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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自从人犯罪堕落之后,人的生命已经被败坏,常被罪的权势和私欲所支配。本节意思乃是:凡要救自己肉体生命,即尽力去满足自己肉体的欲望和享受,必丧掉自己;凡肯为主和祂的福音付代价,舍弃肉体的享受,就必救了自己—— 经历灵魂的得救。
这是生命蒙福的定律,就如一位基督徒若整天追求地上的金钱、成就、享受,却放弃了天天亲近神的时间、聚会的时间以及事奉神的时间,就是出卖自己,丧掉了自己的灵魂。相反地,若有基督徒情愿为主舍去自己个人的享受,拒绝世界的迷惑、霸占,过敬虔的生活,甘心为主摆上时间、精力、金钱,殷勤服事主,他就是救了自己——经历灵魂的救恩。
请紧记:凡为主和祂的福音撇下越多,就是得着越多。历世历代有无数的圣徒已为主撇下一切,甚至殉道。今天你是追求肉体的满足呢,还是追求满足主心意呢?是为着满足私欲而出卖灵魂呢,还是舍己、背十架跟从主、事奉主而救了自己呢?经上说:“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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