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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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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夏天的时候,在街上我看到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孩,在地面上摆了一个摊子,是买“苍蝇纸”的,他坐在那里,没有吆喝,倒是有一样事情吸引了我,那就是,她的招牌很特别。在她的面前有一只鸡,这只鸡的双脚被牢牢地沾在“苍蝇纸上”,以至于鸡不能动弹一步。当时我就想,这个小女孩怎么能这样对待一只鸡呢?这只鸡太痛苦了,若是将人这样沾住,人不是也很痛苦,小女孩为什么不这样想呢? 国庆节,上街玩累了,肚子也有点饿,就随便找了一个小吃部坐下,准备吃一点东西,这时一个人从小吃部经过,手里推着一个小车,车上绑着一只鸡,开始我以为这鸡是那人买回家吃的呢。小吃部的老板娘认得他,就与他说话,说完话,那人就走了,老板娘就对我说,这鸡跟着它受死了罪(痛苦的意思)。我问为什么,它说,这人是做药生意的,为了能吸引顾客,就用这鸡做招牌,他将鸡的腿打折,然后在鸡的腿上敷药,将鸡的腿包上,过了一会,鸡的腿就好了。这人每天都是如此。你说,这鸡跟着他不是受罪吗? 听完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世人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我们为了自己的肚腹,已经对动物下了残忍的手,为什么还要为了赚钱这样残害动物呢?起初,动物不是人的食物,后来人犯罪,就开始杀生,(上帝用动物的皮子为人做了衣服,给人穿)又后来,因人罪孽深重,上帝用洪水摧毁了世界,只留下挪亚一家。当他们从方舟中出来时,世界上的生态遭到破坏,上帝由此考虑到人将要在食物上的缺乏,就允许人可以吃动物。 一开始,动物不是人的食物,当上帝是将动物赐给人,让人管理、看护。所以,对于动物,人应当做的是看顾保护它们,即使为了自己的肚腹杀死它们,但不应为了自己肚腹,或发财而残害他们。 昨天,我看了一个电视节目,讲述的是有一群人,冒险到海洋中去喂养鲨鱼,他们潜到深水中,用自己带来的食物喂养它们。我们知道,鲨鱼是伤人的一种动物,甚至可以将人给吃了。但是我看到的是鲨鱼不但不伤人,反而与人相处的很好,并且,还主动的要人抚摩它们、拥抱它们。看了这样的片子,我很受感动。原来,这样凶狠的动物,也可以与人和睦相处,在人的手中,是那样的顺服。于是我真的想到,人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对于整个的世界,人只要好好的使用,自然界是可以与人和睦相处的。对于动物也是这样,我们不要残害它们,他们就愿意与我们和睦相处,以赛亚所描写的末日光景就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6 16:11: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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