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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对基督教置疑的文章!!大家给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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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4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基督教神学中,有几个永远不能解决的矛盾,值得一提。第一是耶稣原罪论。这个讨论是完全根据基督教"官方"的理论,耶稣是童女玛利亚因圣灵怀孕而生,所以耶稣与别世人之不同点是无原罪。(从父母媾精而生,继承人类的罪孽,是谓原罪。)兹假设耶稣真是由圣灵怀孕,那么父亲是神,神E本身是无罪的,所以耶稣无需像一般人一样继承父亲部分的原罪。可是耶稣是由母亲玛利亚怀胎十月而生,在母腹中吃人血长大的,出生后又吃了母奶,诚然不能没有从母亲部分继承来的原罪。因此,耶稣即使后天一生中什么人类的罪孽都没有犯过,而从母亲继承来的原罪在身,还是不能说是无罪。既然耶稣是有罪的,他的死在神公义的原则下,只能为自己的罪而.. 死,并不能代替别人的罪。.. 神学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在马利亚身上着手。先替玛利亚除罪。可是玛利亚是个道地的人类,不但有从她父母而来的原罪,而且还加上她后天所犯的各种人类的罪孽。因此,怎么样说,也不能说玛利亚是无罪的。玛利亚既然有罪,其子耶稣就不能无罪。于是神学就搬出神的全能性来,由于神是全能的,他可以发出神旨一道,先赦免玛利亚一切罪,然后才与交媾,生出来的儿子耶稣就完全无罪,合格为世人代罪。因此,又产生第二个矛盾。神既能凭自己的喜好而发出玛利亚的赦罪神旨,那么他就可以同样发出神旨赦免世人的罪,何必多此一举,让儿子耶稣替世人代罪而死,费那么多的周章?同时.. 神能凭己意而赦免玛利亚的罪孽,就已经失去了法定的公义性,神也失去了当神的资格。连号称全善的神自己都"贪污腐败"了,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世人不犯罪? 第二是赎罪论。兹假设,耶稣是无罪的羔羊,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满足了神的法定公义性,同时,也满足了神爱世人的慈爱性。那么耶稣的死怎么能够联系到每个世间个人的身上呢?基督教神学提出一个"信心理论"来,认为人的"信心"是一种精神作用,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只要"信心"发动,就可以把耶稣的死联系到任何时代、任何地点的世人身上。兹假设,"信心"果真是具有如此的功效,那么一个人在信了耶稣的那一刹那,耶稣把他的原、本各罪都代替除去了,成了完全无罪之身。如果这个人这一刹那死了,他的灵魂就飘飘然上了天堂去享受永远的快乐。如果这个人信了耶稣之后,当上了基督徒,可是他并未立即死去,继续在世上活了若干年月。他继续撒了谎,继续有性欲……,又犯了罪孽,他的这些罪孽怎么办?如果说,耶稣的代罪包括了他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罪孽,基督徒可以任意犯罪,一样可以上天堂,这样怎么能继续满足神的公义性?神自己也必因此而垮台,失去一切信用。如果耶稣的代罪不包括未来的罪孽,那么基督徒在世之日,未免都又犯了罪孽。那么代罪还是成了多此一举,有何实质意义? 根据新的圣经《希伯来书》六章六节,保论理主张:论理,人在信了基督之后,就不应再犯罪了。但事实上,人再犯罪,十字架的赎罪功效,可一而不可再,其罪责应由该人自负。否则便是把基督重钉十字架。谁要是把基督"重钉十字架",就是明明故意羞辱耶稣一一神的儿子。这个罪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结局就是"焚烧"。请问世上的基督徒,哪位没有犯过罪?赎罪论毕竟还是画饼充饥,多此一举。噩E 后世,教会想出一个补救的办法,就是向教士认罪忏悔,由教士代神发布赦免令。如果这认罪忏悔是合乎神的公义性,那么又多此一举何必让耶稣代罪?如果"认罪忏悔"不合乎神的公义性,那么认罪忏悔也成了多此一举。中世纪,教会进一步发明了"赎券",教会出售赎罪券,教徒可以小罪买小券,大罪买大券。教徒连教士的面都不必见,都得赦免。教士不必耳昕烦恼,却又财源广进,皆大欢喜。教会既有了赦罪权,金钱又可以消罪,那么十字架的赎罪论更是多此一举,了。 第三是上帝魔鬼论。耶和华神是自在永在、全善全能的。偏偏就在他所造的事物中,有一个魔鬼撒旦完全与他对立,于是成了全能的反对派,专门破坏神的一切。聪明的人类却也会利用上帝魔鬼之间的矛盾而谋取利益。很多人都自称是维护上帝的,把他们的对头称为魔鬼。譬如:在十字军东征的长期战争中,回教徒称基督教徒为魔鬼之徒;而基督教徒把回教徒称为魔鬼之徒口伊拉克的萨达姆和他的拥护者,直指美国是当今的大撒旦。二战时犹太人称德国希特勒是大撒旦。冷战时,美国里根总统公开叫嚣,说苏联是魔鬼帝国。……历史上,以上.帝魔鬼为名的"圣战",是无代无之,也都是煞有介事般,轰轰烈烈的。 美国有一批人认为:信耶稣上帝,得利太慢。不如信奉魔鬼,更可为所欲为,得利更快。于是撒旦教的势力人数,不比基督教差。 上帝虽然全善全能,然而不能排除魔鬼,在这种童话或神话式的故事叙述里,当然是说不清楚的。基督教神学对此曾经不知作了多少辩解,到底还是不能阻挡为不信教的人们所攻忤。不过从道学来理解这个问题是最轻而易举的了。上帝是' 阳,魔鬼是阴。阳没有阴就不成为阳,阴离了阳就不成为阴。阴阳是一体之两面,道生一(阳),一生二(阴),这是必然,是自然而然。欧美人们不懂道学的,才会为上帝魔鬼争得你死噩我活。谁是属于上帝的?谁是属于魔鬼的?如果人们能好好地去读旧约《约伯记》的话,可能还能通一点。
