的另眼相看。虽有人因约翰福音二章五节:“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便以为主耶稣可能在三十岁之前也行过神迹;其实他在三十岁之前没行过神迹的可能性更大,因:   1)她出来传道的初期,就被本乡的人厌弃,甚至想推他下山崖(路四28—29. 16—30)。      2)他本乡的人藐视他不过是木匠的儿了(太十三 53—58)。若他早已行了神迹,在拿撤勒这么小的乡村里早已家传户晓,知道他是谁了!      3)他初召的门徒拿但业就曾说过:“拿撤勒还能出什么好的么?”(约一46)       4)他十二岁上耶路撒冷守节时,坐在教师中间一面问一面听,十足像个常人。      5)约翰福音二章十一节明说变水为酒是他所行的第一个神迹。      6)约翰福音四章五十四节再明说治好大臣之子是他所行的第二个神迹。      7)第一与第二个神迹都指明是在加利利行的,这话并非暗示他在别处曾行过神迹,反倒是肯定了她在加利利未行过神迹。否则,那就不能算为他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一、二个神迹了。所以约翰福音二章十一节的话正是答覆了人们因上文马利亚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所引起的推测,证明他以前并未显过神的权能。      8)他肉身的兄弟不信他——“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因为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她。”’(约七 2-5)这些话进一步证明主耶稣在居家的三十年生活中没有显出神的权能,只像普通人一样。所以他兄弟对主在三十岁后所显的作为大感意外而误解。      由此可见,这位全能之主甘心乐意地被约束在肉身之中,像平凡的仆人一般(腓二7),这种痛苦是人类无法体验的。直到三十岁,主才开始传道的工作(路三 23),然后由神亲自见证他是神所喜悦的儿子(太三 17;路九 35)。其后,他又在那三年半的传道工作中按照神的旨意和时候,显出许多神的权能,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她的工。”(约四34)又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显然他的神性受着人性的限制,但他仍然照神的旨意,在传道工作中不时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基督。他隐藏了三十年之久,而那震动整个世界的人类的工作,仅用了三年半的年日而已!在世界历史中没有第二个人能像他这样,没有权势,没有金钱,没有政治或军事地位,没有宗教权力,没有学历,却能在仅仅三年半的工作中,写下了世界历史的新页,成就了救赎之恩。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9-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B]六、他的受苦非比寻常[/B] 基督被钉十字架而死,诚然是一种痛苦的死刑;但在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不是也有人被钉十字架而死吗?为什么他被钉十字架便可以救赎万人?他跟所有人不同,是因为: [B]1.他是被神高举的负罪圣者[/B]      别的人被钉十字架,是为自己的罪;主耶稣却是为万人的罪而被钉十字架。他是永活的神,竟要死在十架上。他原是该受万世万国的人所敬拜的神,竟要忍受世人认为最羞辱的刑罚。他代替了我们应当受的羞辱、痛苦和咒诅。   他最大的痛苦不单是身体被钉在十字架上,又被人尽情羞辱,而且当世人的罪都归在他身上时,那位原与他合而为一的神(约十30),也因他背负了世人的罪而离弃他。整本圣经中最惨烈的呼声,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 46)这是主耶稣一生中唯—一次问神“为什么”的呼喊。这“为什么”不是不顺服的表现,而是极其难当的自然呼叫。全人类之中,没有一个人能体会地被神离弃的痛苦是怎样的痛苦,只有这位道成肉身的神子基督才体验过。这种痛苦比地狱的永火更可怕多倍,故此公义的神才会认同他的死可以抵消人的罪,可全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B]2、永活神被埋葬时受死的拘禁[/B] 我们多半留意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被神离弃的痛苦,却忽略了他被埋葬在坟墓时受到死的拘禁,也是为我们受苦。他在十架上曾对得救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4到又在断气前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二十三 46)所以他的灵魂是在乐园而不是阴间,但他从圣灵感孕而有的身体却仍在坟墓里,使徒彼得称这个事实为受“死的拘禁”。   请留意上文提及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一至四节所描述的简要福音定义之中,包括了基督的“埋葬”——“并且埋葬了”。