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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 神的责任? 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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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2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始做佣者在2002-9-24 16:18:02的发言: 神不是谜!他愿将自己启示给人,只是一些事人领受不了。神不受试探,人在论断神的时侯,神显为义。神在不同的人身上,彰显了他不同的性情,或是公义或是慈爱。神有绝对的主权,因他是神。这不是责任的问题,而是权柄的问题。 人不能在神面前称己为义: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附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路17:10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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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8-16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经文: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 徒3:16 我们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们所看见、所认识的这人健壮了。正是 他所赐的信心,叫这人在你们众人面前全然好了。 可以看出, 连信心都是神所赐的. 但在别处神又责备人的不信他, 到底人的信是神的责任,还是人的责任? 请讨论!
发表于 2002-8-1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pauldai4520 弟兄,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题目,不容易找到答案……   当我们说神有主权时,意思是他掌管整个宇宙,并且按自己的心意而行。不过,我们这样说时,晓得他既是神,就不会有任何错误、不公、不义的行为。因此,说神有主权,是如实描述神而已。我们不应回避这真理,也毋须辩解。我们应当为这荣耀的真理生发崇敬的心。   神按着他的主权拣选或选择一些人归属他。然而,圣经一方面教导我们神主权的拣选,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人有责任。一方面神确实拣选人得救恩,另一方面这些人也必须作出意志上的决定,选择得着拯救。“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这是拯救工作中神的部分;“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这是人的部分(约6:37)。我们这些信徒,因神在创世以先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而感到喜乐(弗1:4)。但我们同样肯定地相信,凡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   然而,神怎可能一方面拣选人归他自己,而同时又真正地将救恩摆在所有的人面前?这两个真理可怎样协调呢?事实上,我们根本办不到。按照人的思维,两者是互相冲突的。然而,这两个真理都是圣经的教训,因此我们要相信并承认;问题是我们的智慧有限,在神却毫无问题。这两个真理就象两条平衡线一样,只在无限里相遇。   虽然神拣选一些人得救,但他从没有拣选任何人归向灭亡。用另一种说法,虽然圣经告诉我们拣选的真理,却从没有告诉我们是神拣选某人遭受永刑。不过,有人或会反驳说:“神拣选了一些人蒙福,他就必定会拣选其它人灭亡。”但真理不是这样!人类整体要面对灭亡的结局,是因为人本身的罪,并不是因为神随意的决定所引致。如果神任由世人都到地狱去──就算他这样做也是公义的,世人也是罪有应得吧了。问题是:“权能的主宰是否有权屈尊降卑,在要灭亡的人中拣选一些人,成为他儿子的新妇?”当然,答案是他有权这样做。故此,结论是:若有人失丧,是因他们自己的罪和悖逆;若有人得救,是因为神显出他权能拣选的恩典。   那些得救的人,应为神权能的拣选赞叹不已。信徒环顾四周,看见不少人比自己有更好的品德、个性、性情,于是不禁会问:“主为什么拣选我?”   为何是我,得听主声;   机会尚在,可以蒙恩;   千万世人,却选择错;   宁受永死,拒到主前?   ???——以撒华特   未得救的人不应藉拣选的真理,作为他们不信的藉囗。他们不可说:“神既没有选上我,我又奈何呢?”他们得知自己蒙拣选的唯一方法,是从罪中悔改,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帖前1:4-7)。   基督徒也不可利用拣选的真理,来掩饰自己在福音工作上的闲懒。我们不可以说:“神既拣选了他们,他们就始终会得救。”只有神才知谁是蒙拣选的。神命令我们要将福音传遍整个世界,因为神确实向全人类发出邀请,呼召他们接受救恩。人拒绝接受福音,是因他们心硬的缘故,并不是因为神没有实在地向全人类发出邀请。   关于这题目,有两方面的错误必须避免。第一,就是只坚持真理的一面──例如,相信神权能的拣选,因而否定人在救恩选择上的责任。另一方面,就是过分强调其中一个真理,而忽略另一个真理。从圣经的立场看,相信神权能的拣选,但同时也相信人应有的责任。只有这样,人才可以按照圣经,恰当地平衡这些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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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8-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谢谢约拿弟兄的回答. 