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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们对宗教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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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十六世纪开始,人类在自然科学方面所作的努力、所有的成就的确警人。尤其到了十九世纪,科学的进步更是一日千里。以前,人所梦想之物,今日大都成为事实;以前,人所认为不可思义的事,今天解答的迷,因着科学家的不断努力,逐渐被揭发了,于是有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完全了解宇宙,甚至控制宇宙。有些乐观派者还断言,科学家将来一定真正会做到“在太阳之下无任何隐密之物”。 宗教之所以为宗教,多少含有些神秘感。宗教所谈论的许多事情,的确使人难以置信,非人的理智所能洞识的。易言之,许多神秘之事,无法了解之物,极易变为信仰的对象,把它们加以神化,奉为神明。故在宗教里(广义的宗教)有时会含有迷信成分,宗教徒极易把那些好无根据的事信以为真。 科学家的任务乃揭发宇宙的奥秘,欲了解宇宙间所发生之事的性质,想知道那些统治自然界万物(包括人在内)的定律或法则。故科学家之目的乃在於破除迷信,给人指出事情的真相,告诉人宇宙万事万物之所以发生,为什么发生及如何发生。如此一来至少对有些人而言,宗教与科学显然是互相敌对的,因为宗教讲神秘,在宗教中含有迷信,科学则揭发神秘,破除迷信。於是甚至有人以为宗教与科学乃水火不相容,以为科学越发达,宗教越退化,若科学进步到了极点,宗教的信仰则必定不攻自破。 但倘若吾人对科学及宗教作深一层的研究,有了清楚的了解,即不难发现上述观点很肤浅及有欠公正,因为诚如罗光教授所说「宗教可以是迷信,但不是一切宗教都是迷信。宗教里可以有迷信,但不是宗教所谈的都是迷信」,而严格地说来,真宗教或狭义的宗教与迷信乃格格不入,因为宗教所谈的虽有些是超理之物,但绝非是悖理或反理。迷信则是反理或悖理,因迷信者相信一些无根据及反科学之物为真。故真宗教应是讲理的,追求超自然的真理,与追求自然界的真理和科学不但不敌对,且是殊途同归及相辅相成。科学家对宇宙探讨越深、越了解,越发觉宇宙的伟大与神奇,同时也越觉得宗教所言有理:宇宙为一超人力量所创造、管理及支撑,这由发明相对论的爱因斯坦的话可资印证:「这神奇玄妙的感觉,乃是一切艺术,一切科学的活泉。这个对於人生玄妙的直觉,令人发生敬畏之感,也就是宗教的源头。
发表于 2004-8-3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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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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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哪里拷过来的?

双引号用「」想来打字的时候打出来也不容易吧?“于”字用“於”字想来也不是你的独创吧?

拿出点自己的观点来,不要人云亦云好不好?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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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是来挑刺的还是来讨论,如果本来就是带着挑刺的眼光来进行讨论那这个讨论也是无意义的,

我想没人能接受你的这种方式,如果不是来讨论我想那就是来树敌的吧?矛盾是由双方的,的确没错,

那就要看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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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还不错嘛?

有一些值得大家思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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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树敌的?圣经上说要看自己合乎中道,你也太高抬自己了吧?能成为我的敌人的你还真不够格。

看着你一篇一篇地拷贝网上的文章,想劝你。网上的文章多如驴毛,大家不能自己去看?不是不能拷贝,要适可而止。

另外,不是自己的原创,最好要注明“转贴”字样,一来表示对原作者的尊重,二来可以显示正在尊重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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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地上的过客在2004-8-5 17:18:00的发言:

来树敌的?圣经上说要看自己合乎中道,你也太高抬自己了吧?能成为我的敌人的你还真不够格。

看着你一篇一篇地拷贝网上的文章,想劝你。网上的文章多如驴毛,大家不能自己去看?不是不能拷贝,要适可而止。

另外,不是自己的原创,最好要注明“转贴”字样,一来表示对原作者的尊重,二来 可以显示正在尊重原作者。

弟兄说话也太冲了!基督徒可不 能这样说话呀!要知道骄傲可是我们的大敌呀! 我们怎么可以用那样的口气对我们 的肢体说话呢?更何况是一个姊妹,从礼节的角度来说 我们也该对女性多一些尊重 嘛!你对她有一些劝告的话那可以发短信说,我想那样会更好 一些,再说了,姊妹 也写了(推荐)的字样,我们都听懂了,可能你是没有好好思想,而 误会了。所以 弟兄呀!也不怕你见怪,就劝劝你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向他道歉的, 这样更 能显示你男子汉的气势,我看过你的一些帖子,我看出虽然你信主的时间不多,但 是你还是个很追求的人,我象你一样信主半年多的时候真是比你差太多了,所以我就更想 劝劝你了,愿神祝福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5 17:42: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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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灵的心情在2004-8-5 17:41:00的发言: 弟兄说话也太冲了!基督徒可不 能这样说话呀!要知道骄傲可是我们的大敌呀! 我们怎么可以用那样的口气对我们 的肢体说话呢?更何况是一个姊妹,从礼节的角度来说 我们也该对女性多一些尊重 嘛!你对她有一些劝告的话那可以发短信说,我想那样会更好 一些,再说了,姊妹 也写了(转贴)的字样,我们都听懂了,可能你是没有好好思想,而 误会了。所以 弟兄呀!也不怕你见怪,就劝劝你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向他道歉的, 这样更 能显示你男子汉的气势,我看过你的一些帖子,我看出虽然你信主的时间不多,但 是你还是个很追求的人,我象你一样信主半年多的时候真是比你差太多了,所以我就更想 劝劝你了,愿神祝福你!
基本上不需要你来教我如何做。 转贴字样,你想做假见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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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5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地上的过客在2004-8-5 17:46:00的发言: 基本上不需要你来教我如何做。 转贴字样,你想做假见证吗?
我写错了,这不就改了吗?怎么你就那么厉害,不饶恕人可不是基督的教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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