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狂舞的义在2004-6-1 17:44:05的发言:
不信的人,在地狱里能承受的住
那地狱的火吗?
若是能承受的话,那就不是“地狱”了。看看那个“财主”是如何向亚伯拉罕哀求,叫“拉撒路”用手指头沾一点水凉凉他的舌头的。
“地狱”不仅仅是我们从圣经直观的“火”,那只不过是对地狱痛苦的一个形像化地描述,地狱将真的是“火”吗?我想也许不是的,因为耶稣也提到过地狱是“黑暗”,就是那些“不义”的人所在之处。
我们可以通过圣经来想像地狱的痛苦:
圣经说:“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豫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福份)” 。这段经文也可以“倒”过来思想:上帝为恨他的人所预备的,也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痛苦)——这才是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