真理是越辩越明。 我想也是一方面神在圣经明确显示要罪人悔改, 若不悔改,罪人就要受永远的审判. 这是说人有责任去承担滥用自由意志犯罪的结果. 但是圣经又在多处告诉我们, 神预定我们得救, 甚至在未造世界以前已拣选了我们. 这是说,人的得救完全不是人的本事,能正确地运用自由意志去悔改得救,而是纯粹出于神拣选和救赎的恩典。 如果没有神的拣选,人再多努力也是没用。 这两天我也查了一些资料为的是弄清这个问题,其中有一本书上是这样回答的, 愿拿来与弟兄姐妹分享,看看你们的意见。觉得他分析对吗?列举的是以下两方面并两段经文来平衡这真理, 解释这真理,指出纯粹是神的恩典。 一. 有一次,门徒不能赶出一个小孩子里面的鬼,小孩的父亲来请求耶酥说:“你若能作什么, 求你怜悯我们。” (可9:14~29)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这父亲对耶酥未完全相信,所以耶酥说:“你若能信,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孩子的父亲回答说:“我信,但是信不足,求主帮助。”于是耶酥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医好了小孩并赶出了鬼。孩子的父亲到底有没有信?可以说没有,因为他知道, 他就是信一点点,也不足以救他的儿子,他的信是不足的, 是没有功效的,不及格的,需要主加增他的信心才足够。所以我们可以说, 连他的信心也是主所赐的。但严格的来说,他虽没有足够的信心,他也有一点点,加上主所赐的,就成了足够的信心。如果他连这一点点的信心也没有, 主就不会救他的孩子了。 二. 另一方面,主常说:“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太25:29)这句话的前半部可以解作那些只有一点点信心的人,主加给他足够的信心;从后半部来说,那些沉沦不信的人,他们不信是因为他们完全不可能信吗?是因为神没有给他们机会和可能性吗?不!他们虽然称为没有的(其实是有的,是不愿意),但主说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可见他是有的, 如果完全没有,就没有夺过来的可能了。 所以,不论前者后者都有可能信,只是前者愿意,蒙主再加给他,使他信心到足够的地步,若不是主加给他,他仍算是没有,因为有一点点不足够的信心是没有功效的。 而后者也有信心的可能,只是他不愿意,所以他的不信仍然是有责任的。 是神惩罚他的根据。 从以上两经文可看出,信心确是神所赐的,神看见他愿意信,虽不足,但神加给他足够的信心,以至得救。不信的人之所以不信,也是他自己的责任,正是因为他不愿意信,所以神不加增他的信心,反夺去他所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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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2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里许多经文指出神不偏待人,他对每一个人的爱都是一样的。他绝对没有选择某人得救、某人灭亡;他也不是单单把信心赐给某些人,而不给某些人。神的爱是遍及全人类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清楚指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神并没有拣选某人去接受真道,某人不接受真道。 ??不错!我们之所以能相信,是因为神将“信心”赐给我们;所以,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然而,那些不信的人却不可以说“神并没有赐给我信心”!我愿意提醒大家的是:神已经将能够相信的能力赐给每一个人 这是不容辩驳的事实。人可以使用这个能力来作不同的决定。有些人选择相信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或其他宗教,有些人则相信金钱,有些人却相信权利……但是他们同样可以选择将这种信心放在耶稣基督身上。神并不强迫我们选择相信他,神让我们自己作出抉择,同时他也明确指出,我们将会承受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永生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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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20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的人,罪已经被定了。联系约3:17,人子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说明人本来的处境是早就被定罪了,而主耶稣来是恩典来临,给在黑暗中的罪人开了一条、也是唯一的一条出路。(罪人的误解:我不信耶稣基督,所以才下地狱……似乎是“本来我没有被定罪,而因我不信耶稣基督,我才下地狱”) 约3:18,可以这样理解: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因耶稣已作了他的救主;不信的人,罪早已定了,更何况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自己拒绝主耶稣基督的救恩。 接受救恩是我们罪人唯一的出路,也是我们的本分,父神给我们的自由意志就应当这样用。 ……救主,救主,请听我祷告:既有别人被主选召,莫把我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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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里许多经文指出神不偏待人,他对每一个人的爱都是一样的。他绝对没有选择某人得救、某人灭亡;他也不是单单把信心赐给某些人,而不给某些人。” 约拿兄弟的这段话怎样解释“神预定我们得救, 甚至在未造世界以前已拣选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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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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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渴慕真道在2002-9-11 22:33:40的发言: ??“圣经里许多经文指出神不偏待人,他对每一个人的爱都是一样的。他绝对没有选择某人得救、某人灭亡;他也不是单单把信心赐给某些人,而不给某些人。”约拿兄弟的这段话怎样解释“神预定我们得救, 甚至在未造世界以前已拣选了我们。”