可能许多人忽略了基督被埋葬一事也在他代赎的痛苦之列,但使徒彼得在五句节的第一篇讲章中,就把他被死拘禁列为所受的痛苦之一:“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他是永活的主,无所不在的神,那由圣灵感孕而取得的肉身,竟“被死拘禁”在坟墓里,那不是痛苦是什么?而且这些痛苦都不是世人所能领会的,只有这神而人的基督,就是曾为人受死而埋葬的主才能领会到。当他复活显现时,他把手上的钉痕和肋旁的枪伤指给门徒看,证明受死的身体复活了,那是带着荣耀的。妇女在墓中所见到的,仅是裹着身体的布条卷着放在一处(路二十四12;约二十7),那正是他“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的明证。(详参拙作《直到地极——使徒行传讲义》二章二十三至三十二节之解释) [B]3.白得赦免他付罪价[/B] 总之,凡认为基督的受死不够担当人的罪,或以为他的死不是为人赎罪的,都是明明违背了圣经的明文。使徒彼得又在他的书信中明说,基督是为了担当世人的罪而死的: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 24)又说:“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三 18) 虽然信徒所得的恩典是白白的赦免,公义的神却并非白白赦免了我们。不过,他认同了基督作为赎罪救主的资格,把我们应受的报应与刑罚都归在他身上。基督为救罪人所付的代价是全人类不能付的,所以救恩既非平价,也不是贵价的,乃是无价之宝,是三位一体神的杰作,没有人有资格参与,只可存谦卑而真诚的信心和感恩的心去接受。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9-4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B]七、他的复活是稳固救恩的基础[/B] [B]1.他复活的重要[/B]   圣经明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十五17)因为:     1)若他没有从死里复活,即表示地降世为人而受死的各种痛苦跟所付的代价,不够抵消世人一切的罪,那他也就不能使一切信他的人得以“从神生”而成为神的儿女了(约一12—13,三5、7)。   2)若他没有从死里复活,他的死只够消除我们已往的罪,不能叫我们在神面前被看为义;只不过已往的罪得赦,往后的罪还得自己承当,我们仍不能得着胜过罪恶的生命。那就像一个凶手在过去所犯的罪已得赦,不等于他已经是个好人,更不能说他已经是圣洁而可以见神的(“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下)。   3)若他没有复活,怎么能拯救我们到底(来七25)?若他自己不是长远活在神的右边,怎能为我们代求而救我们到终点?  4)圣经明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又说:“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   5)所以,他的复活证明他所成就的救恩,足够使信他的人可以承受她的义和他的圣洁而蒙神悦纳,成为神国的子民(腓三9. 20;弗二 19)。   这样,凡不信基督带着荣耀的身体复活的,必然不是完全相信圣经的人,他们的信仰必然不是建造在使徒所传的福音基础上,因使徒们不断见证基督的复活。所以不信基督复活的信,是徒然的信,不能借之得救。    [B]2.他复活的真确[/B]   基督在世上时曾再三预言他要上耶路撒冷,并在祭司长、文士等人手下被害,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十七22一23,二十19,二十六32);又以约拿三日三夜在鱼腹中,预表他的复活是神最大的神迹(太十二 39-40)。倘若不信他死而复活的种迹,那就什么神迹都不必信了。这样,他的复活可信吗?真确吗?谁编述这么一个难以置信的谎言,竟然可以欺骗了二千年来不分智愚、阶级、种族的人群,使之尊论为主为王?基督教可以凭这么一个虚假的故事影响全世界吗?基督的福音真理若是建基于无稽的谎言,怎能把无数罪人骗成好人? [B] 1)使徒们的改变[/B] 耶稣的门徒们在他被捕的那一夜,已惊惶逃散(大二十六56),连一向最勇敢的彼得也三次不认主(可十四71-72)。然而,当主复活后,彼得与十一使徒站起来向几千群众公开见证耶稣死而复活(徒二章),彼得、约翰甚至公然叵驳那些曾逮捕耶稣并禁止他们见证基督复活的民间官长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若不是确信主复活,他们不可能有这种改变。  [B] 2)使徒们的作证是无名利可图的[/B] 十二使徒都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徒四13),没有金钱、权势、社会地位,他们见证基督复活,毫无好处。然而,他们经常在受逼迫、鞭打、恐吓的迫害下,大胆传福音。谁会在这种情形下编造谎言,自讨苦吃? [B]3)是当时(非日后)作见证[/B] 使徒们不是在基督死后隔了一两年或一二十年才见证他的复活,而是在当时基督升天后十日就开始作见证。基督被钉十架的事,是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的事,若向当时的人编造这么大的谎话,便会因有对证而很容易被人拆穿,以致无道可传了!  [B] 4)有可能偷尸吗?[/B] 基督被埋葬时,法利赛人与宗教领袖请求彼拉多封墓,并派兵丁把守(太二十七62—66)。