发表于 2004-5-24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兄你看过这篇文章首先你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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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是没有真正理解基督教真正教义才导致的种种疑问.有空再反驳.跟方州子之类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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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启22:11 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 启22: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启22: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启22:14 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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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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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於這些辯論, 小弟感到莫大的嘆息, 如果聖經裏面有任何矛盾,錯誤的話, 我們算不上是基督徒,因爲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1。 腓利比书 2:6-11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 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2。我們既然神的兒女, 當然可以因著耶穌的寶血, 潔淨我們一切的罪, 但是我們本活在罪惡之中, 再撒旦的權柄之下, 老我跟魔鬼會不斷提醒,引誘我們犯罪,我們因基督爲主,活在我們裏面, 我們以聖經的真理,與聖靈的能力向罪惡跨勝, 因耶穌已經得勝。 羅馬書8-11章已經很清楚描述耶穌對我們的救恩 羅馬書10:9-11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然而,我們不能籍此作爲犯罪的籍口 約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林前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林前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不錯, 當我們犯罪的時候, 我們在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 無怪保羅說, 攻克己身, 叫我身服我 歌羅西書 第二章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3。我們在世的日子,為甚麼我們信耶穌之後,不直接上天? -傳福音: 我們在世是要叫萬民得救,成就神的旨意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建立基督的品格, 活出他的樣式 -即使我們身處世界, 我們不再活在撒旦的權柄底下 弗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我們不是上天堂才進入神的家, 乃是在世的日子 最後, 羅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來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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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信主的人,一切的罪: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罪,全部洗净了,信的人不被定罪。当然,信主的人还会偶然被过犯所胜,有时候还可能犯大的罪,但是我们一仰望主的十字架,知道诸罪在那儿已经了结了,我们的良心就平安了。" 有这种想法太可怕了,愿主原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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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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