??不错!按照人的思维和逻辑,这两者是互相冲突的。神怎么可能一方面拣选人归他自己,而同时又真正地将救恩摆在所有的人面前?坦白说,这是个奥秘。但对我们是奥秘,对神却不是。问题是我们的智慧有限在神却毫无问题。 ??首先有一点是很明确的:神的心意是愿意所有人都能得救,神不想看到一个人灭亡。正圣经所说的,神早在创世之初就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但请注意“在基督里”这四个字。神拣选的,是一条叫我们得救的路,即通过相信耶稣基督得救。神拣选的是叫人得以称义和成圣的方法(即通过耶稣基督),他并没有拣选某人去接受真道,某人不接受真道。 ??当耶稣基督为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是为全世界所有的罪人被钉死的,我们不能说主耶稣只为某一部分人被钉死(我们在向人传福音的时候,不是说耶稣基督为他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么?)。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神所拣选的,并不只是某一部分人,而是整个人类。即神透过耶稣基督,拣选整个人类归向自己。在马太福音11章28节里,主耶稣邀请凡劳苦和担重担的人到他面前享安息,换句话说,他邀请的对象是全世界的人。 ??然而,神的心意是一回事,实际的结果又是另外一回事。神愿意我们所有人都能得救,但他不促成这件事的发生,他给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于是,就有一部分人选择接受神的恩典,另外一部分人拒绝神的恩典;也就造成了一部分人得救,另外一些人灭亡的结果。因此,人不可利用拣选作藉囗,说自己没有得着拯救。神把救恩确确实实地赐给世上每个角落的人。谁都可以悔改弃罪,相信主耶稣基督。因此若有人失丧,只因他选择失丧,并非神的意愿。 ??如果我们说神只拣选一部分人得救,这句话也是对的,因为这句话指的是这件事的结果,而非神的心意。神的心意是愿意人人都能得救,但结果只会是一部分人得救。换言之,相信他是主和救主的人,就是他所拣选的人。并且,神也预知何人将会受咒记,但他并没有预先决定使任何人受咒诅。在神的允许之下,人的命运取决于人的选择。   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神知道全部的未来,这是人作不到的事。或许这是因为神乃是“超越时间”的。他活在将来之中,正如他活在现在一样。假设我们可以看见将来,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则我们可以告诉别人将来会发生什么事。但这并不等于我们“使”这些事情发生,而只是我们“知道”会有什么事发生。   虽然神希望所有的人都信而得救,但是神不会决定谁会得救,谁不得救。因为神知道所有的未来,所以他知道有哪些人会相信,有哪些人不会相信。远在我们尚未出世以前,神早就知道我们是否会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主。 ??神虽按他的预知预定一切,人还要为他本身的选择担负责任。圣经从未说过神预定哪些人会相信,那些人不信。只是说神预定那些信他的人将会有何命运。彼得前书一章二节也说我们是按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意即神预先早已知道有哪些人会相信。   马太福音二十三章卅七节记载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因为他虽然多次愿意聚集那里的人民,但他们却不愿意接受他。这并不是说神使他们不接受。是他们自己不愿意接受,他们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不接受他。 ??另外,在马太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五节里,主耶稣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我们的主不是和平之君吗?为什么他来是叫我们与家人纷争呢?其实这节经文讲的是主来的结果,而非他来的目的。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神能预知一切,虽然主耶稣来的目的是要给这个世界带来和平,但他也知道,结果会出现“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我们能理解目的结果这两者的区别么? ??神的主权、人的责任和白白赐下的怜悯,都能在圣经中看到。神的拣选和人的责任两者都是圣经真理,虽然我们不能以逻辑调和二者,但是都应该在我们心里占有地位。我们不能偏重这个,忽略那个。当两者似乎存有矛盾时,也只存在人的意念里,而不是神那里。 ??神差遣他的仆人出去。 ??他们传扬救恩的好消息。 ??罪人得听神在基督里赐下生命的呼召。 ??听者中有部分接受这信息。 ??相信的人就求告主名。 ??凡求告他的人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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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1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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