基督复活后,他们贿赂兵丁,说是他的门徒把尸体偷走的(大二十八11一15)。偷尸不像偷财物,那是难以收藏的,人们很容易便可查出来。只须把尸首摆出来,谁也不能再传什么福音了! [B]  5)官府为何不追究揭封?[/B] 坟墓是经官府加上封条的,谁揭封就等于敌对官府,理应继续追查;单是到处张贴政府追查偷尸的通告,已足以使人怀疑基督是否真正复活了。但当时的宗教领袖虽多方恐吓逼迫那些见证他复活的人,却从未光明正大的通缉偷尸贼。   [B]6)是否门徒的幻觉?[/B] 基督的门徒是否可能因思念他们的夫子,以致在精神上产生幻觉,以为是看见他复活了?不是。幻觉只在一段时间产生,而当时使徒们亦非爱耶稣爱到会产生幻觉的地步,他们决不会因幻觉而一再冒死作见证。此外,主复活有四十天之久,曾多次在不同的地方向门徒显现,又曾一次向五百多人显现。到使徒写哥林多前书时,那些人仍多有活着的。主除了在耶路撒冷显现外,另有一次是在加利利山,他未死之前曾预言自己会在那里见众使徒(太二十六32,二十八7。)从犹太到加利利,由南到北,须步行数日才可到达,十一个使徒不可能单凭幻觉,赶到加利利去见主显现。   [B](7)四福音的记载动人[/B] 在四福音书的记载中,有关基督复活显现的经过真切动人,不过,那不是用文艺手法而是记叙式的体裁写成的,各用不同的角度记载不同的片段与经过,全无渲染的文笔。那四个在不同时地写书的人,不可能事先商讨写作的方法,而是各自写出所确知的真情,才能有那么动人的叙述。  [B] 8)提阿非罗大人的认同[/B] 在四福音中,路加福音是写给“提阿非罗大人”(路一1)的。路加在其著作中共用了“大人”之称四次,其余三次分别用于腓力斯大人(2次)及非斯都大人(l次),他们都是巡抚级高官(徒二十三 26,二十四 3,二十六25),所以提阿非罗极可能是属于巡抚级(省长)的尊贵人。路加对基督的复活显现、妇女们报告主复活、两个门徒在以马忤斯路上跟主谈话的情形……若有任何虚假,这位大人必很容易查究出真相来。但路加继续给他写了使徒行传,可见他所写的路加福音已被提阿非罗大人认同。此外,路加福音还详记基督在受死前,巡抚彼拉多如何明知基督无罪却把他定了死罪,直言不讳,都证明圣经的忠实可信。 [B]  9)七日的第一日取代了安息日[/B] 创世记二章一节说神在第七日安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神以创造的安息日(第七日)作为他们跟神立约(律法之约)的凭据(出三十一12—17)。出埃及记三十一章十七节肯定了以色列人所守的安息日是在第七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但基督复活却在七日的第一日,圣经明说:“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天使对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已经复活了。”’(太二十八1—6) 基督若没有复活,不可能有主日取代安息日的历史,而且全世界在这日放假,为方便人敬拜神。在四十年代之前,华人教会都称主日为礼拜日。『这与现今西方以星辰的日期为名,称主日为太阳日(Sunday)大不相同。』 [B]10)空坟墓与裹头巾[/B] 基督教的救主的坟墓是空的,这是基督教历史所留下的珍贵见证。从使徒保罗因为是在罗马属地大数出生的公民,而受到罗马政府的保护情形来看(参徒二十三 12—35),当时的罗马纵然在封建的君主政权下,却有相当程度的法治。为什么基督的坟墓会空了?既然政府封了坟墓,尸首失踪,怎能不查究?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基督的确是复活了。   此外,使徒彼得与约翰当日听见主复活一。特地跑到坟墓去看,见包裹基督尸体的裹头巾放在一处,细麻布又另放在一处(约二十7)。若尸首被偷,怎会把裹头巾等物卷好之后再分别放好?所以基督复活是真确的事实。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9-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B]八、他升天成为救恩的中保[/B] 主耶稣复活后显现了四十天,然后升天成为神人之间的独一中保。希伯来书八章一节说:“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在旧约中,从来没有祭司是可以坐着事奉的。在会幕中并没有坐椅,那些祭司只能站着事奉神(来十11)。惟有基督是已经坐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的大祭司。这证明了他救赎的工作已完全,可以坐下等待仇敌作他的脚凳了(诗—一1;来一13),又证明他是神人间独一无二的中保。凡是在神人间另加上别的中保的理论,都是僭越而谬误的见解。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来七28)这样,基督是神的儿子而①为天上的大祭司(本节),②为君王(路二 30-31),③为救赎主(路二 10—11),④为独一的中保(提前二5)。所以除他以外,没有别的救法(徒四12)。      凡在他以外,另加上别的圣徒、天使或圣母,看作是人与三位一体神间的转达人的,都是亵慢了基督宝血的独一功效和他是神人间独一中保的尊荣。 [B]待续,请勿回帖![/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0-18 16: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